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实业: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4-04-30
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4-15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 9:15
-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 9:15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
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是在 2024 年 5 月 1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出席。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枣子山路 116 号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00 《2023 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
8.00 《关于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的子议案数:(5)
8.01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8.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8.03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
8.04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8.05 《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2.提案披露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
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 7、议案 8.01、议案 8.02、议案 8.03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 通 过 ,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载 于 《 证 券 时 报 》、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
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日期及时间:
2024 年 5 月 22 日 8:30--11:30、14:00--17:00;2024 年 5 月 23 日 8:30--11:30。
(二)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枣子山路116号公司
董事会秘书处,邮编414000。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或
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
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需要
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杨艳
联系电话:0730-8245282,传真:0730-8245129;
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622”
2、投票简称为“恒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3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3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
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
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本单位)对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00 《2023 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
8.00 《关于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的子议案数:(5)
8.01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8.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8.03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
8.04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8.05 《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登记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
应□内填入“√”)。
□ 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