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7-10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4-45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决定的事项,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负责人和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经逐项表决同意聘请黄宗衡先生为公司财务
负责人、聘请殷健先生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聘请财
务负责人和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保障公司战略规划有效落地和战略目标实现,同意对公司内部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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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架构及部分职能进行优化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公
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结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治理最新监管
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经逐项表决同意公司制定及
修订《公司财务基本管理制度》《公司合规管理制度》《公司内部审
计制度》《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本次制定及修订后的上述内部控制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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