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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烽火电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04-12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监事会以《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为依据,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
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
东大会,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合规性进行了监督,
为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起到了促进作用。现将 2023 年
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组织召开 6 次会议,具体情况
如下:
    1、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公司监事张铁、王爟琪、任蒙、吴修武参加了会议,监
事宋晓辉因工作原因未现场参加会议,委托吴修武行使表决
权,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铁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规定,会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
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2 年
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公司 2023 年关联租赁交易预计情况
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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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表决,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3 年一季度报告》。
    3、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表决,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预计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
案》、《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
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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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
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关于本次重组前十
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说明的议案》。
    4、2023 年 8 月 21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表决,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5、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表决,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3 年三季度报告》。
    6、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表决,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有效。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3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关于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等程序进行了监督,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及公司董事、
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规范运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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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认真履行职
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生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关于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进行了认真
细致的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和内控机制
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3 年度财务报告能
够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希格玛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
公正的。
    3、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
认真审核,同意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具有较
为科学合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
够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
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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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因此,本次交
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构成重组上
市。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条件,有利于公司
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公司平台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5、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
做到当前工作衔接,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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