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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塔实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2024-12-03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4-108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12月18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0日(星期二)


                           -1-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登
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388号4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和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调整老厂区房产土地公开挂牌转让价格的议案          √

      1.上述两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2-
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

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调整老厂区房产土地公

开挂牌转让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2024-107)。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为普

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含)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对中小投
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

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现场办理登记,也
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

准)。传真登记方式请发送传真后来电确认。股东办理参加现

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



                           -3-
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

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8日,上

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388号。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维宏
    联系电话:0951-8697187
    联系邮箱:btsy000595@126.com
    (五)相关费用
    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4-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 日




                     -5-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95”,投票简称
为“西轴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
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8 日



                            -6-
(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8 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
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宝塔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全权行
使对会议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调整老厂区房产土地公开挂牌转        √
    2.00
              让价格的议案

    填写说明:

    1.请在非累积投票议案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

空格内填上“√”号。

    2.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

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权无效,按弃权处理。

    3.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8-
4.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