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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西发: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2024-01-31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 西发          公告编号:2024-010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

   构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相关数据

   请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项    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亏损:2,700 万元–1,80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6,596.60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亏损减少:59.07%-72.71%

                                 -500 万元–40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4,455.98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亏损减少:88.78%-108.98%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7 元/股–0.10 元/股          亏损:0.25 元/股

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40,000 万元              27,694.06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40,000 万元              27,694.06 万元

      项 目                        本会计年度末                       上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0,770 万元-11,688 万元          -3,078.19 万元
的所有者权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

   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

   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亏损减少的主要原

   因如下:
       1.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啤酒”)销售
   同比增加,故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同比增加;
       2.上市公司对(2018)成仲案字第 1227 号案自 2023 年 7 月 25 日起停止
   计息,故本期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同比大额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同比亏损随之减少;
       3.公司控股子公司拉萨啤酒大额应收款收回,全额转回上期计提坏账准
   备,是影响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额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本报告期,(2018)成仲案字第 1227 号案债权人西藏盛邦控股有
   限公司为减轻上市公司债务压力,对成都仲裁委员会作出(2018)成仲案字
   第 1227 号《仲裁裁决书》项下所确立的债权涉及的利息及其他费用单方面、
   无条件进行了豁免。基于此,公司财务部认为,上述事项是导致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同比大幅提升的主要原因。
       (三)本报告期,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亏损大幅减少,
   其主要原因为报告期,上市公司对(2018)成仲案字第 1227 号案自 2023 年
   7 月 25 日起停止计息,故本报告期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中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无关的或有事项影响额大幅减少,是影响本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额变动的主要原因。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

审计机构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相关

数据请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1.经审计,公司 2022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

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分别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二)、(三)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

圳证券交易所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若 2023 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发《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所列相关情形,即(1)经审计的净利润

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

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

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

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

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5)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

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6)因不符合第 9.3.7 条

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将面临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

    2.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表明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条款所列情形,因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二)项情形,即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

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

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
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也将面临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

    (三)由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

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四)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截至目前,公司股票仍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

他风险警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