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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西高速: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2024-10-25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高速                公告编号:2024-43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山西高速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 2024

       年 2 月至今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自 2024 年 2 月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但未达到重

       大诉讼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金额为 237.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05%。其中:本公司因 2017 年、2018 年重大资产重

       组置出化工资产所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共计 143.67 万元,所属子

       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共计 93.5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涉 案金额
序号   案 件时间   原 告 /申请人    被 告 /被申请人        案 由及诉讼请求                          案 件进展
                                                                                  ( 万元)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山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
                                                      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
                                   有限公司、山西三
                   河南聚瑞德 实                      付原告检修维修款 62.55 万               原告 撤诉后重新提 起诉
 1     2024.4.8                    维化工有限公司、                                62.55
                   业有限公司                         元及利息,请求判令山西三                讼,尚未开庭。
                                   山西三维华邦集团
                                                      维化工有限公司、山西三维
                                   有限公司
                                                      华邦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
                                                                                       法院判决:山西三维华邦
                                                                                       集团 有限公司支付 原告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 案由:货物采购纠纷
                阳一阀门集 团                                                          货款 22.34 万元及逾期
2   2024.5.10                   公司、山西三维华 诉讼请求:请求被告支付原      26.93
                有限公司                                                               违约金;驳回原告其他诉
                                邦集团有限公司     告货款 26.93 万元及利息。
                                                                                       讼请求。
                                                                                       本案已完结。


                宜都市恒运 机                    案由:货物采购纠纷
3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 诉讼请求:请求被告支付原
    2024.5.28 电设备有限 公                                                    25.1    原告撤诉。
                                公司               告货款 21.75 万元及利息。
                司
                                                                                       法院一审判决:由被告中
                                                                                       国人 寿财产保险股 份有
                                李伟平、中国人寿 案由: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案              限公 司河北省分公 司赔
                山西平榆高 速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件                                      偿原告路产损失费 1.76
4   2024.6.19 公路有限责 任 公 司 河 北 省 分 公 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赔      1.78    万元。
                公司            司、武安市浩南运 偿路产损失 1.778 万元,并             李伟平不服判决,提起上
                                输服务有限公司     承担诉讼费。                        诉。
                                                                                       二审 法院判决:驳 回上
                                                                                       诉,维持原判。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 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山
                                公司、山西三维化 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
                河北天隆管 道
5   2024.7.8                    工有限公司、山西 告货款 16.62 万元及利息,     16.62   已开庭,尚未判决。
                设备有限公司
                                三维华邦集团有限 请求判令山西三维化工有限
                                公司               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
                                                   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山西三维化工有限
                                                                                       法院判决:被告山西三维
                                公司、山西三维华
                                                                                       华邦 集团有限公司 支付
                                邦集团有限公司、 案由:货物采购纠纷
                临汾尧瑞五 交                                                          原告货款 10.41 万元及
6   2024.8.12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 诉讼请求:请求被告支付原      12.47
                化有限公司                                                             逾期付款违约金;驳回原
                                有限公司、山西路 告货款 12.47 万元及利息。
                                                                                       告其他诉讼请求。
                                桥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
                                                   案由: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案
                                                   件
                                                                                       法院判决:被告天安财产
                                张伟、山西榆和高 诉讼请求:请求被告承担原
                                                                                       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左权
                                速公路有限责任公 告交通事故导致的各项赔偿
                                                                                       支公 司赔偿原告王 永宝
7   2024.9.2 王永宝             司、天安财产保险 15.02 万元;请求判令天安      15.02
                                                                                       各项损失共计 13.38 万
                                股份有限公司左权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左权
                                                                                       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
                                支公司             支公司在保险限额内优先赔
                                                                                       求。
                                                   偿原告的损失,不足部分由
                                                   其他两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
                                                        责任。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
                     山西高速集 团
     8   2024.1.31                   罗晓芳             告押金 21.4 万元及利息,向    76.73      尚未开庭。
                     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支付违约金 5.33 万元,
                                                        向原告赔偿损失 50 万元。


