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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西发: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2024-03-21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 西发               公告编号:2024-032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西藏发展”)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现披露公司股票可能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同
时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二)、(三)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
     1.若 2023 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所列相关情形,
即:(1)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
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
见的审计报告;(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5)
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6)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若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
形,即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

1/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
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
险。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
(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
一的,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具体情形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
 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触发上述情形任一条款,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三、其他事项

       (一)公司目前正处于预重整阶段

       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
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
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
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
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
际控制人立案。目前,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正在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工作,公司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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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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