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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达资源: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12-21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140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审批的为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
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
其中有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
围外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
 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
 综合授信、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
 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
 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包括 2024 年度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
 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担
 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金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业环保”)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行(以下
简称“邮储银行郴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1,500 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额度存续期

                                       1
为 72 个月,公司为金业环保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
为人民币 1,500 万元。金业环保将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保证式反担保,金业环保
其他股东将以其出资比例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股权质押式反担保。公司与邮储银
行郴州分行签署了《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金业环保融资、公司为金业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金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岩
    注册资本:15,005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经济开发区柏林工业园
    成立日期:2016 年 6 月 14 日
    经营范围: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服务;环保工程设
计、建设、运营、管理服务;新能源工程运行维护服务;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固
体废物治理服务(危险废物除外);有色金属、贵金属、环保材料及设备、岩棉、
矿棉、硅酸铝棉、玻璃棉、玄武岩纤维、隔热隔音保温材料、包装材料、新型建
筑材料、电池、节能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普通货物运输、仓储、包装、搬运、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8,720.90      58.12%

永兴县金业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2,937.98      19.58%

郴州银谷环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60.85       7.07%

资兴市钰坤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916.81        6.11%

郴州宏达地矿机械有限公司                                  684.23        4.56%

资兴市佳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684.23        4.56%

合计                                                    15,005.00     100.00%

    金业环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金业环保不属于

                                       2
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数据未经审计)             (数据经审计)
资产总额                                   77,318.24                    71,247.50
负债总额                                   58,740.01                    50,499.5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1,503.27                    26,553.27
      流动负债总额                         44,509.36                    30,811.0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18,578.23                    20,748.00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项目
                              (数据未经审计)             (数据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387.44                    18,300.35
利润总额                                    -2,274.84                   -1,196.08
净利润                                      -2,288.26                   -1,008.33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行
    保证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湖南金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债权确定期间:自 2024 年 11 月 26 日起至 2030 年 11 月 25 日
    担保的债务本金:人民币 1,500 万元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
用、汇率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担保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
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
付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金业环保将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保证式反担保,金业环保其他股东将以其出
资比例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股权质押式反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5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3
净资产的比例为 159.95%;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
22.9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3.46%。公司及子公司未对
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诉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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