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4-11-20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4-63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风华高
科”)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第一大股东
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控股集团”)将自 2024 年 5 月 20 日起的
6 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自有资
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且增
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
2.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广晟控股集
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58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6%,增持均价为 12.22 元/股,增持
金额约为人民币 5,601.04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收到广晟控股集团《关于增持广东风华高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束的函》,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广晟控
股集团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
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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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的主体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广晟控股集团已持有公司股份 268,311,1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9%。广晟控股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的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广晟控股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
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广晟控股集团计划通过增持
公司股份,实现对公司控制能力的持续提升。
2.增持股份的数量及金额
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股份的总金额(含本次已增持金额)为不低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且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 1%。
3.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广晟控股集团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
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首次增持之日(2024 年 5 月 20 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
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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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披露。
5.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广晟控股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5 月 20 日至 11 月 19 日,广晟控股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4,58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96%,增持均价为 12.22 元/股,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 5,601.04 万元。
广晟控股集团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后持股情况
增持
主体 占公司股 占公司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本的比例% 本的比例%
广晟控
268,311,117 23.19% 4,583,500 272,894,617 23.59%
股集团
注:“本次增持”期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至 11 月 19 日,本次增持前”指 2024
年 5 月 20 日前,“本次增持后”指 2024 年 11 月 19 日后(含)。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广晟控股集团在增持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在增持完成后
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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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控股集团《关于增持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束
的函》。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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