                除以上所列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

          诉讼及仲裁事项。

                二、已公告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序                    原 告 /申                                         涉 案金额
         案 件时间                被 告/被申请人   案 由及诉讼请求                          案 件进展         披 露索引
号                     请人                                             ( 万元)
                                                   案由:货物采购纠                  一审法院判决:由本
                                                   纷                                公 司 支 付原 告 货款
                                                   诉讼请求:1.要求                  43.19 万元及资金占
                                                   第 一 被告 支付 原                用费,驳回原告其他
                                  山西 路桥股份
                                                   告货款 43.19 万                   诉讼请求。本公司不      2024 年 2 月 1
                     河 南矿 山   有限公司、山西
                                                   元;2.要求被告一                   服一审判决,提起上      日,《关于诉
                     重 型起 重   三维 华邦集团
1        2023.9.26                                 支付资金占用费;      43.19       诉。                    讼事 项的公
                     机 械有 限   有限公司、山西
                                                   3.要求被告二、三                  二审法院裁定:本案      告》(公告编
                     公司         三维 化工有限
                                                   对 1、2 项请求承                  按 上 诉 人自 动 撤回   号:2024-03)
                                  公司
                                                   担 连 带责 任; 4.                上诉处理,一审判决
                                                   要求被告一、二、                  自 本 裁 定书 送 达之
                                                   三 承 担本 案诉 讼                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费。                              本案已完结。
                                                                                     经法院一审判决:驳
                                                                                     回 原 告 青岛 欧 亚节
                                                                                     能 科 技 有限 公 司的
                                                   原 告 因与 原置 出                                        2023 年 2 月 9
                                                                                     诉讼请求。
                                                   化 工 资产 提供 节                                        日,《关于诉
                                                                                     原 告 不 服法 院 判决
                                                   电 设 备及 节能 服                                        讼事 项的公
                                                                                     提起上诉,请求撤销
                                  山西 路桥股份    务产生纠纷,向法                                          告》(公告编
                     青 岛欧 亚                                                      一审判决,依法改判
                                  有限公司、山西   院起诉。原告申请                                          号:2023-06)
2        2022.3.21   节 能科 技                                          424.32      支 持 一 审全 部 诉讼
                                  三维 华邦集团    本 公 司支 付其 节                                        2024 年 2 月 1
                     有限公司                                                        请求或发回重审。二
                                  有限公司         电收益 424.32 万                                          日,《关于诉
                                                                                     审 法 院 裁定 撤 销一
                                                   元及利息,要求三                                          讼事 项的公
                                                                                     审判决,发回重新审
                                                   维 华 邦公 司承 担                                        告》(公告编
                                                                                     理。
                                                   连带责任。                                                号:2024-03)
                                                                                     在此期间,青岛欧亚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
                                                                                     被 告 支 付其 节 能收
                                                                             益款 527.28 万元及
                                                                             资金占用利息。
                                                                             法院重审一审判决:
                                                                             本 公 司 支付 原 告节
                                                                             能收益款 527.28 万
                                                                             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驳 回 原 告要 求 山西
                                                                             三 维 华 邦集 团 有限
                                                                             公 司 承 担连 带 责任
                                                                             的诉讼请求。本公司
                                                                             不 服 重 审一 审 判决
                                                                             提起上诉。
                                                                             重审二审法院判决:
                                                                             驳 回 上 诉, 维 持原
                                                                             判。
                                                                             本案已完结。
                                              案由:建设工程合
                                              同纠纷
                                              诉讼请求:1.判令
                                              三 门 峡第 八建 筑
                                              安 装 工程 有限 公
                                                                             经法院一审判决:驳
                                              司、中铁隧道集团                                       2023 年 8 月
                                                                             回原告诉讼请求。李
                                              一 处 有限 公司 共                                     23 日,《关
                                                                             建 均 不 服判 决 提起
                             三门 峡第八建    同 支 付原 告工 程                                     于诉 讼事项
                                                                             上诉。
                             筑安 装工程有    款共计 674.34 万                                       的公告》(公
                                                                             二审法院判决:驳回
                             限公司、中铁隧   元,及迟延支付工                                       告 编 号 :
                                                                             上诉维持原判。
7   2023.7.18   李建均       道集 团一处有    程 款 的 利 息       845.94                            2023-20    )
                                                                             李 建 均 不服 二 审判
                             限公司、山西平   171.6 万元,共计                                       2024 年 2 月 1
                                                                             决提起再审申请。
                             榆高 速公路有    845.94 万元。2.                                        日,《关于诉
                                                                             山 西 省 高级 人 民法
                             限责任公司       判 令 山西 平榆 高                                     讼事 项的公
                                                                             院 驳 回 李建 均 再审
                                              4 速 公路 有限 责                                      告》(公告编
                                                                             申请。
                                              任 公 司在 欠付 工                                     号:2024-03)
                                                                             本案已完结。
                                              程 款 范围 内对 第
                                              一 项 诉讼 请求 承
                                              担 付 款责 任。 3.
                                              诉 讼 费等 由三 被
                                              告承担。
                                              案由:服务合同纠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
                山 西恒 宇                    纷                             向 原 告 支付 节 能收   2024 年 2 月 1

