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科强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16
证券代码:873665 证券简称:科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0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霞客镇峭岐工业园区霞盛路 1 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因董事长未出席,过半数董事按章程选举董事金刚为主持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0,001,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37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7 人,董事周明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银行
申请总计不超过 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的展期),具
体合作商业银行、公司实际融资额度、融资方式、融资利率及融资期限等以公
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综合授信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期限内,各银行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 1 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
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0,001,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类型、注册资本等发生变化,公司注册资本由 9,999 万元变更为 12,999 万元,
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完善相关内部制度。针
对上述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及独立董事等相关内容进行修
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
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0,001,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
立董事》等规定,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
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0,001,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
事》等规定,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
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0,001,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
事》等规定,公司拟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
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0,001,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
事》等规定,公司拟修订《承诺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
的《承诺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0,001,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股数 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云辉、胡登君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
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