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 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的专项说明回复 大信备字[2024]第 1-00494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的 专项说明回复 大信备字[2024]第 1-0049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4〕120040号)已收悉。作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公司”)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对审核问 询函提及的发行人有关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予以说明。 注 1:本所未对发行人2024年1-6月、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或审阅报告,本所 未对发行人报告期的内部控制情况出具鉴证报告或审阅报告,仅履行分析性程序。以下所述 的核查程序及实施核查程序的结果仅为协助发行人回复贵所问询目的,不构成审计或审阅。 报告期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 2023 年度及2024年1-6月;2021 年度、2022 年度 金额已经本所审计,2023 年度及2024年1-6月未经本所审计。发行人报告期的内部控制情况 未经本所审计。 注2:本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 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3:本回复的不同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不加粗):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加粗):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1- 问题1: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电石技改工程项目(以下简 称项目一)、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储灰场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二)、氯碱和树脂分公司污水零排技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三)。根据申报材 料及反馈回复,项目一产品用途主要为自用,项目二产品电力全部自用,项目三为生产配套 系统,无产品出售。本次募投项目主要目的是节约各项生产成本,不会新增收入。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结合产品用途等情况,说明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销售收入、毛利等 效益预测的谨慎性,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请保荐人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发行人回复】 结合产品用途等情况,说明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销售收入、毛利等效益预测 的谨慎性,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1、募投项目产品的用途情况 (1)项目一 项目一产品电石绝大部分自用,作为原材料用于下游产品 PVC、E-PVC 的生产。报告期 内,发行人生产 PVC 单位电石耗用量分别为 1.39 吨、1.38 吨、1.37 吨和 1.35 吨。公司现有 22 万吨 PVC 及 4 万吨 E-PVC 年产能,暂无扩产计划,对应约 36 万吨电石年耗用量。在电石 及 PVC/E-PVC 满产情况下,可内部消化绝大部分的电石产能。发行人各期产量中电石自用及 外销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吨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自用电石 17.67 92.23% 14.36 100.00% 11.58 100.00% 22.54 100.00% 外销电石 1.49 7.77% - 0.00% - 0.00% - 0.00% 合计 19.16 100.00% 14.36 100.00% 11.58 100.00% 22.54 100.00% 发行人 2021 年三季度关停 4 台 20MVA 电石装置后,一体化产业链完整性受限,发行人 电石产能不足以匹配 PVC 产能,故 2021 年度-2023 年度所生产电石 100%自用。2024 年 1-6 月,发行人项目一投产后,电石产能略高于 PVC 产能,少量约 7.77%的电石用于对外销售。 电石作为大宗原材料流动性较好,广泛存在生产商、贸易商等各类型市场参与者,发行人可 随行就市对外销售电石。 -2- (2)项目二 项目二所产电力全部自用。项目二为公司第二批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 29.65MWp, 已于 2023 年 8 月开始建设,为自发自用型,并于 2023 年 11 月投产。2024 年 1-6 月发电成本 为 0.10 元/度,显著低于热电机组的发电成本,亦低于外购电的发电成本。2024 年 1-6 月,分 布式光伏发电量 3,397.88 万度,占公司总用电量 115,867.30 万度的 2.93%,全部自用。 项目二等分布式光伏项目可满足公司用电需求,降低用电成本,优化发电结构,强化公 司氯碱化工主业“电力-电石-PVC(EPVC)”一体化产业链优势。 (3)项目三 项目三为生产配套系统,用于废水处理,无产品出售。 2、募投项目不再进行效益测算 通常效益预测主要系测算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对发行人带来的增量效益情况,口径以发行 人合并报表为基础,鉴于项目一生产电石绝大部分自用,项目二生产电力全部自用,项目三 为生产配套系统,用于废水处理,无产品出售,从合并报表口径考虑,均不直接产生收入、 利润;基于谨慎性考虑,不再对募投项目进行效益测算,发行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3、项目运行情况 项目一达产后,公司电石全部实现自给自足,避免电石外购支出,保证电石成本可控、 质量稳定。此外,2021 年第三季度公司关停 4×20MVA 内燃式电石炉后,燃煤机组单机运行, 度电成本上升。自项目一投产以来,公司重塑一体化产业链,燃煤机组恢复双机运行,公司 整体用电成本已显著下降,2024 年 1-6 月公司测算已节约电费约 5,000.00 万元。电费节约=除 项目一外生产装置耗电量*(燃煤机组单机运行度电成本-燃煤机组双机运行度电成本)。 项目二投产后度电成本显著低于外购电价。2024 年 1-6 月该项目已发电约 2,400.00 万度, 公司测算较外购电节约电费约 900.00 万元。 项目三尚处于建设阶段。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五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二、对本次募投项 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之“(二)募投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 和利润的风险”披露相关风险提示,并对募投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和利润的风险进行了重大 事项提示。具体内容如下: “(二)募投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和利润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30万吨电石技改工程项目生产电石绝大部分为自用,储灰场自发自用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力全部自用,污水零排技改项目为生产配套系统,用于废水处理, -3- 无产品出售;募投项目均不直接实现收入和利润,提醒投资者注意。” 【会计师回复】 (一)实施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关于募投项目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报告; 2、访谈发行人,了解报告期内电石的产能利用率、项目一试生产至2024年6月的运转情 况;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关于目前总体电力成本及2024年1-6月项目二实际运行情况的说明; 3、取得发行人关于项目一、项目二节约电费的测算说明。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结合项目一产品主要自用、项目二产品全部自用、项目三为生产配套系统,无产品出售 的情况,募投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和利润,基于谨慎性考虑不再对募投项目进行效益测算, 发行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问题2: 根据申报材料及反馈回复,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和前五大供应商均存在贸易型 公司。报告期内部分大客户及供应商存在参保人数过少、成立时间或合作时间较短的情形, 如有的企业成立第二年即成为公司第一大客户。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部分大客户及供应商参保人数过少的原因及合理性, 相关资产规模、人员情况是否可支撑与发行人的业务规模,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结合发 行人拓展新客户的方式,说明部分客户成立时间或合作时间较短的具体背景及情况。