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电子: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05-14
证券代码: 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2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
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又经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及 2024 年 5 月 14 日刊登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2024-024、2024-030)。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8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96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59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60,427.2777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
民币96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59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2.83万股,
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4%;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480万元、回购
价格上限11.59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1.415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0.0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
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
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
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鉴于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程
序。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
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
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自2024年5月14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为此期间的工作日内
8:00—12:00,14:30-18:30
2.联系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72号
3.电话:0917-3626561
4.传真:0917-3625666
5.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6.其它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
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