                电 源节 能   山西 路桥股份    诉讼请求:1.被告               益款 1300 万元;驳      日,《关于诉
    2023.8.30                                                      1643.33                           讼事 项的公
                技 术服 务   有限公司         支 付 原告 节能 收             回 原 告 其他 诉 讼请
                有限公司                      益 款    1300   万             求。本公司不服一审      告》(公告编

                                              元;2.被告支付原                判决,提起上诉。        号:2024-03)
                                           告 逾 期付 款违 约           二审法院判决:撤销
                                           金 343.33 万元;             山 西 省 洪洞 县 人民
                                           3.诉讼费、保全费             法院(2023)晋 1024
                                           全部由被告承担。             民初 2291 号民事判
                                                                        决;上诉人山西路桥
                                                                        股 份 有 限公 司 支付
                                                                        山 西 恒 宇电 源 节能
                                                                        技 术 服 务有 限 公司
                                                                        910 万元,驳回被上
                                                                        诉 人 的 其他 诉 讼请
                                                                        求。
                                                                        本案已完结。
                                                                        法院已受理:冻结被
                                           案由:被申请人已             执 行 人 一般 性 存款
                                           向 申 请人 支付 前           账户利息、诉讼费及
             申 请执 行                    诉 案 件赔 偿及 利           执行费共计 25 万,      2024 年 2 月 1
                          被执行人:山西                                                        日,《关于诉
             人 :山 西                    息,现申请人向法             本 公 司 提出 执 行异
2024.1.15                 路桥 股份有限                         46.78                           讼事 项的公
             正 拓气 体                    院申请执行一、二             议申请。
                          公司                                                                  告》(公告编
             有限公司                      审案件受理费                 临 汾 市 中级 人 民法
                                           27.29 万 元 及 利            院裁定:驳回本公司      号:2024-03)

                                           息 19.49 万元。              异议请求。
                                                                        本案已完结。
                                                                        一审法院判决:山西
                                                                        二 建 集 团有 限 公司
                                                                        支付原告工程款
                                                                        20.07 万元及利息,
                                           因 建 设工 程合 同
                                                                        公 司 所 属子 公 司山
                                           纠纷,原告将被告                                     2023 年 2 月 9
                          山西 二建集团                                 西 平 榆 高速 公 路有
             晋 中市 榆                    起诉至法院,请求                                     日,《关于诉
                          有限公司、山西                                限 责 任 公司 在 欠付
2021.12.30   次 水利 建                    判 决 被告 支付 拖   25.07                           讼事 项的公
                          平榆 高速公路                                 工 程 款 范围 内 承担
             筑工程队                      欠 的 凿井 工程 款                                   告》(公告编
                          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山西二建集团
                                           25.07 万 元 及 利                                    号:2023-06)
                                                                        不 服 判 决, 提 起上
                                           息。
                                                                        诉。
                                                                        二审法院判决:驳回
                                                                        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已完结。
                                           案由:机动车交通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
                          武云雷、中国人   事故责任纠纷                 武 云 雷 赔偿 原 告化   2024 年 2 月 1
             山 西平 榆
                          寿财 产保险股    诉讼请求:1.判令             学 雷 腐 蚀性 污 染损   日,《关于诉
             高 速公 路
2023.12.20                份有 限公司安    被 告 赔偿 原告 路   18.18   失 16.47 万元;被告     讼事 项的公
             有 限责 任
                          阳市 中心支公    产损失 18.18 万              中 国 人 寿财 产 保险   告》(公告编
             公司
                          司               元。2.诉讼费由被             股 份 有 限公 司 安阳   号:2024-03)
                                           告承担。                     市 中 心 支公 司 赔偿
                                               原 告 其 他各 项 损失
                                               1.71 万元。
                                               被 告 武 云雷 不 服判
                                               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判决:驳回
                                               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已完结。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以上诉讼、仲裁事项中,因 2017 年、2018 年重大资产重组置出化工

资产所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根据本公司与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重大资产出

售协议》《资产划转协议》《重大资产置换协议》及相关资产交割协议的

约定安排,上述重大资产重组置出化工资产的相关债权债务由山西三维华

邦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三维化工有限公司承接,该类诉讼、仲裁事项对公

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没有实质影响。公司所属子公司涉及的已结案件和其他

尚处于审理阶段的案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较小,风险可控。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

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