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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西高速: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29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高速       公告编号:2024-30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8 日(星期二)9: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8 日 9:15 至 2024 年 5 月 28 日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清控创新基地 B 座 10 层

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武艺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

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共 21 人 , 代 表 股 份

1,153,331,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8.6017%。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004,038,755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68.427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49,292,245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10.1746%。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24,873,14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95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

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王晓宏律师、李雪纯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00《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3,033,1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42 % ; 反 对 291,84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253%;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7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8025%;反对 291,8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1733%;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1%。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00《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3,033,1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42 % ; 反 对 297,84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2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7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8025%;反对 297,8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19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3.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3,033,1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42 % ; 反 对 291,84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253%;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7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8025%;反对 291,8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3
份的 1.1733%;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1%。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3,033,1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42 % ; 反 对 297,84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2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7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8025%;反对 297,8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19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5.00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2,473,1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256 % ; 反 对 857,84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7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01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6.5511%;反对 857,8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3.44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4
     议案 6.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3,033,1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42 % ; 反 对 297,84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2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7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8025%;反对 297,8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19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7.00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5,35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8202%;反对 297,8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7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8025%;反对 297,8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19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8.00 《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




                                    5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3,033,1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42 % ; 反 对 297,84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2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7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8025%;反对 297,8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19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2,978,2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694 % ; 反 对 352,74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3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2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5818%;反对 352,7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41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议案 10.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3,033,1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42 % ; 反 对 297,84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6
0.02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7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8025%;反对 297,8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19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11.00 《关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3,033,1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42 % ; 反 对 297,84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2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7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8025%;反对 297,8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19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1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3,033,1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42 % ; 反 对 297,84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2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7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8025%;反对 297,8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19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议案 1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2,473,1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256 % ; 反 对 857,84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7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01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6.5511%;反对 857,8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3.44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议案 1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2,473,1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256 % ; 反 对 857,84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7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01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6.5511%;反对 857,8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8
份的 3.44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15.01 选举独立董事杨志军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06,293,9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87.25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61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74.8414%。

    该议案获得通过,杨志军先生当选为独立董事。

    议案 15.02 选举独立董事马珺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06,293,9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87.25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61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74.8414%。

    该议案获得通过,马珺女士当选为独立董事。

    议案 16.01 选举非职工监事李博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2,198,9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87.76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52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8.5818%。

    该议案获得通过,李博先生当选为非职工监事。

    上述议案审议完毕后,本次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9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王晓宏律师、李雪

纯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8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