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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烽火电子: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12-14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4-078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
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希格玛超过规
定的最长审计服务年限,现拟聘请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
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与前任会
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均无异议。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相关规定。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健大厦 20 层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人员信息: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亚太拥有合伙人
76 人,注册会计师 42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 157 人。
    (7)最近一年业务信息:2023 年度,中审亚太经审计的收入总
额为 69,445.2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64,991.05 万元(其中证券业
务收入 29,778.85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 4,454.24 万元。2023 年
度为 41 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
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
农林牧渔业、建筑业等,收费总额 6,806.15 万元,为 4 家本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亚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
7,694.34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40,000 万元,职业
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
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
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
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均已整改完
毕。期间,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0 次、监督
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锋革,2006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 10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合计 6 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博,2016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 12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
计 4 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丹,2000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7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2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
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
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
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
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中审亚太为公司提供的 2024 年度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 85 万元(含
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预计 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
25 万元),2024 年审计费用预计较上年降低 15%。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希格玛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此期间希格玛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
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其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
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相关规
定,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希格玛超过规定的最长审计服务年限,现
拟聘请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
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
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
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
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于 2023 年 2 月印发的《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第十二条规定:“国
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 年。……可适当延
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 10 年”。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
所希格玛已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 14 年。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
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工作需求等情
况,经履行选聘程序,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
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中审亚太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
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4.中审亚太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
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
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