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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新健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01-3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健康”或“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含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海协智康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
内有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在前述
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国新健康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国新健康保
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89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80,413,268 股,发行价格为 9.88 元/股。根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23-00006 号),截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止,国新健康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 A 股股票 80,413,268 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794,483,087.8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金额1)人民币 11,990,814.48
元,国新健康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2,492,273.36 元。该募集资金净额已
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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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行费用按照含税金额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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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投入金额的议案》。经调整,公司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三医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34,291.21             33,472.74
   2      健康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                 18,817.18             18,817.18
   3      商保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8,511.24              8,511.24
   4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10,304.04              9,783.26
   5      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8,863.90              7,664.81
                 合计                            80,787.56             78,249.23
注:上表数据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可能出现尾数
不符的情况。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由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
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上述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海协智康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
效。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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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
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将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
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影响,而导
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
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
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
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
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



                                   3
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
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批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海协智康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两家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二)监事会审批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通过投
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
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
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银河证券对公
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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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江镓伊                   王   飞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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