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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漳州发展: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7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9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

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漳州市胜利东路漳州发展广场 21 楼公司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赖小强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福建漳州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419,583,93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2.32%,其中:(1)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5 人,代表股份 418,630,673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42.2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953,266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10%。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

表股份 45,156,59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4,203,32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45%;通过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953,26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0%。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以下议案:

    (一)《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19,091,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664,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91%;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二)《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19,091,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664,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91%;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三)《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419,091,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664,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91%;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四)《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19,091,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664,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91%;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五)《2024 年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9,091,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664,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91%;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六)《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9,091,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664,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91%;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七)《关于 2024 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9,091,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664,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91%;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八)《关于开展永续债券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9,091,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664,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91%;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九)《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8,635,6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7%;反对 948,2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208,3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7.90%;反对 948,2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2.1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十)《关于为子公司项目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8,635,6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7%;反对 948,2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208,3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7.90%;反对 948,2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2.1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十一)《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漳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参股

公司福建省漳州福化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9,091,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664,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91%;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十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9,091,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664,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91%;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十三)《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9,091,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664,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91%;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十四)《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9,091,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664,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91%;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见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衡评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舒婷、林楸华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

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