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武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5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下 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 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商 MALL A 座 8 楼会议室(武汉解 放大道 690 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潘洪祥董事长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3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1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17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人数 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 344,584,66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34,357,383 (股)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 10,227,284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 13,308,817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44.8099%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43.4799%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 1.3300%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1.7307%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备注:上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湖北华 隽律师事务所宋晓春、钟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表决情况 投票结果 议案 审议结 议案名称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果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武商集团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A 股股东 339,116,611 98.4131% 5,353,656 1.5537% 114,400 0.0332% 通过 2 武商集团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A 股股东 339,116,611 98.4131% 5,353,656 1.5537% 114,400 0.0332% 通过 3 武商集团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A 股股东 339,116,611 98.4131% 5,353,656 1.5537% 114,400 0.0332% 通过 4 武商集团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A 股股东 339,116,611 98.4131% 5,353,656 1.5537% 114,400 0.0332% 通过 A 股股东 339,287,567 98.4628% 5,297,100 1.5372% - 0.0000% 5 武商集团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通过 中小股东 8,011,717 60.1986% 5,297,100 39.8014% - 0.0000% 6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A 股股东 339,089,511 98.4053% 5,480,756 1.5905% 14,400 0.0042% 通过 7 关于银行授信和贷款的议案 A 股股东 339,197,011 98.4365% 5,354,656 1.5539% 33,000 0.0096% 通过 A 股股东 339,231,011 98.4463% 5,339,256 1.5495% 14,400 0.0042% 8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通过 中小股东 7,955,161 59.7736% 5,339,256 40.1182% 14,400 0.108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9 A 股股东 339,231,011 98.4463% 5,339,256 1.5495% 14,400 0.0042% 通过 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注:议案 8 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宋晓春、钟滔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