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速: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7-17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高速 公告编号:2024—34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4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5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6,028,958.82 元(含税),本年度
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 公 司 2023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467,310,1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5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05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1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5 元;持
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7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83 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08*****951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3 08*****523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7 月 12 日至登记日:
2024 年 7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 529 号清控创新基地 B
座 10 层
咨询联系人:王玉 范辉
咨询电话:0351-7773592
传真电话:0351-7773591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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