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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凯撒: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2024-04-12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ST 凯撒          公告编号:2024-030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

月内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案金额已达到上市规则第 7.4.2 条规定的临时信

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及前期已披露案件进展公告如下: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新增收到

相关法院执行文书涉案金额合计为 70,366.0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的 77.76%。按照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新增 2 笔单项涉案金额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的重大诉讼事项,累计金额 59,023.81

万元。主要事项如下:

    1、上海理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理朝”)

    (一)诉讼事由

    2020 年 6 月 5 日,上海理朝与公司、海南同盛世嘉免税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同盛免税”)共同签署《海南同盛世嘉免税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下

称“《增资协议》”),约定上海理朝向同盛免税增资 10,000 万元。增资后,同盛

免税注册资本变更为 50,000 万元,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上海理朝 20%、公司 60%

及文远(三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三亚文远”)20%。

    上海理朝认为其和三亚文远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向同盛免税实际缴纳增

资款。而自增资完成以来,同盛免税的股东出资和主要财产并没有用于各方设立

同盛免税的经营用途,因此 2023 年 12 月 8 日,上海理朝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 45,862.89 万元。

    (二)案件进展

    本案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第一次开庭后申

请追加相关当事人,现本案择期第二次开庭,具体时间未定。

    2、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财务公司”)

    (一)诉讼事由

    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司原发行“17 凯撒 03”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

牌,经公司与海航财务公司协商签署《公司债券场外兑付协议》,并公司提供部

分下属企业股权质押作为展期增信措施。 202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接到通知,因

公司未能如期还款,经海航财务公司申请并 2023 年 5 月 11 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

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涉及增信中下属部分企业银行存款 14,000.00

万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划扣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案件进展

    2023 年 12 月 15 日,海航财务公司传递文件告知其将向公司下属企业继续

追偿,对于已确权的普通债权(涉及金额:13,160.92 万元)对应偿债资源予以

预留、提存,暂不受领。2023 年 12 月 20 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启动对

公司下属子公司海南凯撒世嘉饮料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海旅饮品股票的评估拍卖

程序,目前评估程序正在进行中。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涉及事项及前期已披露事项进展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

件情况统计表》。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未结诉讼、仲裁

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及风险提示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起诉的主要目的是通

过诉讼等法律手段,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对于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主要为公司前期因业务停滞

带来的诸多连锁反应,涉及供应商款项纠纷、客户退款诉讼及融资借款纠纷,以
及公司以往年度为降低人工成本引起的劳动仲裁等。2023 年 12 月 8 日,海南省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了《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六家子公司重

整计划》,公司在执行重整工作过程中,对相关案件的债务进行了预计负债计提

并预留了偿债资源。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

处理。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

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及前期已披露事项进展统计表》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
       附件 1:

                                          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及前期已披露事项进展统计表
序                                                            收案时间                      案件   起诉状标的额
                我方主体              对方主体     审理阶段                  受案机构                                           最新进展
号                                                                                          类型     (万元)
                                                                                                                  本案裁决后,日新观光株式会社向北京市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
                                      日新观光株                           中国国际经济贸   合同                  过程中将案涉债权转让予王勇,并向法院
1    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结案     2021/10/8                              1,547.00
                                        式会社                             易仲裁委员会     纠纷                  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为王勇。由王勇在凯
                                                                                                                  撒旅业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并按照重整计
                                                                                                                                划受偿。

                                                                                                                  本案原告北京农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通过
                                      北京农投融
        新华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合同                        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执行完毕。
2                                     资租赁有限     结案     2022/5/27    顺义区人民法院            8,504.02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纠纷                      《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司
                                                                                                                                (2023-049)



                                      重庆康程国                                                                  本案原告重庆康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
     凯撒体坛国际旅游服务控股有限公                                        重庆市江北区人   合同
3                                     际旅行社有     结案     2022/09/13                             1,934.47     凯撒旅业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并按照重整
                   司                                                          民法院       纠纷
                                        限公司                                                                                  计划受偿。


                                      陕西省民营
     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
                                      经济高质量
                     司                                                                     融资                      本案已签署和解协议,结案。
                                      发展纾困基                           陕西省高级人民
4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结案     2023/1/30                     合同    29,041.68     《关于与陕西基金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
                                      金合伙企业                                 法院
       宁波凯撒世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                                                         纠纷                              (2023-091)
                                        (有限合
               (有限合伙)
                                          伙)
                                         GTA                                                                本案达成和解,出具调解书后,GTA
                                                                      中国国际经济贸   合同
5   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HongKong   结案   2023/1/13                            1,380.09    (HongKong)Limited 在凯撒旅业重整程
                                                                      易仲裁委员会     纠纷
                                     )Limited                                                              序中申报债权并按照重整计划受偿。


                                                                                                            本案一审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作出(2023)沪 0115 民
                                                                                                          初 2080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追加被告
                                                                                                          凯撒同盛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盈信
                                     深圳盒子信                                        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                      世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为(2022)沪 0115
6   凯撒同盛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   息科技有限   结案   2023/11/1                     异议   5,372.69
                                                                          人民法院                        执 10833 号案件的被执行人;本案二审由
                                         公司                                          之诉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作出(2023)沪 01 民终 19024 号民
                                                                                                          事判决书,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
                                                                                                                            判。
    天津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景鸿浩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案管辖权异议已由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
    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法院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作出民事裁定,
                                     天津易生小
    上海凯撒世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                                    天津市和平区人   合同               由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因本案
7                                    额贷款有限   一审   2022/11/28                           2,240.49
                    公司                                                  民法院       纠纷               在审理过程中凯撒旅业重整,本案移送至
                                         公司
    凯撒同盛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目前一审暂未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开庭。
                薛强、刘峰
    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                                        金融               2023 年 11 月 16 日由法院召开线下庭前谈
    凯撒同盛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借款               话,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就和解事宜进行了
8                                                 一审    2023/8/8    北京金融法院            16,410.15
          凯撒易食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石景山                                        合同               多轮磋商,暂未达成和解。2024 年 4 月 18
    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       支行                                          纠纷                             日开庭审理。
                      司
                                                                                                               2023 年 12 月 27 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
                                                                                                               院作出(2023)京 0113 民初 9955 号民事
                                                                                             损害              判决书,确认第三人三亚汉莎航空食品有
                                       德国汉莎                                              公司              限公司对北京新华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北京市第三中级
 9    北京新华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亚洲)控     二审       2023/6/5                      利益   2,143.97   享有 21,439,651.03 元本金及 308,730.97
                                                                                人民法院
                                     股有限公司                                              责任              元利息的债权数额。北京新华空港航空食
                                                                                             纠纷              品有限公司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
                                                                                                               院,2024 年 4 月 1 日,二审已完成开庭,
                                                                                                                              暂未判决。
                                                  一审、二
                  原告                  ——      审、仲裁、                     ——        ——    121.74          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
100                                                 执行     2023/3/16-20
0万                                               一审、二     24/3/15
 以                --                   被告      审、仲裁、                     ——        ——   2,509.91         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
 下                                                 执行
                                                    结案                         ——        ——   3,337.91                  已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