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2024-11-30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 0 0 5 4 1 (B 股)
公告编号:2024-076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 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
册资本的议案》,鉴于公司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且原预留用于本次激励计划的 1300 万
股 A 股股票即将到期,同意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1300
万股 A 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概述和实施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8 日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 31,952,995 股,回购 B 股股份 18,398,512
股,合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 3.60%。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
的公告》。
2022 年 2 月,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注销了 A 股股份 18,952,995 股,注销 B 股股份 18,398,512 股,合计
注销 37,351,507 股股份,剩余 1,300 万股 A 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
划。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2 月 1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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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回购股份用
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的,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因本次用于
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于 2021 年 12 月回购,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
同时,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因此,公司拟注销存放于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的 1,300 万股 A 股股份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548,778,230 股变
更为 1,535,778,230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拟注销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57,295,457 3.70% - 57,295,457 3.73%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91,482,773 96.30% -13,000,000 1,478,482,773 96.27%
总股份 1,548,778,230 100.00% -13,000,000 1,535,778,230 100.00%
注:本次注销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
终办理结果为准。
四、本次注销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
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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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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