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七丰精工: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2023-11-13
证券代码:873169 证券简称:七丰精工 公告编号:2023-092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八十一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第八十一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
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 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
累积投票制,并遵循以下规则:…… 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
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并
遵循以下规则:……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成员由 7 名董事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成员由 7 名董事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且独立董事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且独立董事
中至少有 1 名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中至少有 1 名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根据需要设立审计、战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
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 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 会根据需要及在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
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 规规定的前提下适时设立其他专门委
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制定工作规则,对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 委员会构成、职权及议事程序等相关事
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项进行规定,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专门
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 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
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 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运作。 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
业人士。
新增(之后的条款序号顺延)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
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
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一)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二)聘
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三)聘任或者解聘上
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四)因会计准则
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五)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新增(之后的条款序号顺延) 第一百二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
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
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
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
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
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副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
文件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三、备查文件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