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化实华:6.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10-25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 年修订)
(2024 年 10 月 24 日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经营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
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
理责任,认真履行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职权,坚持党的领导,
自觉维护党委发挥领导作用,依法行使生产经营者管理职权,忠
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职工合法权益,努力促
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本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章
程的规定认定,但不包括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2-4 名,财务总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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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总经理可提议董事会设置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
选可以连任。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
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并依法公告。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
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并保证其有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存在《公司章程》第一百条
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
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
担任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违反前款规定委派、
聘任的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该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责
第六条 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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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公司分支机构的设
立或者撤销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
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批准额度
范围内的投资项目;
(九)根据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批准经常性项目
费用和长期投资阶段性费用的支出;
(十)拟订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及其他融资方案,根据《公司
章程》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批准额度范围内的其他融资方案;
(十一)拟订公司的资产抵押、质押、保证等对外担保方案;
(十二)拟订公司资产处置方案、对外捐赠或者赞助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批准公司额度范围内的
资产处置方案;
(十三)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四)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十五)拟订公司的改革、重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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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选聘
竞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符合市场化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
(十七)拟订公司的收入分配方案;
(十八)拟订公司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
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法律合规管理体系的方案,由党委
(常委)会前置讨论,董事会审定或审议后执行;
(十九)建立总经理办公会制度,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办
公会议;
(二十)协调、检查和督促各单位(中心)、部门的生产经营
和改革、管理工作;
(二十一)提出公司行使所投资企业股东权利所涉及事项的
建议;
(二十二)列席董事会会议;
(二十三)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予的
其他职权。
第七条 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行政领导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决
策,是经营班子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年度计划和效益目标完
成、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廉洁从业及队伍稳定负主
要管理责任,重点负责规划、计划、人事劳资、投资理财、审计、
资本运营、资产业务重组、证券、监察工作,并根据公司章程的
规定和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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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根据董事长的授权或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
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
第九条 总经理每年度至少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一次工作,
并及时回复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质询。
总经理应保证其相关报告和回复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三章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十条 总经理决定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分管的工作。
第十一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
责,按照分工或受总经理委托,其主要职责为:
(一)分管或联系分管范围的工作,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贯彻
落实公司决议决定,执行专项业务。对于分管、联系或者受委托
的工作负有责任,拥有相应职权;
(二)参与总经理向党委(常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
提交的议案、方案和报告等准备工作,并组织做好相应的汇报工
作;
(三)涉及其他班子成员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事项,主动沟通
并听取意见;
(四)完成总经理委托或交办的其他专项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中的党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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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成员和党员应自觉接受党委领导,落实党委决定,在抓落实
中发挥表率作用,并及时向党委报告工作。
第十三条 对于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一般
由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研究拟订建议方案。特别重大
或者复杂敏感的事项,总经理应当与党委书记、董事会沟通后启
动。
第十四条 超出权限范围的事项,董事会可以书面形式向总
经理授权;总经理可以书面形式向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有关单位
负责人授权;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书面形式向有关单位负责
人授权。
第十五条 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总经理可对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分管的工作进行调整。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
第十六条 总经理的日常工作形式为总经理办公会,对总经
理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管理重要事项,总经理应当召开总经理
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由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总工程师、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并可邀
请其他适当人员参加。因工作特殊需要,董事、党委书记可以列
席总经理办公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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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专家、顾问、以及总经理助理、HSE 总监可以视议题内容参加
或列席总经理办公会。
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会议的,应根据会议内容委托一位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代其主持会议。非由总经理主持会议时,主持人应
