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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风华高科: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12-07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4-67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

结合市场信息,基于审慎原则,并考虑公司业务需要,经履行招标程

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事宜与天职国际、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

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4.本次拟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

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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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

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

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

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

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

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况。

    3.诚信记录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

纪律处分 0 次。4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欧金光先生,201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质,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

中和执业,拟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的上市公司 2 家。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刘晓聪女士,2014 年获得中国注册

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 年开

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宇俊先生,202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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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信永

中和执业,拟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对信永中和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的判断,公司

拟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费用总额为 108 万元人民币(含税),较 2023 年度增加 3 万元,

增幅为 2.86%,其中: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8 万元。

    为提升工作效率,拟向公司股东大会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行业标准及公司年度审计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

内部控制审计报酬,原则上不高于信永中和年度报表和内控审计的投

标报价(人民币 108 万元)。

    二、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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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年,上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

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结合市场信息,基于审慎原

则,并考虑公司业务需要,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

拟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职国际和信永中

和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

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

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

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

公司本次拟聘任的信永中和资信状况优良,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独立性和客观性的要求和公司未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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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的需要,同意按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十次会议,

以“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新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信永中和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

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

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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