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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凯撒: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6-15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ST 凯撒           公告编号:2024-050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迟永杰先生主持。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6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

亲自出席 11 人,委托他人出席 0 人,缺席 0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

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不

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保费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保险期限 1 年。为提高决策效

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该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今日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

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该议案尚需股东
大会审议(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今日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股票

上市规则》,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补充修订:

第十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公司法》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

织,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 足够

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三十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党

委”)。设党委书记 1 名,根据公司需要设置副书记 1-2 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

董事长、党委书记由一人担任,由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符合条件

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

高级管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坚持加强党

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实现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协同联动。同时,按规

定设立纪检监察机构。

第三十一条 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以下职责:

(一) 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公司党的政治

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保证监督党

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以及上级

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 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

人才队伍建设,管标准、管程序、管考察、管推荐、管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

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

(三) 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

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

职;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四) 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

 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检

 监察机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五) 加强公司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

 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六) 党委职责范围内其他有关的重要事项。

 第三十二条 涉及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

 运作事项,须由党委会前置讨论研究后,方可按程序决策执行。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修订《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凯撒同盛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意在进一步明确投资决策流程、投资决策权限

和职责,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防控机制,规范上市公司及下

属各业务板块的对外投资行为。原《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规定(2022

年 6 月)》将于新制度生效的同时自行废止。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凯撒同盛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5、关于制定《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凯撒同盛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意在进一步明确总经理任职资格、管理权

限、行为准则、会议制度等内容,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

法决策水平,建立高效、有序的工作秩序。《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

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今日公告)。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