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网安:董事会决议公告2024-04-30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凯丰路 10 号翠林
大厦 12 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
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翔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5 名,实到 5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
要》(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同意将经审计
的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附注编入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肖永平、仇萍夏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公司 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预案的专项说明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7)。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以子议案的方式进行分类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以其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薪酬,部分非独立董
事领取薪酬均是以在公司任职高管或其他职务领取的薪酬,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情况/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照往年股东大会决议确定为每人每年度 8 万元,本年度
肖永平先生、仇夏萍女士的津贴为每人 8 万元。除年度津贴外,独立董事参加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或因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
担,除此之外的费用由独立董事本人承担。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2)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报告期内兼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薪酬情况已在子议案(1)中
体现并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子议案不再重复审议。报告期内未兼任董事职
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陈金海、阮旭里和付志伟,任期内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
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情况/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
专项意见》。
公司 2 位独立董事肖永平先生、仇夏萍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4-008)。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9)。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0)。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11)。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同意将该报
告编入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下午 2:30 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
2024-012)。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