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化科工: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2024-10-09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4-57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10.0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上市
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
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3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最高
1
成交价为 7.0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5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
民币 26,618,988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公司回
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 10.00 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
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股份回购
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
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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