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对(1)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发行人回复】 (一)报告期内部分大客户及供应商参保人数过少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资产规模、人 员情况是否可支撑与发行人的业务规模,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中贸易商情况如下: 前五大客户 公开查询参保人数 上海上鳌贸易有限公司 6 人(2022 年度报告) 上海康尼格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 人(2022 年度报告) 厦门建发化工有限公司 48 人(2023 年度报告) 江苏远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 人(2023 年度报告) 浙江玄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未披露(2022 年度报告)、25 人(2023 年度报告) -4- 前五大客户 公开查询参保人数 江苏远柯化工品有限公司 1 人(2022 年度报告) 青岛和盛佳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0 人(2023 年度报告) 青岛崭新化工有限公司 11 人(2022 年度报告) 淄博浩源塑业有限公司 2 人(2023 年度报告) 注:贸易商客户参保人数来源于天眼查APP。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中贸易商情况如下: 前五大供应商 参保人数 甘肃公航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62 人(2023 年度报告) 宁夏宝盛泰商贸有限公司 0 人(2023 年度报告) 甘肃通泰鑫物资商贸有限公司 16 人(2023 年度报告) 注:贸易商供应商参保人数来源于天眼查APP。 部分贸易商大客户及供应商参保人数过少,具体情况如下: 客户/供应 公开查询 社保缴纳核查情 和发行人交易情 资产规模和经营 支撑与发行人的 商名称 参保人数 况 况 情况 业务规模情况 经访谈,上海上鳌 发 行 人 2023 年 对 上海上鳌贸易有 公司人员主要负 贸易有限公司、上 上海上鳌贸易有 限公司、上海康尼 责核心业务洽谈 上海上鳌贸 海康尼格供应链 限公司、上海康尼 格供应链管理有 及商务结算,仓储 6人 易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截 格供应链管理有 限 公 司 2023 年 末 物流工作均外包 至本问询回复出 限公司的营业收 资产规模合计约 第三方;公司资金 具 日 员 工 合 计 15 入 为 40,004.71 万 6,800 万 元 , 2023 周转较快,资产规 人,9人在上海当 元。 年营业收入合计 模、人员情况可支 地参保,1人系退 约16.1亿元。 撑与发行人的业 休返聘无需缴纳 务规模。 上海康尼格 社保,其他员工在 供应链管理 3人 其他单位缴纳或 有限公司 者自行缴纳并由 公司报销相关费 用。 经访谈,浙江玄德 发 行 人 2023 年 对 浙江玄德供应链 由于经营规模较 供应链管理有限 浙江玄德供应链 管理有限公司及 大,公司除业务人 公司及关联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的 关 联 公 司 2023 年 员外,还配套了财 员 工 人 数 约 100 营 业 收 入 为 营 业 额 约 为 70-80 务、风控、物流、 浙江玄德供 未 披 露 人,均已缴纳社 12,917.28万元。 亿元,运营资金约 研究等部门。公司 应链管理有 ( 2022 年 保,其中在浙江玄 4亿元。 资产规模、人员情 限公司 度报告) 德供应链管理有 况可支撑与发行 限公司参保人数 人的业务规模。 为25人,其他人员 在其他主体参保。 江苏远柯化 经访谈,江苏远柯 江苏远柯化工品 2021 年 江 苏 远 柯 公司人员主要负 1人 工品有限公 化工品有限公司 有 限 公 司 2021 年 化工品有限公司 责核心业务洽谈 -5- 客户/供应 公开查询 社保缴纳核查情 和发行人交易情 资产规模和经营 支撑与发行人的 商名称 参保人数 况 况 情况 业务规模情况 司 因为经营不善于 与发行人交易金 营业收入约5亿 及商务结算,仓储 2023年9月注销。 额 较 高 , 为 元,资产规模约 物流工作均外包 注销前,员工人数 36,871.22万元。 1,000万元。 第三方;公司资金 5人,由于经营困 周转很快,下游货 难,只缴纳了1人 到付款,账期很 的社保。 短。公司资产规 模、人员情况可支 撑与发行人的业 务规模。 经访谈,江苏远尊 发 行 人 2023 年 对 江苏远尊新材料 公司人员只负责 新材料科技有限 江苏远尊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 核心采购和销售 公司员工人数5 科技有限公司营 2023年销售额约3 业务,物流、财务 人,参保人数3人, 业 收 入 为 亿元,自有资金规 外包,不涉及仓 江苏远尊新 其余2人自愿放 11,167.72万元。 模1,000余万元。 储。公司下游客户 材料科技有 3人 弃。 货到付款,账期较 限公司 短。公司资产规 模、人员情况可支 撑与发行人的业 务规模。 青岛崭新化 经访谈,青岛崭新 发 行 人 2023 年 对 青岛崭新化工有 公司人员只负责 11人 工有限公司 化工有限公司、青 青岛崭新化工有 限公司、青岛和盛 核心业务和商务 岛和盛佳泽国际 限公司、青岛和盛 佳泽国际贸易有 工作,仓储物流委 贸易有限公司员 佳泽国际贸易有 限 公 司 2023 年 营 托第三方。不同规 工人数合计21人, 限公司的营业收 业收入合计约5亿 模客户账期存在 其 中 19 人 已 缴 纳 入 为 6,860.74 万 元,资产规模近1 一定差异,1个月 青岛和盛佳 社保,2人为退休 元。 亿元。 到半年均有。公司 泽国际贸易 0人 人员无需缴纳社 资产规模、人员情 有限公司 保;与公开查询社 况可支撑与发行 保信息差异系未 人的业务规模。 及时在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更新填报导致。 经访谈,淄博浩源 发 行 人 2023 年 对 淄博浩源塑业有 公司人员主要负 塑业有限公司为 淄博浩源塑业有 限 公 司 2023 年 营 责核心业务洽谈 贸易型客户,员工 限公司的营业收 业 收 入 约 为 2.2 亿 及商务结算,仓储 人数6人,参保人 入 为 3,595.50 万 元,运营资金规模 物流工作均外包 淄博浩源塑 数2人,其他人员 元。 约4,000万元。 第三方;公司对下 2人 业有限公司 因退休返聘等原 游客户基本没有 因未缴纳社保。 账期。公司资产规 模、人员情况可支 撑与发行人的业 务规模。 -6- 客户/供应 公开查询 社保缴纳核查情 和发行人交易情 资产规模和经营 支撑与发行人的 商名称 参保人数 况 况 情况 业务规模情况 经访谈,宁夏宝盛 发 行 人 2023 年 向 公 司 2023 年 销 售 公司物流等由关 泰商贸有限公司 宁夏宝盛泰商贸 额约为10亿元,资 联公司负责,公司 员工20人左右,7-8 有限公司的采购 产规模约2亿元。 人员专注于核心 宁夏宝盛泰 人在其他单位缴 金 额 为 18,910.43 购销业务;对下游 商贸有限公 0人 纳或者自行缴纳, 万元。 客户预收款为主。 司 其他人员因流动 公司资产规模、人 性较大自愿放弃。 员情况可支撑与 发行人的业务规 模。 经核查,由于员工自愿放弃缴纳、在其他单位缴纳或者自行缴纳、退休返聘等原因,该 部分贸易商大客户及供应商实际员工数据大于参保人数;该部分贸易商大客户及供应商大多 委托第三方负责仓储物流等职能,专注于核心购销业务,人员规模相对较小;该部分贸易商 大客户及供应商的营收规模、资产规模与资金周转周期较为匹配。 综上所述,公司部分大客户及供应商参保人数较少具有合理性,其资产规模、人员情况 可支撑与发行人的业务规模;公司上述大客户及供应商并非只经销发行人产品,与其他PVC 厂商保持合作,其参保人数少等情况符合行业惯例。 针对公司部分大客户及供应商参保人数较少的情况,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五章 与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中补充披露以下风险: “(十六)部分大客户及供应商为贸易型公司的风险 公司部分大客户及供应商为贸易型公司,公开查询的参保人数少,资产规模和人员情况 可满足其自身业务需求。若发行人部分贸易型客户或供应商的资产规模、人员数量恶化,不 能支撑和发行人的业务合作,且发行人未能及时开发其他客户或供应商替换,存在影响发行 人经营的风险。” (二)结合发行人拓展新客户的方式,说明部分客户成立时间或合作时间较短的具体背 景及情况 发行人主要通过自主开发、客户主动联系、老客户引荐、中介机构推荐、行业协会交流 等方式开发新客户。 部分客户成立时间或合作时间较短,具体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成立时间 开始合作时间 核查情况 上海康尼格供应链管理 经访谈,上海康尼格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上 2021年 2022年 有限公司 鳌贸易有限公司为同受毕晓敏控制的公司,成立时 -7- 客户名称 成立时间 开始合作时间 核查情况 间较晚,合作时间较短,主要系基于上海上鳌贸易 有限公司与发行人长期合作基础上的延续。 经访谈,通常贸易商客户希望尽可能多覆盖上游厂 江苏远尊新材料科技有 2021年 2022年 家,江苏远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动联系发行人, 限公司 发行人审核通过后建立合作关系。 经访谈,青岛和盛佳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青岛崭 青岛和盛佳泽国际贸易 新化工有限公司为同受李越、李丛杉控制的公司, 2022年 2022年 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较晚,合作时间较短,主要系基于青岛崭 新化工有限公司与发行人长期合作基础上的延续。 经访谈,发行人与厦门建发化工有限公司合作可以 追溯至10年前,2014-2015年因为PVC行业行情惨淡, 厦门建发化工有限公司暂停了PVC业务,后来由于人 厦门建发化工有限公司 2002年 2023年 员变动也终止了与发行人的合作。2022年厦门建发 化工有限公司恢复了PVC业务,双方共同参加乌海电 石行业交流会建立联系后开展合作。 综上所述,公司部分客户成立时间或合作时间较短具有真实背景。 【会计师回复】 (一)实施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查询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客户公开信息; 2、对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客户进行视频访谈,了解其人员规模、员工参保情况 及资金实力,与发行人建立合作关系的背景等。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部分大客户及供应商参保人数较少具有合理性,其资产规模、人员情况可支撑与发行 人的业务规模,符合行业惯例; 2、公司部分客户成立时间或合作时间较短具有合理性。 问题3: 发行人最近两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158.36万元和-59,637.32万元,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由2021年初的4.79亿元下降至0.10亿元。根据申报材料 及反馈回复,最近三年,发行人资金在集团财务公司存放的金额分别为59,052.93万元、 43,979.12万元、2,307.77万元,占当期末发行人银行存款的比例分别为99.24%、99.63%、 99.91%;发行人存在资金自动划转归集至集团财务公司的情况。