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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前进科技: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的公告2023-12-12  

证券代码:873679        证券简称:前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3-136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进科技”、“发行人”或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12月9日行使完毕。安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
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
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安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
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
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前进科技按照本次发行价格13.99元/股,在初始发行
规模1,346.00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201.00万
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1,547.0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5,384.00万股增加至
5,585.00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7.70%。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符合相关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
施方案要求,已实现预期效果。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bse.cn/)披露的《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116)。
    二、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前进科技于2023年11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而延期交付的201.00万股股票,已于2023年12月12日登记至山东益兴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富诚海富通暖通1号



                                     1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富诚海富通
暖通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股票账户名下。以上对象获配股票(包括延期
交付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2023年11月
10日)起锁定6个月。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公司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1,547.00万股,其
中,向战略投资者配售269.20万股,约占本次最终发行规模的17.40%;向网上
投资者发行股份1,277.80万股,约占本次最终发行规模的82.6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2月8日将行使超
额配售选择权新增股票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划付给发行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2月8日
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52463号《验资报告》。
    三、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及锁定期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主要股东持股及锁定期情况如下:




                                  2
                       本次发行后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限售期限                 备注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一、限售流通股
                                                                                 自发行人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发行人股
                                                                                 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日进投资          23,400,000      43.46%       23,400,000        41.90%                                        控股股东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次公开发行前本公司持
                                                                                 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自发行人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发行人股
                                                                                 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次公开发行前本公司持
      李柠             9,991,000      18.56%        9,991,000        17.89%                                        副董事长
                                                                                 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
                                                                                 人股票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
                                                                                 票。
                                                                                 自发行人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发行人股
     杨文生            3,510,000       6.52%        3,510,000            6.28%   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    实际控制人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3
                                               发行价,本次公开发行前本公司持
                                               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
                                               人股票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
                                               票。
                                               自发行人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闫劲明     819,000   1.52%   819,000   1.47%                                        自愿限售
                                               市交易之日起3个月内。
                                               自发行人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宁波力天   780,000   1.45%   780,000   1.40%
                                               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               相关主体
                                               自发行人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发行人股
                                               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次公开发行前本公司持
刘海云     390,000   0.72%   390,000   0.70%                                          董事
                                               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
                                               人股票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
                                               票。
                                               自发行人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尤敏卫     390,000   0.72%   390,000   0.70%                                       监事会主席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4
                                             自发行人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发行人股
                                             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次公开发行前本公司持   实际控制人、董事
 杨杰    360,000   0.67%   360,000   0.64%
                                             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期限自动延长       长、总经理
                                             6个月;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
                                             人股票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
                                             票。
                                             自发行人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发行人股
                                             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次公开发行前本公司持   实际控制人、副总
 杨俊    360,000   0.67%   360,000   0.64%
                                             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期限自动延长         经理
                                             6个月;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
                                             人股票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
                                             票。
                                             自发行人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发行人股
                                             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    财务总监、董事会
陈东坡   195,000   0.36%   195,000   0.3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秘书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次公开发行前本公司持




                               5
                                                       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
                                                       人股票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
                                                       票。
                                                       自发行人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胡素萍        100,000   0.19%   100,000   0.18%                                          监事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自发行人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吕惠群         85,000   0.16%    85,000   0.15%                                          监事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山东益兴创业投资                                       自发行人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
                    10,000   0.02%   336,700   0.60%
    有限公司                                           市交易之日起6个月内。                    者
缙云县工业投资有                                       自发行人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
                   336,000   0.62%   336,000   0.60%
      限公司                                           市交易之日起6个月内。                    者
缙云县交通建设投                                       自发行人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
                   336,000   0.62%   336,000   0.60%
    资有限公司                                         市交易之日起6个月内。                    者
上海富诚海富通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自发行人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
(代“富诚海富通        --      --   673,300   1.21%
                                                       市交易之日起6个月内。                    者
暖通1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6
上海富诚海富通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自发行人股票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
(代“富诚海富通                       --              --           1,010,000             1.81%
                                                                                                  市交易之日起6个月内。                    者
暖通2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小计                      41,062,000        76.27%             43,072,000           77.12%                 --                        --
二、无限售流通股
     小计                      12,778,000        23.73%             12,778,000           22.88%                 --                        --
      合计                     53,840,000        100.00%            55,850,000          100.00%                 --                        --
  注1:上表中股份比例数值为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7
特此公告。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
结果的公告》之签章页)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