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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实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23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ST 实华    公告编号:2024-038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议案的情况,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7.00《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8.00《关于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合计向银
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肆亿陆仟伍佰万元授信额度及公司为该等授信
额度的申请提供担保、北京信沃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其他控股
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特别决议案)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情况: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和 2024 年 5 月 17


                              -1-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1)和《关于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7)。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5 月 22 日(周三)下午 2:45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
期和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9:15-9:25 时;9:30—11:30
时和 13:00—15:00 时。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起止日期和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9:15—15:00 时期间的
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 162 号公司七楼
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6.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许军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22 人 , 代 表 股 份
244,405,5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7.0123% 。
    其中:

                            - 2 -
                    股东人数      代表股份数       占总股份

       现场投票         5        232,857,076 股    44.7909%

       网络投票        17        11,548,500 股     2.221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现 场和网络 投票 的中小股东 20 人, 代表 股份
16,209,43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1179%。
    其中:
                  中小股东人数      代表股份数      占总股份

     现场投票          3           4,660,930 股     0.8965%

     网络投票         17           11,548,500 股    2.221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
中的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议案 1.00《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628,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997%; 反对 9,77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4.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 3 -
    同意 6,432,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6839%;反对 9,77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0.31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议案 2.00《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628,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997%; 反对 9,77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4.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32,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6839%;反对 9,77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0.31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议案 3.00《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458,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302%; 反对 9,9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4.06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62,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 4 -
38.6351%;反对 9,94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1.36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议案 4.00《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628,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997%; 反对 9,77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4.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32,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6839%;反对 9,77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0.31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议案 5.00《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619,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960%; 反对 9,78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4.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23,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6284%;反对 9,78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 5 -
持股份的 60.37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议案 6.00 关于制定《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未
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至 2026 年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768,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570%; 反对 9,63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3.94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72,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5476%;反对 9,63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59.45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议案 7.00《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
    同意 157,570,6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9332%; 反对 10,17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6.06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32,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2162%;反对 10,17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2.78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议案 8.00《关于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合计向银行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肆亿陆仟伍佰万元授信额度及公司为该等
授信额度的申请提供担保、北京信沃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为
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特
别决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138,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992%; 反对 10,26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4.2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42,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6609%;反对 10,26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3.33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9.议案 9.00《关于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 2024 年度内控审

                           - 7 -
计机构及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768,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570%; 反对 9,63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3.94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72,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5476%;反对 9,63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59.45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才勇、李正刚。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
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8 -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