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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兴商业:关于增加证券投资额度的公告2024-10-19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4-32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证券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新股配售或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
投资、债券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投资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增加投资金额:增加证券投资额度为人民币 7,000 万元(即任
一时点增加的交易金额不超过 7,000 万元),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
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4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风险可控且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6 亿元投资额度进行投资理财(其中用于证券投资的额度为
5,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 2024 年度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3-71)。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人民币 7,000 万元
证券投资额度(任一时点增加的交易金额不超过 7,000 万元),在风
险可控且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进行证券投资,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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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风险可控且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部
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范围
    包括新股配售或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
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
其他投资行为。
    (三)增加的投资额度
    本次增加证券投资额度为 7,000 万元人民币(任一时点增加的交
易金额不超过 7,000 万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五)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所使用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
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增加证券投资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
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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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
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
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加强证券投资业务的内控
管理,严格规范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严格遵守审慎的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
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资。
    3.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文件,必要时可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
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4.公司管理层及投资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
情况,如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
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5.公司审监法务部负责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
    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证券投资情
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四、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
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及日常
经营运作,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
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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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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