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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天力复合: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2023-08-29  

证券代码:873576        证券简称:天力复合           公告编号:2023-053


             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1号—独立董事》、《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议案进行审核,并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该议案符合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事
项以及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获得的募集资金分别于2023年6月30日、2023年8月
11日转入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编制的《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
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关于《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希格玛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
鉴证报告》(希会其字(2023)0449号)、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
《关于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复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四、关于《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采取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该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
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五、关于《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该项议案内
容符合《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禾、王小林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