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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烽火电子: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05-14  

证券代码: 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2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

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又经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及 2024 年 5 月 14 日刊登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2024-024、2024-030)。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8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96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59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60,427.2777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

民币96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59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2.83万股,
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4%;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480万元、回购

价格上限11.59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1.415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0.0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

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

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

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鉴于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程

序。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

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

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自2024年5月14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为此期间的工作日内

8:00—12:00,14:30-18:30

    2.联系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72号

    3.电话:0917-3626561

    4.传真:0917-3625666

    5.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6.其它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

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