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57 证券简称:西部创业 公告编号:2024-21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14:00。 (2)互联网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投票结束时间为 2024年5月21日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C 座5楼第2会议室(宁夏国际会展中心对面,国家能源集团宁夏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 1 —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旭东。 6.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843,956,415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86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38,016,179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46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940,236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0.4073%。 2.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 148,109,2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15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42,169,04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748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5,940,236股,占 — 2 —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073%。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任独立董事出席了会 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2023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逐项审议。通过了以 下14项提案: 提案1.00 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43,858,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11,6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 提案2.00 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43,858,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 3 —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11,6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 提案3.00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43,858,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11,6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 提案4.00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43,703,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1%;反对252,5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 4 —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856,6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95%;反对252,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17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5.00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43,858,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11,6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 提案6.00 关于董事薪酬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43,858,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97,5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 5 —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11,6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反对97,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7.00 关于监事薪酬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43,858,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97,5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11,6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反对97,5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8.00 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43,703,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252,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 6 —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同意147,856,6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252,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5%。 提案9.00 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暨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43,858,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11,6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 提案10.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43,858,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 7 —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同意148,011,6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 本次补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 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提案1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39,131,2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283%;反对4,727,5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02%;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284,1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422%;反对4,727,5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3.1919%;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 提案12.00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43,858,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 8 —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11,6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 提案13.00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43,858,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011,6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 提案14.00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43,858,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 9 —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同意148,011,6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97,5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 三、参会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 中国银 兴业银 领航投 行股份 行股份 资澳洲 有限公 有限公 宁夏国 国家能 国家电 中国信 有限公 司-富 司-富 有资本 源集团 华电国 投集团 香港中 达资产 司-领 国中证 国中证 运营集 宁夏煤 际电力 宁夏能 央结算 名称 管理股 航新兴 1000 贾永利 现代物 团有限 业有限 股份有 源铝业 有限公 份有限 市场股 交易型 流交易 责任公 责任公 限公司 有限公 司 公司 指基金 开放式 型开放 司 司 司 (交易 指数证 式指数 所) 券投资 证券投 基金 资基金 出席 250,67 250,67 194,50 71,084 71,084 3,248, 1,478, 829,70 155,00 130,40 股数 3,543 3,543 0,045 ,524 ,524 900 651 0 0 0 (股) 1.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2.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3.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4.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反对 同意 5.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6.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7.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8.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弃权 同意 9.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10.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11.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12.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13.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14.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 10 —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见证律师姓名:冯建军律师、李斐然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大会人员、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和形成的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关于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