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能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4-02-08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11
证券代码:149516 证券简称:21 建能 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 建能 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12 月 29 日,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包
括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等信息;
2、公示时间:2024 年 1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 月 28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反馈。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1
(二)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
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相关协议、拟激励对
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
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
大误解之处。
(四)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
2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以及监事,亦不包括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2 月 7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