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发行人目前的货币资金能否保证公司正常营运,是否存在流动 性风险,并重点说明发行人应对的货币资金大幅减少、流动性减弱等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2) -8- 发行人资金在财务公司存款和贷款情况,包括金额、利率及是否存在质押等,发行人是否能 够自主支配存款,是否存在资金使用受限的情形,相关条款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3)发 行人是否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如是,说明执行有效性。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对(3)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发行人回复】 (一)发行人目前的货币资金能否保证公司正常营运,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并重点说 明发行人应对的货币资金大幅减少、流动性减弱等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 1、发行人目前的货币资金和银行授信能保证公司正常营运,流动性风险可控 (1)日常营运资金缺口较小 在当前公司销售收入能覆盖原材料成本等变动成本、销售回款早于采购付款情况下,公 司销售回款基本可以覆盖原材料采购付款需求,但公司仍需要支付职工薪酬及其他付现费用, 短期内日常营运资金仍存在缺口。 以2024年1-6月经营业绩为基础,测算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营运资金缺口: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96,325.39 减:变动成本 81,179.12 边际贡献 15,146.27 减:付现固定成本 18,948.44 减:付现费用 2,690.96 营运资金缺口 -6,493.14 根据测算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运资金缺口约6,500万元,假设未来1年经营情况保持不变, 营运资金缺口约为1.3亿元。 (2)公司授信额度充足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和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合计37,111.70万元,尚未使用的 银行授信额度67,433.71万元。截至2024年6月末,未来1年内公司需偿还银行贷款本金或支付 票据兑付款约44,705.22万元。公司银行授信充足,可以满足日常营运需求及偿还银行借款本 息资金需求。 (3)公司经营情况显著改善 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保持了稳定运营,生产、销售、回款顺畅,2024年1-6月 PVC、E-PVC、烧碱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0.09%、117.50%和94.57%,产销率分别为100.91%、 100.85%和91.64%;截至2024年6月末存货规模为13,349.72万元,处于历史较低水平。公司日 -9- 常经营主要采用“款到发货”的方式进行销售,应收账款保持低位,2024年6月末余额为 3,065.79万元。2024年1-6月,发行人净亏损同比减少58.54%。 综上所述,发行人日常经营资金缺口较小、信贷额度充足、经营情况显著改善。发行人 目前的货币资金及已取得银行授信能保证公司正常营运,公司流动性风险可控。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五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对公司核心竞 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披露“流动性风险”。 2、重点说明发行人应对的货币资金大幅减少、流动性减弱等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 发行人为应对货币资金大幅减少、流动性减弱等情况,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①积极取得银行授信,扩大与合作银行、财务公司的合作规模;截至2024年7月末,发行 人有效的银行授信额度约13.96亿元,其中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6.74亿元。 ②积极改善生产经营,着力减亏扭亏,缩小日常营运资金缺口,减少经营失血。 ③合理进行财务规划,妥善进行资金安排,保证及时支付供应商款项和偿还银行借款本 息。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不存在重大债务纠纷或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二)发行人资金在财务公司存款和贷款情况,包括金额、利率及是否存在质押等,发 行人是否能够自主支配存款,是否存在资金使用受限的情形,相关条款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 1、发行人资金在财务公司存款和贷款情况 (1)发行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情况 A.发行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金额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金在集团财务公司存放的金额分别为 59,052.93 万元、43,979.12 万元、2,307.77 万元和 372.32 万元,占当期末发行人银行存款的比例分别为 99.24%、99.63%、 99.91%和 35.93%,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发行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 372.32 2,307.77 43,979.12 59,052.93 发行人银行存款 1,036.15 2,309.79 44,141.13 59,507.91 占比 35.93% 99.91% 99.63% 99.24% B.发行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 根据发行人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报告期内,财务公司吸收公司的存款每 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 16 亿元,存款利率范围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 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 10 - C.发行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是否存在质押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金在财务公司存款不存在质押的情形。 (2)发行人在财务公司的贷款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直接贷款、票 据承兑及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合计每日余额不超过30亿元,贷款利率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 利率管理的规定,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甲方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 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2021年至2023年,发行人不存在向财务公司贷款的情况。2024年1-6月,发行人与财务公 司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20,000.00万元,贷款利率为2.3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 贷款利率 期初余额 本期贷款金额 本期还款金额 期末余额 2024 年 1-6 月 2.30% - 20,000.00 - 20,000.00 2023 年度 - - - - - 2022 年度 - - - - - 2021 年度 - - - - - 2、发行人是否能够自主支配存款,是否存在资金使用受限的情形,相关条款是否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 (1)财务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不构成资金存取障碍 财务公司于2000年10月4日获得当时中国银行保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准,获得金 融许可证,具备开展相关业务所需的金融资质。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 有效地识别、评估、控制各类风险。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各项监管 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财务报表列报的资产总额为 3,105.16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347.35 亿元,其中: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28.78 亿元,存放同业款 项 188.13 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为 2,744.64 亿元,发放贷款及垫款 2,096.39 亿元。