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完成销户的公告2024-02-20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4-17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0 号)核准,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61,780,100 股,发行价为每股 19.10 元,共计募集资金为
4,999,999,910.00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27,099,999.69 元(含税)
后,实际到位资金为 4,972,899,910.31 元,已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于 2022 年 4 月 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71,231,532.8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由其出具《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喜
验资 2022Y00038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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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2 年 4 月修订)。
2、募集资金存放和三方监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
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
款专用。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账户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状态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 44641001040039698 存续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第一支行 2017002129200089276 存续
祥和项目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 44050170870100001858 存续
4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 970101230900003224 存续
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10950000005602904 存续
6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 970101230900003232 存续
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 44050170870100002212 本次注销 片阻项目
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道支行 634776695 已注销
仅用于汇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755901411110705 已注销
总验资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暨新增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为加强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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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管理,并有效保障募集资金存储收益,公司将原存放于“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肇庆分行”)
的片阻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转存至公司在“广东南粤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以下简称“南粤银行”)新开设的募
集资金专户(片阻项目专户账号:970101230900003232)。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建行肇庆分行的片阻项目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账号:44050170870100002212)全部转入在南粤银行新开
设的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办理完毕建行肇庆分行的片阻项目募集
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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