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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太实业:关于变更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的公告2024-07-04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4-048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公司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变更,公司决定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68 号广垦商务大厦 2

座 12 楼”,同时将信函登记地点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68 号广垦

商务大厦 2 座 12 楼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邮编:510610)”,联系电

话变更为“020-83628691”,传真/传真登记号码变更为“020-83628691”,联系地

址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68 号广垦商务大厦 2 座 12 楼”,邮政编

码变更为“510610”。敬请投资者特别留意。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定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4-044)。

    因公司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变更,公司决定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68 号广垦商务大厦 2

座 12 楼”,同时将信函登记地点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68 号广垦

商务大厦 2 座 12 楼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邮编:510610)”,联系电

话变更为“020-83628691”,传真/传真登记号码变更为“020-83628691”,联系地

址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68 号广垦商务大厦 2 座 12 楼”,邮政编

码变更为“510610”。

    除上述信息变更外,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股权登
记日、会议登记时间、会议议案等事项均未发生变化。本次变更后的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召开地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变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后的股东大会相关信息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7 月 11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以下

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3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4 年 7 月 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68 号广垦商务大厦 2

座 12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1.00                                                                          √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                           √
               案》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3、特别提示事项

     (1)提案 1.00-2.00 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均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2023 年 7 月 1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

州太华”)与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签署了《表决权委

托 协 议 》, 亚 太 矿 业 及 兰 州 太 华 无 条 件 及 不 可 撤 销 地 将 其 现 时 合 计 享 有 的

54,760,995 股股票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6.94%)委托给广州
万顺行使。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00、2.00 属于与股东及广州万顺有关联关系的

事项,因此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兰州太华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

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4 年 7 月 10 日 16:00 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4 年 7 月 9 日-2024 年 7 月 10 日(其间交易日的 9:00-11:00

或 14:00-16:00)。

    6、信函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68 号广垦商务大厦 2 座 12

楼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邮编:510610)

    7、传真登记号码:020-83628691

    8、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前述对应的相关证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

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
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慧

   电   话:020-83628691

   传   真:020-83628691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68 号广垦商务大厦 2 座 12 楼

   邮政编码:510610

   邮   箱:ytsy000691@163.com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4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691,投票简称:亚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11 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1 日(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甘肃亚太实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
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公司)对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100                                             √
                        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 延长公 司向 特定对 象发 行股
1.00                                            √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 提请股 东大 会延长 授权 董事
2.00 会全权 办理本 次向 特定对 象发 行股        √
       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注:请委托人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
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