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A: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12-17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4-070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3 年度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
保留意见。
●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曾用名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大洲”)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 年 11 月 ,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54 人,注册会计师 273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06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4,909.97 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为 42,181.7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3,046.25 万元,审计业务收
入与证券业务收入存在重叠。审计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 59 家,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
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
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
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
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惠增强,2001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 6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0 年开始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7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泽斌,2019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11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孙蕊,2018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8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3 年开
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量 5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
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
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316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46 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 70 万元。审计费用较 2023 年度有所减少,为审计范围变化所致。以
上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
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北京德皓国际在公司的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能够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
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
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
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德皓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决议;
3、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