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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华网安:关于重大诉讼及进展的公告2024-10-09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及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部分案件已上诉,二审尚未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1,956.87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已就本系列案件计

提预计负债 1,401.24 万元,本次诉讼进展将增加预计负债 409.04 万元,对公司本年度利润

影响预计为增加亏损 409.04 万元。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上市公司”或“公司”)自 2023
年 1 月起陆续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发来的
《应诉通知书》及相关立案文件,案号为(2022)粤 03 民初 5585 号等。案件相
关当事人如下:
    原告:张某等 191 人(其中 3 位原告已撤诉)
    被告: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案件被告包含公司董事)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披露《2021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1 年度归属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 10,000 万元至 14,800 万元,此后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2021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 2021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修正为亏损 40,000 万元至 60,000 万元,原告认为上市公司上述信息披
露构成证券虚假陈诉,提起诉讼要求上市公司赔偿投资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利息损失及承担诉讼费。

    本系列案件的涉诉金额原合计 1,671.52 万元,部分原告在诉讼中提出变更
诉讼金额的请求,根据深圳中院出具的文书,变更后的涉诉金额合计 1,956.87
万元(对于已撤诉的 3 起案件,按诉讼金额 0 元统计)。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2023 年至今,深圳中院陆续作出一审判决,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深圳中院出
具的最新一批案件的《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公司根据一审判决应赔偿损失合计 1,628.87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合计 29.71 万
元。其中部分案件公司已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尚未作出二审判决。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5),对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发生的累计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和仲裁
事项进行了披露(该公告所披露的累计诉讼中亦包含了本系列案件的部分案件);
此外,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8),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及应收账款补偿诉讼进行了披露。除
上述诉讼、仲裁和本次重大诉讼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
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自 2023 年度起对本系列案件计提预计负债,截至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已就本系列案件计提预计负债 1,401.24 万元,公司根据最新的判决结果调
整预计负债金额,本次诉讼进展预计增加预计负债 409.04 万元,对公司本年度
利润影响预计为增加亏损 409.04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系列案件尚未二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的影响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后续进展情况
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本次诉
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