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4-07-09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7 月 4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直接
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1 人。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
意河钢股份单方面以现金向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钢”)增资,
增资金额为 48 亿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钢乐
亭钢铁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王兰玉、谢海深、
邓建军、耿立唐回避了表决。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以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32)。
三、备查文件
1. 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