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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沙河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2-14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4-23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
等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
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
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审计资格,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
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人民币 50 万
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披
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5)。
    2.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
司 2024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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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人民币 20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披
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5)。
    3.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订<
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披
露的《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26)。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勇先生、胡月明先生、杨岭先生、
麻美玲女士、严中宇先生和史晓梅女士回避了表决,其余三名董事表
决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4.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
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披
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27)。
    上述议案 1 和议案 2,共计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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