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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王食品: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25  

证券代码:000639          证券简称:西王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4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4 日 09:15 至

9:25,0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4 日 09:15 至 15:00 期间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

  山东省邹平市西王工业园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

   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王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合法、法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35 人,代表股份

536,319,6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9.6855%。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 10 人,代表股份 511,871,267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47.42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 25 人,代

表股份 24,448,42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64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或 授 权 代 表 33 人 , 代 表 股 份

45,003,51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1692%。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

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会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274,7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187%;反对 1,771,61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03%;弃权 273,352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2,958,543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5.4560%;

反对 1,771,6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66%;弃权 273,3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74%。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274,7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187%;反对 1,528,4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50%;弃权 516,556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2,958,543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5.4560%;

反对 1,528,4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62%;弃权 516,5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78%。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274,7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187%;反对 1,624,9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0%;弃权 419,98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2,958,543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5.4560%;

反对 1,624,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08%;弃权 419,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32%。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368,7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362%;反对 1,725,0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16%;弃权 225,94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3,052,543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5.6649%;

反对 1,725,0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31%;弃权 225,9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20%。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408,7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437%;反对 1,685,0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2%;弃权 225,94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3,092,543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5.7537%;

反对 1,685,0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42%;弃权 225,9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20%。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408,7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437%;反对 1,685,0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2%;弃权 225,94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3,092,543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5.7537%;

反对 1,685,0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42%;弃权 225,9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20%。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58,5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5.4560%;反对 2,044,96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2,958,543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5.4560%;

反对 2,044,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永华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进行

了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170,3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5992%;反对 1,883,4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12%;弃权 265,94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2,854,143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5.2240%;

反对 1,883,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51%;弃权 265,9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09%。

(9)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234,7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112%;反对 1,725,0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16%;弃权 359,94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2,918,543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5.3671%;

反对 1,725,0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31%;弃权 359,9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98%。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9,657,3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7578%;反对 6,302,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51%;弃权 359,94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8,341,171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5.1960%;

反对 6,30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042%;弃权 359,9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98%。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

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766,7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2.8078%;反对 3,196,7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33%;弃权 40,00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66,77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2.8078%;

反对 3,196,7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33%;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9%。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永华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进行

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昀、李思宇


    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