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ST 实华 公告编号:2024-038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议案的情况,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7.00《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8.00《关于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合计向银 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肆亿陆仟伍佰万元授信额度及公司为该等授信 额度的申请提供担保、北京信沃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其他控股 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特别决议案)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情况: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和 2024 年 5 月 17 -1-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1)和《关于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7)。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5 月 22 日(周三)下午 2:45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 期和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9:15-9:25 时;9:30—11:30 时和 13:00—15:00 时。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起止日期和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9:15—15:00 时期间的 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 162 号公司七楼 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6.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许军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22 人 , 代 表 股 份 244,405,5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7.0123% 。 其中: - 2 - 股东人数 代表股份数 占总股份 现场投票 5 232,857,076 股 44.7909% 网络投票 17 11,548,500 股 2.221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现 场和网络 投票 的中小股东 20 人, 代表 股份 16,209,43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1179%。 其中: 中小股东人数 代表股份数 占总股份 现场投票 3 4,660,930 股 0.8965% 网络投票 17 11,548,500 股 2.221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 中的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议案 1.00《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628,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997%; 反对 9,77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4.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 3 - 同意 6,432,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6839%;反对 9,77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0.31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议案 2.00《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628,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997%; 反对 9,77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4.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32,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6839%;反对 9,77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0.31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议案 3.00《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458,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302%; 反对 9,9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4.06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62,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 4 - 38.6351%;反对 9,94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1.36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议案 4.00《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628,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997%; 反对 9,77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4.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32,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6839%;反对 9,77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0.31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议案 5.00《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619,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960%; 反对 9,78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4.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23,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6284%;反对 9,78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 5 - 持股份的 60.37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议案 6.00 关于制定《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未 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至 2026 年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768,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570%; 反对 9,63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3.94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72,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5476%;反对 9,63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59.45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议案 7.00《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 同意 157,570,6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9332%; 反对 10,17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6.06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32,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2162%;反对 10,17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2.78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议案 8.00《关于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合计向银行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肆亿陆仟伍佰万元授信额度及公司为该等 授信额度的申请提供担保、北京信沃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为 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特 别决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138,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992%; 反对 10,26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4.2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42,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6609%;反对 10,26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3.33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9.议案 9.00《关于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 2024 年度内控审 - 7 - 计机构及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768,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570%; 反对 9,63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3.94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72,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5476%;反对 9,63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59.45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才勇、李正刚。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 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8 -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