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常柴A: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4-04-12
证券代码:000570、200570 证券简称:苏常柴 A、苏常柴 B 公告编号:2024-013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10 日,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十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就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8 日的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
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网络投票: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A、B 股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五)。
B 股股东应在 2024 年 4 月 23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
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2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怀德中路 123 号常柴股份
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2.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6.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9.00 √
的议案》;
10.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特别提示: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及公开披露;
3、上述提案 4.00 至 7.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 2/3 以上通过;
4、上述提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大
公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股东大会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的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单位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7 日全天,2024 年 5 月 8 日至 13:30
分前。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 2024 年 5 月 7 日 17:00 前送达
或传真至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视为放弃出席现场会议资
格。
登记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怀德中路 123 号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建江
联系电话:0519-68683155
联系传真:0519-86630954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请自理食宿及交通费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
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十届五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决议》。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70”,投票简称为“常
柴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
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
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
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
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8 日(现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
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参加常柴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提 案 编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1.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 √
9.00
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023 年度利润分配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
10.00
股本预案》。
说明:
1、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提案(包括临时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
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
是 / 否;
2、对列入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享有表决权:
是 / 否;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