2024 年 1-6 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23.29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19.48 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 15.19 亿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的主要风险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序 风险指标 指标要求 2024 年 6 月 30 日指标值 号 1 资本充足率不低于最低监管要求 ≥10.5% 12.75% 2 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 25% ≥25% 40.48% 3 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 80% ≤80% 74.01% - 11 - 序 风险指标 指标要求 2024 年 6 月 30 日指标值 号 4 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100% 0.00% 5 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 15% ≤15% 1.98% 6 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 3 倍 ≤300% 32.70% 7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100% 16.05% 8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 10% ≤10% 0.00% 9 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70% ≤70% 54.67% 10 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20% ≤20% 0.04% 报告期内,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存贷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从未发生因财务公司头 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 (2)发行人能够自主支配存款贷款,不存在资金使用受限的情形 在资金使用方面,《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结算管理办法》中约定:“财务公司办 理结算业务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压款,不得截留企业结算资金,不得拒绝受理存款人正常的 结算业务。”发行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使用与一般商业银行存款资金使用无差异,可自 由调度、自由支取,不需要财务公司或相关关联方审批,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通过财务公司变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资金使用受限的情形。 发行人与财务公司发生贷款业务时,双方签订贷款合同,财务公司根据约定时间放款供 发行人使用,发行人在贷款合同到期后归还上述借款,期间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 (3)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况,不存 在上市公司利益被损害的情况 发行人在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独立于国家能源集团及下属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国家能源 集团及下属其他企业共用资金账户的情况。最近三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分别出具《2021年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29-00078号)、《2022年宁 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 第1-00285号)、《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报告2023年度(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1179号)》,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况。发行人亦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 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证监发〔2022〕48号)定期出具了财务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 报告,发行人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 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风险问题,不存在上市公司利益被损 - 12 - 害的情况。 (4)发行人与财务公司的资金自动归集事项已解除 根据上市公司主要银行账户流水,日常经营过程中,存在上市公司非财务公司银行账户 余额在超过50万元人民币限额时,该账户存款将自动划转至财务公司账户,直至该银行账户 存款余额降至限额50万元人民币的情形,因此发行人存在资金自动划转归集的情况。发行人 已解除上述资金自动划转。 综上所述,发行人能够自主支配存款,不存在资金使用受限的情形,不存在相关条款损 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发行人是否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如是,说明执行有效性 1、发行人已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备用金管理办法》《银行账户管理 办法》《筹资管理办法》等与货币资金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发行人与财务公司发 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此外,为有效防范、控制、化解发行人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保障资金安 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发行人制定了《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 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公司成立存贷款等金融风险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包 括财务产权部、审计部、证券与法律事务部等相关部门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相互协调共同控 制和化解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货币资金管理并得到有效执行。 2、货币资金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公司已制定的货币资金管理相关制度,针对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 金,明确了现金管理、银行账户管理、银行存款管理、票据管理等规范交易授权、职责分工、 凭证记录、监督与检查等控制活动,在报告期内得到有效执行。 上会会计师对发行人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宁夏英力特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4249号),认为:“公司于2021 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对发行人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宁夏英力特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0754号),认为:“公司于 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 13 - 务报告内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对发行人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宁夏英力特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1187号),认为:“公司于 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 综上所述,发行人已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执行有效。 【会计师回复】 (一)实施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查阅银行授信协议及贷款合同;访谈发行人管理层,测算日常经营资金缺口,了解流 动资金需求和公司面临的流动性风险; 2、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货币资金内控 情况; 3、查阅了发行人制定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备用金管理办法》《银行账 户管理办法》《筹资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访谈发行人财务相关负责人,了解货币资金相关 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4、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的银行账户流水与《金融合作协议》; 5、查阅发行人定期公告的《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查阅发行人会计师定期出具的关于非经营性占用的专项说明; 7、取得发行人取消资金自动归集的相关文件。