将会议情况报告总经理,由总经理做出决定。
第十七条 总经理认为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有权提议总经理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根据分管工作,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工作中的有关
问题,处理日常业务工作。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一)研究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事项以及遇到的重要问
题;
(二)讨论须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董事会决议的具体实
施方案;
(三)讨论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考核目标的落实措施;
(四)讨论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及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决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决定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所发生的未达到董事会
审议标准的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及各类交易事项;
(七)决定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未
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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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协调部署其他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九)按照公司有关制度和程序,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需经
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十)总经理认为需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由总经理班子成员提出,或由总
经理助理、HSE 总监、职能部门提出建议,总经理审定。对总经
理办公会研究的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事项,党委一般不作前置
研究讨论,决策前一般应听取党委书记、董事会成员意见,意见
不一致时暂缓上会;对其他重要议题,也要注意听取党委书记、
董事会成员意见。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的议题经参会人员充分讨论后,由总经理
作出最后决策。
第二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包括以
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主持人姓名;
(二)出席、列席、记录人员姓名;
(三)会议讨论事项、出席人员发言要点、讨论情况及相关
决定;
(四)出席人员要求记载的其他事项。
出席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的人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对会议
决定持有异议的人员有权在会议上发表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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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办公会的会务组织和会议记录;起
草《总经理办公会纪要》,并由会议主持人审定签发。会议记录
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与公司营业期限相同。
第五章 报告制度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总经理应按照要求报告工
作。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报告主要内
容为:
(一)公司党委(常委)会、董事会会议决议和工作部署执
行情况,以及董事会提出意见建议的落实处置情况;
(二)月度、半年度和年度生产经营工作完成情况和下阶
段工作安排;
(三)重点工作专题报告,包括宏观经济形势、公司资金
运用和盈亏情况、安全环保工作、重大项目和重大投融资及进
展情况、重大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风险管控、重大突发事件
和重大异常情况及处理等;
(四)董事会授予总经理的权限行使情况;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应经常性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报告主要
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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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交办工作落实情况;
(二)总经理办公会研究事项情况;
(三)生产经营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四)生产经营中发生的较为重要的事项;
(五)董事会授予总经理的权限行使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经常性向总经理报告其分
管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报告突发的重要情况,就有关的重点
问题经调查研究后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第六章 文件签批和流转
第二十五条 提报总经理班子成员审批的文件,按分工和文
件批办程序办理;
第二十六条 涉及全局性的重要工作,有关单位报分管公司
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签批或核签,总经理应该按照《公司
章程》的规定提请董事会审议。对于公司重大生产经营事项,
需经总经理办公会、党委(常委)会、董事会审议或审定的,均
需先报总经理审核。
第七章 督办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事项由有关单位根据会议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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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予以落实,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督办。
第二十八条 督办内容包括:总经理办公会议定事项,总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文件签报等重要批办意见以及其他需
督办事项。
第八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按照董事会制定的考核指标体系对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董事会
制定的奖惩办法,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奖
惩。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
决议或未经授权而超越其职权范围;对于在行使职权中违反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
理。
第三十条 总经理有权对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
进行考核评价。总经理的考核评价权重占比为 50%。副总经
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素质能力考核得分=董事长评价得分
×20%+副董事长评价得分×15%+其他董事评价得分平均分
×15%+总经理评价得分×50%。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目标,
按照班子分工、岗位职责、绩效目标签订年度责任书,确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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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周期、考核指标、目标值、考核权重、计分细则等内容。
绩效考核包括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季度考核主要围绕年
度责任书履职情况(进度、质量、效果)进行打分,考核结果联
动高管人员绩效系数,每季度次月兑现。年度考核主要由年度
责任书考核和素质能力考核组成,年度责任书评价权重占 70%,
素质能力评价权重占 30%。计算公式如下:
年度考核得分=年度责任书考核得分×70%+素质能力考核
得分×30%
年度责任书考核指标主要围绕支撑公司发展战略、落实中长期
发展规划及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确定,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
定量为主的原则,主要包括经济效益类、经营管理类、风控合规
类、重点任务类和约束性指标等。责任书考核以责任书指标完成
情况直接确定。
素质能力考核主要有5 项主指标,分别为:政治执行力、安全
领导力、责任担当力、从严管理力、党建引领力,每个指标实行分
档计分。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任期内发生调离、辞职、解聘等情形之
一时,根据董事会决定进行离任审计。
第三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因违反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或由于工作上的失职或失误,给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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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利益造成损害,情节严重的,应区别情况给予经济处罚、承
担经济赔偿和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细则与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有冲突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
改时亦同。
第三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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