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9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 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漳州市胜利东路漳州发展广场 21 楼公司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赖小强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福建漳州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419,583,93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2.32%,其中:(1)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5 人,代表股份 418,630,673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42.2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953,266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10%。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 表股份 45,156,59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4,203,32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45%;通过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953,26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0%。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以下议案: (一)《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19,091,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664,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91%;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二)《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19,091,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664,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91%;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三)《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419,091,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664,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91%;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四)《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19,091,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664,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91%;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五)《2024 年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9,091,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664,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91%;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六)《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9,091,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664,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91%;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七)《关于 2024 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9,091,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664,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91%;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八)《关于开展永续债券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9,091,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664,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91%;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九)《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8,635,6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7%;反对 948,2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208,3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7.90%;反对 948,2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2.1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十)《关于为子公司项目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8,635,6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7%;反对 948,2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208,3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7.90%;反对 948,2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2.1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十一)《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漳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参股 公司福建省漳州福化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9,091,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664,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91%;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十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9,091,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664,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91%;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十三)《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9,091,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664,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91%;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十四)《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9,091,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664,4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91%;反对 492,1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见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衡评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舒婷、林楸华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 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