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资金、银行授信情况可以满足日常营运需求及偿还银行借款本息资金需求,公司 生产、销售、回款顺畅,流动性风险可控; 2、发行人能够自主支配存款,不存在资金使用受限的情形,不存在相关条款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的情况; 3、发行人已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 - 14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 15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 问询函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4]第 ZG185 号 16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4]第 ZG18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40 号)(以下简称“审核 问询函”)相关问题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 师”或“本所”)作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 者“英力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中需要申报会计师说 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将有关问题的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回复如下: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 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 1:本所未对发行人 2021、2022 年度及 2024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或审 阅报告,因此对发行人上述期间的财务信息仅实施分析程序,对 2023 年度执行了期初 余额审计。以下所述的核查程序及实施核查程序的结果仅为协助发行人回复贵所问询目 的,不构成审计或审阅。 报告期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6 月;2021 年度、2022 年 度、2024 年 1-6 月金额未经本所审计,2023 年度经本所审计。 -1- 问题 1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吨电石技改工程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一)、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储灰场自发自用分布式光 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氯碱和树脂分公司污水零排技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三)。根据申报材料及反馈回复,项目一产品用途主要为自用,项目二产品电力全部自 用,项目三为生产配套系统,无产品出售。本次募投项目主要目的是节约各项生产成本, 不会新增收入。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结合产品用途等情况,说明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销售收入、毛 利等效益预测的谨慎性,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请保荐人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的说明:结合产品用途等情况,说明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销售收入、 毛利等效益预测的谨慎性,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1、募投项目产品的用途情况 (1)项目一 项目一产品电石绝大部分自用,作为原材料用于下游产品 PVC、E-PVC 的生产。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 PVC 单位电石耗用量分别为 1.39 吨、1.38 吨、1.37 吨和 1.35 吨。 公司现有 22 万吨 PVC 及 4 万吨 E-PVC 年产能,暂无扩产计划,对应约 36 万吨电石年 耗用量。在电石及 PVC/E-PVC 满产情况下,可内部消化绝大部分的电石产能。发行人 各期产量中电石自用及外销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吨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自用电 17.67 92.23% 14.36 100.00% 11.58 100.00% 22.54 100.00% 石 -2-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外销电 1.49 7.77% - 0.00% - 0.00% - 0.00% 石 合计 19.16 100.00% 14.36 100.00% 11.58 100.00% 22.54 100.00% 发行人 2021 年三季度关停 4 台 20MVA 电石装置后,一体化产业链完整性受限, 发行人电石产能不足以匹配 PVC 产能,故 2021 年度-2023 年度所生产电石 100%自用。 2024 年 1-6 月,发行人项目一投产后,电石产能略高于 PVC 产能,少量约 7.77%的电 石用于对外销售。电石作为大宗原材料流动性较好,广泛存在生产商、贸易商等各类型 市场参与者,发行人可随行就市对外销售电石。 (2)项目二 项目二所产电力全部自用。项目二为公司第二批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 29.65MWp,已于 2023 年 8 月开始建设,为自发自用型,并于 2023 年 11 月投产。2024 年 1-6 月发电成本为 0.10 元/度,显著低于热电机组的发电成本,亦低于外购电的发电 成本。2024 年 1-6 月,分布式光伏发电量 3,397.88 万度,占公司总用电量 115,867.30 万度的 2.93%,全部自用。 项目二等分布式光伏项目可满足公司用电需求,降低用电成本,优化发电结构,强 化公司氯碱化工主业“电力-电石-PVC(EPVC)”一体化产业链优势。 (3)项目三 项目三为生产配套系统,用于废水处理,无产品出售。 2、募投项目不再进行效益测算 通常效益预测主要系测算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对发行人带来的增量效益情况,口径以 发行人合并报表为基础,鉴于项目一生产电石绝大部分自用,项目二生产电力全部自用, 项目三为生产配套系统,用于废水处理,无产品出售,从合并报表口径考虑,均不直接 产生收入、利润;基于谨慎性考虑,不再对募投项目进行效益测算,发行人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 3、项目运行情况 项目一达产后,公司电石全部实现自给自足,避免电石外购支出,保证电石成本可 -3- 控、质量稳定。此外,2021 年第三季度公司关停 4×20MVA 内燃式电石炉后,燃煤机 组单机运行,度电成本上升。自项目一投产以来,公司重塑一体化产业链,燃煤机组恢 复双机运行,公司整体用电成本已显著下降,2024 年 1-6 月公司测算已节约电费约 5,000.00 万元。电费节约=除项目一外生产装置耗电量*(燃煤机组单机运行度电成本- 燃煤机组双机运行度电成本)。 项目二投产后度电成本显著低于外购电价。2024 年 1-6 月该项目已发电约 2,400.00 万度,公司测算较外购电节约电费约 900.00 万元。 项目三尚处于建设阶段。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五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二、对本次募 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之“(二)募投项目不直 接产生收入和利润的风险”披露相关风险提示,并对募投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和利润的 风险进行了重大事项提示。具体内容如下: “(二)募投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和利润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30万吨电石技改工程项目生产电石绝大部分为自用,储灰场自 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力全部自用,污水零排技改项目为生产配套系统, 用于废水处理,无产品出售;募投项目均不直接实现收入和利润,提醒投资者注意。” 二、会计师回复 (一)会计师对报告期内实施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关于募投项目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报告; 2、访谈发行人,了解报告期内电石的产能利用率、项目一试生产至2024年6月的运 转情况;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关于目前总体电力成本及2024年1-6月项目二实际运行情况 的说明; 3、取得并复核发行人关于项目一、项目二节约电费的测算说明中的数据; 4、针对项目一,对2023年度自用电石数量进行核实,核查发行人2023年生产PVC 单位电石耗用量是否真实准确; 5、针对项目二,对2023年度发电量进行核实,核查是否均为自用,与热电机组及 -4- 外购电的发电成本进行对比,是否真正降低用电成本。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项目一、二不直接产生收入和利润,不再对项目二进行效益测算。 问题 2 根据申报材料及反馈回复,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和前五大供应商均存在贸 易型公司。报告期内部分大客户及供应商存在参保人数过少、成立时间或合作时间较短 的情形,如有的企业成立第二年即成为公司第一大客户。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部分大客户及供应商参保人数过少的原因及合理 性,相关资产规模、人员情况是否可支撑与发行人的业务规模,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 结合发行人拓展新客户的方式,说明部分客户成立时间或合作时间较短的具体背景及情 况。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对(1)核查并发表明确意 见。 