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西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佩)2024-04-27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按照《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制度
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忠
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年度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董事会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大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席董事 参加董事会 席董事 投票情况
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周佩 6 2 4 0 0 否 6 次赞成票 1
二、2023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公司《2022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外担保情况、对关联方非经营性
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控股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补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
项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
说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涉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就公司完善和强化内控制
度提出了相应意见与建议,督请公司实控人及控股股东履行承诺。
(二)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公司对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事项、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以及聘任董事
会秘书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督请公司实控人及控股股东全面履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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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并在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
委员。202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各项工作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协助公司董事会履行职责,发挥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
科学决策和支持监督作用。
1.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审议议案情况: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表决结果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 年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22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4.26 通过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3.8.23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通过
2023.10.25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通过
2.2023 年度提名委员会审议议案情况: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表决结果
《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
2023.4.25 通过
议案》
3.2023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议案情况: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表决结果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2023.4.10 通过
年度薪酬>的议案》
四、与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 年,本人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定期进行积极沟通,就定期报告、
资产处置、营业状况以及会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深度探讨和
交流,认可相关审议意见及建议,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方面的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着认真、
勤勉、审慎的态度,审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有关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
识,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促进公司按照《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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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同时,充分利用召开股东大会机会,与出席大会的中小股东进行充分的沟通互动,广泛听取
投资者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
2023 年中,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等机
会,与公司各级管理层,董事、高管、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以及各业务部门进
行面对面的深度交流、讨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及时获悉公司各类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对公司提出自身的合理化建议,全面了解并督促不断改善提高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财务管理以及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其他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要求聘请外
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以上为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4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
精神,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
求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周 佩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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