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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螺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14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新材             公告编号:2024-66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也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

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上

午 9:15 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 38 号公司办公

楼 5 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王杨林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1 人,共代

   表 90 位股东,代表股份 212,795,6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345%。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有 2 人,共代表

   11 位股东,代表股份 211,801,1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0091%;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79 人,代表股份 994,55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4%。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

   票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80 人,共代表 87 位股东,代表股份 11,247,45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 8 位股东,代表股

   份 10,252,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4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9 人,代表股份 994,5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254%。

         3、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北京市竞天公

   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普通股                                 股数                   股数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2
与会股东表决
                212,694,175       99.9523%   84,700      0.0398%     16,800     0.0079%
      情况
其中:中小股
                 11,145,951       99.0976%   84,700      0.7531%     16,800     0.1494%
  东表决情况

            (2)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选举李晓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普通股                                    股数                   股数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与会股东表决
                 212,690,175      99.9504%   77,600      0.0365%    27,900      0.0131%
      情况
其中:中小股
                 11,141,951       99.0620%   77,600      0.6899%    27,900      0.2481%
  东表决情况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洋、车继晗、王文豪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

      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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