回复: 一、发行人的说明 (一)报告期内部分大客户及供应商参保人数过少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资产规 模、人员情况是否可支撑与发行人的业务规模,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中贸易商情况如下: 前五大客户 公开查询参保人数 上海上鳌贸易有限公司 6 人(2022 年度报告) -5- 前五大客户 公开查询参保人数 上海康尼格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 人(2022 年度报告) 厦门建发化工有限公司 48 人(2023 年度报告) 江苏远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 人(2023 年度报告) 未披露(2022 年度报告)、25 人(2023 浙江玄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 江苏远柯化工品有限公司 1 人(2022 年度报告) 青岛和盛佳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0 人(2023 年度报告) 青岛崭新化工有限公司 11 人(2022 年度报告) 淄博浩源塑业有限公司 2 人(2023 年度报告) 注:贸易商客户参保人数来源于天眼查APP。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中贸易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前五大供应商 参保人数 甘肃公航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62 人(2023 年度报告) 宁夏宝盛泰商贸有限公司 0 人(2023 年度报告) 甘肃通泰鑫物资商贸有限公司 16 人(2023 年度报告) 注:贸易商供应商参保人数来源于天眼查APP。 部分贸易商大客户及供应商参保人数过少,具体情况如下: 客户/供应 公开查询 资产规模和经营情 支撑与发行人的业 社保缴纳核查情况 和发行人交易情况 商名称 参保人数 况 务规模情况 上海上鳌贸 经访谈,上海上鳌 发行人2023年对上 上海上鳌贸易有限 公司人员主要负责 6人 易有限公司 贸易有限公司、上 海上鳌贸易有限公 公司、上海康尼格 核心业务洽谈及商 海康尼格供应链管 司、上海康尼格供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务结算,仓储物流 理有限公司截至本 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司2023年末资产规 工作均外包第三 问询回复出具日员 的 营 业 收 入 为 模 合 计 约 6,800 万 方;公司资金周转 工合计15人,9人在 40,004.71万元。 元,2023年营业收 较快,资产规模、 上海康尼格 上海当地参保,1 入 合 计 约 16.1 亿 人员情况可支撑与 供应链管理 3人 人系退休返聘无需 元。 发行人的业务规 有限公司 缴纳社保,其他员 模。 工在其他单位缴纳 或者自行缴纳并由 公司报销相关费 用。 -6- 客户/供应 公开查询 资产规模和经营情 支撑与发行人的业 社保缴纳核查情况 和发行人交易情况 商名称 参保人数 况 务规模情况 经访谈,浙江玄德 发行人2023年对浙 浙江玄德供应链管 由于经营规模较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江玄德供应链管理 理有限公司及关联 大,公司除业务人 司及关联公司员工 有限公司的营业收 公司2023年营业额 员外,还配套了财 人数约100人,均已 入 为 12,917.28 万 约为70-80亿元,运 务、风控、物流、 浙江玄德供 未 披 露 缴纳社保,其中在 元。 营资金约4亿元。 研究等部门。公司 应链管理有 ( 2022 年 浙江玄德供应链管 资产规模、人员情 限公司 度报告) 理有限公司参保人 况可支撑与发行人 数为25人,其他人 的业务规模。 员在其他主体参 保。 经访谈,江苏远柯 江苏远柯化工品有 2021年江苏远柯化 公司人员主要负责 化工品有限公司因 限公司2021年与发 工品有限公司营业 核心业务洽谈及商 为经营不善于2023 行人交易金额较 收入约5亿元,资产 务结算,仓储物流 年9月注销。注销 高,为36,871.22万 规模约1,000万元。 工 作 均 外 包 第 三 江苏远柯化 前,员工人数5人, 元。 方;公司资金周转 工品有限公 1人 由于经营困难,只 很快,下游货到付 司 缴纳了1人的社保。 款,账期很短。公 司资产规模、人员 情况可支撑与发行 人的业务规模。 经访谈,江苏远尊 发行人2023年对江 江苏远尊新材料科 公司人员只负责核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苏远尊新材料科技 技有限公司2023年 心采购和销售业 司员工人数5人,参 有限公司营业收入 销售额约3亿元,自 务,物流、财务外 江苏远尊新 保人数3人,其余2 为11,167.72万元。 有 资 金 规 模 1,000 包,不涉及仓储。 材料科技有 3人 人自愿放弃。 余万元。 公司下游客户货到 限公司 付款,账期较短。 公司资产规模、人 员情况可支撑与发 行人的业务规模。 青岛崭新化 经访谈,青岛崭新 发行人2023年对青 青岛崭新化工有限 公司人员只负责核 11人 工有限公司 化工有限公司、青 岛崭新化工有限公 公司、青岛和盛佳 心业务和商务工 岛和盛佳泽国际贸 司、青岛和盛佳泽 泽国际贸易有限公 作,仓储物流委托 青岛和盛佳 易有限公司员工人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司2023年营业收入 第三方。不同规模 泽国际贸易 0人 数合计21人,其中 的 营 业 收 入 为 合计约5亿元,资产 客户账期存在一定 有限公司 19人已缴纳社保, 6,860.74万元。 规模近1亿元。 差异,1个月到半年 人为退休人员无需 均有。公司资产规 -7- 客户/供应 公开查询 资产规模和经营情 支撑与发行人的业 社保缴纳核查情况 和发行人交易情况 商名称 参保人数 况 务规模情况 缴纳社保;与公开 模、人员情况可支 查询社保信息差异 撑与发行人的业务 系未及时在国家企 规模。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更新填报导致。 经访谈,淄博浩源 发行人2023年对淄 淄博浩源塑业有限 公司人员主要负责 塑业有限公司为贸 博浩源塑业有限公 公司2023年营业收 核心业务洽谈及商 易型客户,员工人 司的营业收入为 入约为2.2亿元,运 务结算,仓储物流 数6人,参保人数2 3,595.50万元。 营 资 金 规 模 约 工作均外包第三 淄博浩源塑 2人 人,其他人员因退 4,000万元。 方;公司对下游客 业有限公司 休返聘等原因未缴 户基本没有账期。 纳社保。 公司资产规模、人 员情况可支撑与发 行人的业务规模。 经访谈,宁夏宝盛 发行人2023年向宁 公司2023年销售额 公司物流等由关联 泰商贸有限公司员 夏宝盛泰商贸有限 约为10亿元,资产 公司负责,公司人 工 20 人 左 右 , 7-8 公司的采购金额为 规模约2亿元。 员专注于核心购销 宁夏宝盛泰 人在其他单位缴纳 18,910.43万元。 业务;对下游客户 商贸有限公 0人 或者自行缴纳,其 预收款为主。公司 司 他人员因流动性较 资产规模、人员情 大自愿放弃。 况可支撑与发行人 的业务规模。 经核查,由于员工自愿放弃缴纳、在其他单位缴纳或者自行缴纳、退休返聘等原因, 该部分贸易商大客户及供应商实际员工数据大于参保人数;该部分贸易商大客户及供应 商大多委托第三方负责仓储物流等职能,专注于核心购销业务,人员规模相对较小;该 部分贸易商大客户及供应商的营收规模、资产规模与资金周转周期较为匹配。 综上所述,公司部分大客户及供应商参保人数较少具有合理性,其资产规模、人员 情况可支撑与发行人的业务规模;公司上述大客户及供应商并非只经销发行人产品,与 其他PVC厂商保持合作,其参保人数少等情况符合行业惯例。 针对公司部分大客户及供应商参保人数较少的情况,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五 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 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中补充披露以下风险: -8- “(十六)部分大客户及供应商为贸易型公司的风险 公司部分大客户及供应商为贸易型公司,公开查询的参保人数少,资产规模和人 员情况可满足其自身业务需求。若发行人部分贸易型客户或供应商的资产规模、人员 数量恶化,不能支撑和发行人的业务合作,且发行人未能及时开发其他客户或供应商 替换,存在影响发行人经营的风险。” (二)结合发行人拓展新客户的方式,说明部分客户成立时间或合作时间较短的 具体背景及情况 发行人主要通过自主开发、客户主动联系、老客户引荐、中介机构推荐、行业协会 交流等方式开发新客户。 部分客户成立时间或合作时间较短,具体情况如下: 开始合作时 客户名称 成立时间 核查情况 间 经访谈,上海康尼格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上鳌 上海康尼格供应链管理有 贸易有限公司为同受毕晓敏控制的公司,成立时间较 2021年 2022年 限公司 晚,合作时间较短,主要系基于上海上鳌贸易有限公 司与发行人长期合作基础上的延续。 经访谈,通常贸易商客户希望尽可能多覆盖上游厂 江苏远尊新材料科技有限 2021年 2022年 家,江苏远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动联系发行人, 公司 发行人审核通过后建立合作关系。 经访谈,青岛和盛佳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青岛崭新 青岛和盛佳泽国际贸易有 化工有限公司为同受李越、李丛杉控制的公司,成立 2022年 2022年 限公司 时间较晚,合作时间较短,主要系基于青岛崭新化工 有限公司与发行人长期合作基础上的延续。 经访谈,发行人与厦门建发化工有限公司合作可以追 溯至10年前,2014-2015年因为PVC行业行情惨淡, 厦门建发化工有限公司暂停了PVC业务,后来由于人 厦门建发化工有限公司 2002年 2023年 员变动也终止了与发行人的合作。2022年厦门建发化 工有限公司恢复了PVC业务,双方共同参加乌海电石 行业交流会建立联系后开展合作。 综上所述,公司部分客户成立时间或合作时间较短具有真实背景。 -9- 二、会计师回复 (一)会计师对报告期内实施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查询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客户公开信息; 2、对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客户进行现场走访或视频访谈,了解其人员规 模、员工参保情况及资金实力,与发行人建立合作关系的背景等; 3、获取并检查 2023 年度发行人与主要交易客户及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及相关出入库 单、结算单、运输单和收付款银行回单等交易单据及会计处理凭证。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部分大客户及供应商参保人数较少具有合理性,其资产规模、人员情况可支撑 与发行人的业务规模,符合行业惯例; 2、公司部分客户成立时间或合作时间较短具有合理性。 问题3 发 行 人 最 近 两 年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16,158.36 万 元 和 -59,637.32万元,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由2021年初的4.79亿元下降至 0.10亿元。