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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风华高科: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4-11-20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4-63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风华高

科”)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第一大股东

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控股集团”)将自 2024 年 5 月 20 日起的

6 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自有资

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且增

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

    2.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广晟控股集

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58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6%,增持均价为 12.22 元/股,增持

金额约为人民币 5,601.04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收到广晟控股集团《关于增持广东风华高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束的函》,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广晟控

股集团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

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的主体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广晟控股集团已持有公司股份 268,311,1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9%。广晟控股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的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广晟控股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

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广晟控股集团计划通过增持

公司股份,实现对公司控制能力的持续提升。

    2.增持股份的数量及金额

    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股份的总金额(含本次已增持金额)为不低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且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 1%。

    3.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广晟控股集团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

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首次增持之日(2024 年 5 月 20 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

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
                                 2
时披露。

     5.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广晟控股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5 月 20 日至 11 月 19 日,广晟控股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4,58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96%,增持均价为 12.22 元/股,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 5,601.04 万元。

广晟控股集团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后持股情况
  增持
  主体                   占公司股                                   占公司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本的比例%                                  本的比例%
 广晟控
           268,311,117     23.19%      4,583,500    272,894,617      23.59%
 股集团
    注:“本次增持”期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至 11 月 19 日,本次增持前”指 2024
年 5 月 20 日前,“本次增持后”指 2024 年 11 月 19 日后(含)。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广晟控股集团在增持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在增持完成后

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五、备查文件

                                       3
 广晟控股集团《关于增持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束

的函》。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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