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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部创业: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22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57    证券简称:西部创业    公告编号:2024-21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14:00。
    (2)互联网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投票结束时间为
2024年5月21日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C
座5楼第2会议室(宁夏国际会展中心对面,国家能源集团宁夏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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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旭东。
    6.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843,956,415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86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38,016,179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46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940,236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0.4073%。
    2.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
148,109,2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15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42,169,04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748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5,940,236股,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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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073%。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任独立董事出席了会
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2023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逐项审议。通过了以
下14项提案:
    提案1.00 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43,858,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11,6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
    提案2.00 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43,858,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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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11,6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
    提案3.00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43,858,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11,6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
    提案4.00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43,703,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1%;反对252,5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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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856,6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95%;反对252,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17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5.00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43,858,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11,6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
    提案6.00 关于董事薪酬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43,858,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97,5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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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11,6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反对97,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7.00 关于监事薪酬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43,858,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97,5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11,6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反对97,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8.00 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43,703,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252,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 6 —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同意147,856,6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252,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5%。
    提案9.00 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暨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43,858,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11,6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
    提案10.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43,858,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 7 —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同意148,011,6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
    本次补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
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提案1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39,131,2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283%;反对4,727,5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02%;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284,1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422%;反对4,727,5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3.1919%;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
    提案12.00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43,858,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 8 —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11,6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
    提案13.00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43,858,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11,6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
    提案14.00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43,858,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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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同意148,011,6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
       三、参会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
                                                            中国银        兴业银
                                                   领航投   行股份        行股份
                                                   资澳洲   有限公        有限公
       宁夏国   国家能               国家电
                       中国信                      有限公   司-富        司-富
       有资本   源集团        华电国 投集团 香港中
                       达资产                      司-领   国中证        国中证
       运营集   宁夏煤        际电力 宁夏能 央结算
名称                   管理股                      航新兴   1000   贾永利 现代物
       团有限   业有限        股份有 源铝业 有限公
                       份有限                      市场股   交易型        流交易
       责任公   责任公        限公司 有限公 司
                       公司                        指基金   开放式        型开放
       司       司                   司
                                                   (交易   指数证        式指数
                                                   所)     券投资        证券投
                                                            基金          资基金
出席   250,67 250,67 194,50 71,084 71,084 3,248, 1,478,     829,70 155,00 130,40
股数    3,543 3,543 0,045      ,524   ,524   900    651          0      0      0
(股)
1.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2.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3.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4.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反对    同意
5.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6.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7.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8.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弃权    同意
9.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10.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11.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12.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13.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14.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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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见证律师姓名:冯建军律师、李斐然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大会人员、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和形成的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关于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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