根据申报材料及反馈回复,最近三年,发行人资金在集团财务公司存放的金 额分别为59,052.93万元、43,979.12万元、2,307.77万元,占当期末发行人银行存款的 比例分别为99.24%、99.63%、99.91%;发行人存在资金自动划转归集至集团财务公司的 情况。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发行人目前的货币资金能否保证公司正常营运,是否存 在流动性风险,并重点说明发行人应对的货币资金大幅减少、流动性减弱等情况采取的 应对措施;(2)发行人资金在财务公司存款和贷款情况,包括金额、利率及是否存在 质押等,发行人是否能够自主支配存款,是否存在资金使用受限的情形,相关条款是否 损害上市公司利益;(3)发行人是否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如 是,说明执行有效性。 - 10 -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对(3)核查并发表明确意 见。 回复: 一、发行人的说明 (一)发行人目前的货币资金能否保证公司正常营运,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并 重点说明发行人应对的货币资金大幅减少、流动性减弱等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 1、发行人目前的货币资金和银行授信能保证公司正常营运,流动性风险可控 (1)日常营运资金缺口较小 在当前公司销售收入能覆盖原材料成本等变动成本、销售回款早于采购付款情况下, 公司销售回款基本可以覆盖原材料采购付款需求,但公司仍需要支付职工薪酬及其他付 现费用,短期内日常营运资金仍存在缺口。 以2024年1-6月经营业绩为基础,测算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营运资金缺口: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96,325.39 减:变动成本 81,179.12 边际贡献 15,146.27 减:付现固定成本 18,948.44 减:付现费用 2,690.96 营运资金缺口 -6,493.14 根据测算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运资金缺口约6,500万元,假设未来1年经营情况保持 不变,营运资金缺口约为1.3亿元。 (2)公司授信额度充足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和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合计37,111.70万元,尚未 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67,433.71万元。截至2024年6月末,未来1年内公司需偿还银行贷款 本金或支付票据兑付款约44,705.22万元。公司银行授信充足,可以满足日常营运需求及 偿还银行借款本息资金需求。 - 11 - (3)公司经营情况显著改善 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保持了稳定运营,生产、销售、回款顺畅,2024 年1-6月PVC、E-PVC、烧碱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0.09%、117.50%和94.57%,产销率分 别为100.91%、100.85%和91.64%;截至2024年6月末存货规模为13,349.72万元,处于历 史较低水平。公司日常经营主要采用“款到发货”的方式进行销售,应收账款保持低位, 2024年6月末余额为3,065.79万元。2024年1-6月,发行人净亏损同比减少58.54%。 综上所述,发行人日常经营资金缺口较小、信贷额度充足、经营情况显著改善。发 行人目前的货币资金及已取得银行授信能保证公司正常营运,公司流动性风险可控。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五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对公司核 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披露“流动性风险”。 2、重点说明发行人应对的货币资金大幅减少、流动性减弱等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 发行人为应对货币资金大幅减少、流动性减弱等情况,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①积极取得银行授信,扩大与合作银行、财务公司的合作规模;截至2024年7月末, 发行人有效的银行授信额度约13.96亿元,其中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6.74亿元。 ②积极改善生产经营,着力减亏扭亏,缩小日常营运资金缺口,减少经营失血。 ③合理进行财务规划,妥善进行资金安排,保证及时支付供应商款项和偿还银行借 款本息。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不存在重大债务纠纷或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 况。 (二)发行人资金在财务公司存款和贷款情况,包括金额、利率及是否存在质押 等,发行人是否能够自主支配存款,是否存在资金使用受限的情形,相关条款是否损 害上市公司利益 1、发行人资金在财务公司存款和贷款情况 (1)发行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情况 A.发行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金额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金在集团财务公司存放的金额分别为 59,052.93 万元、 43,979.12 万元、2,307.77 万元和 372.32 万元,占当期末发行人银行存款的比例分别为 99.24%、99.63%、99.91%和 35.93%,具体情况如下: - 12 - 单位:万元 期间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发行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 372.32 2,307.77 43,979.12 59,052.93 发行人银行存款 1,036.15 2,309.79 44,141.13 59,507.91 占比 35.93% 99.91% 99.63% 99.24% B.发行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 根据发行人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报告期内,财务公司吸收公司的 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 16 亿元,存款利率范围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提 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C.发行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是否存在质押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金在财务公司存款不存在质押的情形。 (2)发行人在财务公司的贷款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直接贷款、 票据承兑及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合计每日余额不超过30亿元,贷款利率遵守中国人民银 行有关利率管理的规定,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甲方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贷 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2021年至2023年,发行人不存在向财务公司贷款的情况。2024年1-6月,发行人与 财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20,000.00万元,贷款利率为2.30%,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 贷款利率 期初余额 本期贷款金额 本期还款金额 期末余额 2024 年 1-6 月 2.30% - 20,000.00 - 20,000.00 2023 年度 - - - - - 2022 年度 - - - - - 2021 年度 - - - - - 2、发行人是否能够自主支配存款,是否存在资金使用受限的情形,相关条款是否 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1)财务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不构成资金存取障碍 财务公司于2000年10月4日获得当时中国银行保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准, - 13 - 获得金融许可证,具备开展相关业务所需的金融资质。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 制度,能够有效地识别、评估、控制各类风险。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各项 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财务报表列报的资产总额 为 3,105.16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347.35 亿元,其中: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28.78 亿元,存放同业款项 188.13 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为 2,744.64 亿元,发放贷款及垫 款 2,096.39 亿元。