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12-03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4-106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
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
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截止 2023 年末合伙人 64 名,2023 年末注册会计师 406
名,2023 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32
名。
2023 年度审计的收入总额:48,482.02 万元,审计业务收
入:39,912.9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728.70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 家,主要行业(前
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19 家)、采矿业(3 家)、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 家)、批发和零售业(2 家)。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2,502.66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3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4,240.99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2,240.99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2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
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人次,共涉及 13 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陈虹,注册会计师,2018 年至今在利
安达从事审计工作,现任事务所合伙人,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业务,曾担任宝塔实业 2018、2022、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的签字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申敏,注册会计师,2022 年至
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现任审计经理职务,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业务,曾担任宝塔实业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签字会计师,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玲,注册会计师,从事
审计工作 10 多年,2017 年开始在利安达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
作,现任利安达北京分所质量部负责人,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具有多年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报告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
3
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情况。
3.独立性
利安达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审计业务工作量及所在地区市场平均报酬水平,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含内部控制审计)拟定为 75 万元,其中
财务审计费用 5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5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
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
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2022 年年审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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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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