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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河钢股份: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的公告2024-01-31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融资渠
道,优化融资结构,同时使公司能够灵活选择融资工具,及时满足资金需求,公
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一)注册人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品种

    公司拟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
工具(DFI),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
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

    (三)注册额度及发行期限

    统一注册模式下,企业在注册阶段可不设置注册额度。本次注册顺利获批后,
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每期发行品种、额度和期限等。具体
每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
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四)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或偿还有息负
债和/或项目建设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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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注册有效期

    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注册批文之日起2年内有效。

    (六)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七)承销方式

    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承销期结束后对认购不足的本期债券余额由主承销商
组织承销团以发行价格(即确定的发行利率)全数认购,风险自担。

    (八)上市场所

    本次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将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
易。

    (九)担保条款

    本次统一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无担保。

    (十)债券偿还的保证措施

    公司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
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   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   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十一)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办理本次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2023版)》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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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
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的发行
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
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
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终止发行等与发行条款有关
的全部事宜;

   2.为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聘请中介机构,选择主承销商和
存续期管理机构,签署承销协议,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等;

   3.办理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发行申报事宜;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
有关的各项申报材料及法律文件,并根据审批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
充或调整;

   5.如监管部门对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
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
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有关
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办理与统一注
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7.办理与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提请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会计师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
次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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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上述
事宜。

    (十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的董事会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
的注册通知书届满24个月之日止。

   二、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
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注册后实施。

    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
务融资工具发行及进展情况。

     三、备查文件
     1. 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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