2024 年 1-6 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23.29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19.48 亿 元,实现税后净利润 15.19 亿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的主要风险指标均 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风险指标 指标要求 2024 年 6 月 30 日指标值 1 资本充足率不低于最低监管要求 ≥10.5% 12.75% 2 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 25% ≥25% 40.48% 3 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 80% ≤80% 74.01% 4 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100% 0.00% 5 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 15% ≤15% 1.98% 6 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 3 倍 ≤300% 32.70% 7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100% 16.05% 8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 10% ≤10% 0.00% 9 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70% ≤70% 54.67% 10 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20% ≤20% 0.04% 报告期内,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存贷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从未发生因财务公 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 (2)发行人能够自主支配存款贷款,不存在资金使用受限的情形 在资金使用方面,《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结算管理办法》中约定:“财务公 司办理结算业务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压款,不得截留企业结算资金,不得拒绝受理存款 人正常的结算业务。”发行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使用与一般商业银行存款资金使用 无差异,可自由调度、自由支取,不需要财务公司或相关关联方审批,不存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财务公司变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资金 - 14 - 使用受限的情形。 发行人与财务公司发生贷款业务时,双方签订贷款合同,财务公司根据约定时间放 款供发行人使用,发行人在贷款合同到期后归还上述借款,期间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 (3)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况, 不存在上市公司利益被损害的情况 发行人在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独立于国家能源集团及下属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国家 能源集团及下属其他企业共用资金账户的情况。最近三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分别出具《2021年宁夏英力特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 29-00078号)、《2022年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1-00285号)、《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 年度(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1179号)》,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 性占用的情况。发行人亦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 (证监发〔2022〕48号)定期出具了财务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发行人在财务公司 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 司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风险问题,不存在上市公司利益被损害的情况。 (4)发行人与财务公司的资金自动归集事项已解除 根据上市公司主要银行账户流水,日常经营过程中,存在上市公司非财务公司银行 账户余额在超过50万元人民币限额时,该账户存款将自动划转至财务公司账户,直至该 银行账户存款余额降至限额50万元人民币的情形,因此发行人存在资金自动划转归集的 情况。发行人已解除上述资金自动归集。 综上所述,发行人能够自主支配存款,不存在资金使用受限的情形,不存在相关条 款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发行人是否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如是,说明执行 有效性 1、发行人已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 15 - 发行人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备用金管理办法》《银行账户 管理办法》《筹资管理办法》等与货币资金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发行人与财 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此外,为有效防范、控制、化解发行人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保障资 金安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发行人制定了《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公司成立存贷款等金融风险处置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产权部、审计部、证券与法律事务部等相关部门人员,按照职责 分工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货币资金管理并得到有效执行。 2、货币资金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公司已制定的货币资金管理相关制度,针对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 币资金,明确了现金管理、银行账户管理、银行存款管理、票据管理等规范交易授权、 职责分工、凭证记录、监督与检查等控制活动,在报告期内得到有效执行。 上会会计师对发行人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宁夏英 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4249号),认为:“公 司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对发行人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宁夏英 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0754号),认为: “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对发行人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宁夏英 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1187号),认为: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综上所述,发行人已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执行有 效。 - 16 - 二、会计师回复 (一)会计师对报告期内实施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查阅银行授信协议及贷款合同;访谈发行人管理层,测算日常经营资金缺口, 了解流动资金需求和公司面临的流动性风险; 2、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货币资 金内控情况; 3、查阅了发行人制定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备用金管理办 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筹资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访谈发行人财务相关负责人, 了解货币资金相关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4、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的银行账户流水与《金融合作协议》; 5、查阅发行人定期公告的《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查阅发行人2021、2022年会计师出具的关于非经营性占用的专项说明; 7、取得发行人取消资金自动归集的相关文件; 8、对发行人2022年、2023年的货币资金等内控流程执行了相关的审计程序。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资金、银行授信情况可以满足日常营运需求及偿还银行借款本息资金需求, 公司生产、销售、回款顺畅,流动性风险可控; 2、发行人能够自主支配存款,不存在资金使用受限的情形,不存在相关条款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发行人已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 - 17 -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对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 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签字盖章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泽民(已离职) 中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