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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西发:公司关于涉及相关诉讼的公告2024-03-21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 西发                  公告编号:2024-031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相关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4)藏 01 民终 428 号案件
     (一)本案基本情况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拉萨啤酒”)就其与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征包装”)之间的纠纷事项向成都
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于 2022 年 7 月 5 日收到成都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通知书((2022)
成仲案字第 2368 号)。
     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川 01 民特 354
号,裁定如下:确认远征包装与拉萨啤酒就《纸箱采购合作协议》不存在仲裁条款。
     2023 年 5 月,拉萨啤酒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
诉讼,拉萨啤酒主要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签订的《纸箱采
购合作协议》;2.请求判令被告远征包装退还原告预付的采购款人民币 1,800 万元并支付资金占
用损失共计 18,892,725 元;3.请求判令被告退还原告支付的 2,000 万元纸箱诚意保证金并支付利
息共计 31,783,333.33 元;4.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2023 年 12 月,公司收到法院(2023)藏 0103 民初 169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结果如下:
     “驳回原告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用 295,180.29 元(原告已预交)
由原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人
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拉萨中院”)。”
     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7 日、2022 年 8 月 20 日、2022 年 8 月 26 日、2022
年 9 月 14 日、2022 年 9 月 22 日、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4 日、2023 年 1 月 4 日、
2023 年 4 月 8 日、2023 年 4 月 14 日、2023 年 5 月 25 日、2023 年 5 月 31 日、2023 年 6 月 16
日、2023 年 12 月 1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2022-092、

1/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094、2022-103、2022-105、2022-109、2022-140、2023-001、2023-024、2023-025、2023-045、
2023-046、2023-051、2023-123)。

     (二)本案最新进展
     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收到拉萨中院(2024)藏 01 民终 428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举
证通知书》,主要内容为:
     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你因与远征包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
庆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藏 0103 民初 1692 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一审法院已经将
一审案卷及上诉状报送本院。经审查,本院决定受理该上诉案件。
     二、(2023) 藏 01 民初 41 号案件
     (一)本案基本情况
     拉萨啤酒因股权转让纠纷事项向拉萨中院起诉深圳市金脉青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脉青枫”),请求判决被告金脉青枫向原告拉萨啤酒返还 2018 年分红款 9,500 万元及资金
占用利息,以上分红款及利息暂计算至 2023 年 12 月 11 日为 119,321,116.44 元。
     2023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收到拉萨中院受理案件通知书与举证通知书(2023)藏 01 民初 41
号。2024 年 1 月 31 日,拉萨啤酒收到拉萨中院传票。上述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2024 年 2 月 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125、2024-013)。
     (二)本案最新进展
     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收到拉萨中院(2023)藏 01 民初 41 号《参加诉讼通知书》、《应
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其主要内容为:
     原告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金脉青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
院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立案。本案被告深圳市金脉青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追加你为
本案第三人。本院认为,因你与本案具有关联,为查清案件事实,现通知你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案件的相关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2/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拉萨中院(2024)藏 01 民终 428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二)拉萨中院(2023)藏 01 民初 41 号《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
知书》。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0 日




3/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