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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七丰精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04  

                                                    证券代码:873169             证券简称:七丰精工       公告编号:2023-065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
检查本次会议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
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
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
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次董事会换届选
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
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候选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要求
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能力,
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
法规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次
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利祥、张律伦、王志方
                                                        2023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