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交易对方 住所 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红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旗大街 1 号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 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 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员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本次重组的进程,需要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 息时,本公司保证继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报告书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 完成尚需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 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种风险因素。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 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承诺: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现阶段必要的本次交易的相关信 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 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其正本、 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 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4、如本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 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 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 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 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 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 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如因本公司所提供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 投资者及/或相关证券服务机构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中介机构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经办人员承诺: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目 录 一、上市公司声明........................................................................................................... 1 二、交易对方声明........................................................................................................... 2 三、中介机构声明........................................................................................................... 3 目 录 .................................................................................................................................................. 1 释 义 .................................................................................................................................................. 6 重大事项提示 ..................................................................................................................................... 8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 8 二、交易标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 8 三、本次交易支付方式 ................................................................................................... 9 四、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9 五、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 10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 10 七、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公 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11 八、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11 重大风险提示 ................................................................................................................................... 15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15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 ........................................................................... 16 三、其他风险 ................................................................................................................ 16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18 一、本次交易背景及目的 ............................................................................................. 18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 20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 21 四、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22 1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五、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23 六、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 23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37 一、基本信息 ................................................................................................................ 37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37 三、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及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38 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 39 五、上市公司合规情况 ................................................................................................. 41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42 一、基本情况 ................................................................................................................ 42 二、历史沿革 ................................................................................................................ 42 三、主营业务和主要财务指标 ...................................................................................... 43 四、产权控制关系......................................................................................................... 44 五、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 44 六、主要下属企业名录 ................................................................................................. 45 七、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 45 八、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45 九、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情况 ............... 45 十、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 46 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 47 一、基本情况 ................................................................................................................ 47 二、历史沿革 ................................................................................................................ 47 三、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原因、作价依据及其合理性 .................................. 57 四、产权控制关系......................................................................................................... 59 五、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 59 2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六、涉嫌犯罪、涉嫌违法违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 64 七、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66 八、报告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66 九、下属子公司情况 ..................................................................................................... 67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72 第五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 75 一、交易标的评估情况概述 .......................................................................................... 75 二、标的公司一汽财务评估的基本情况 ....................................................................... 75 二、子公司一汽汽金的具体评估情况 ........................................................................... 99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意见 .......................................................... 123 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性意见 .................................................. 126 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 128 一、本次股权转让安排 ............................................................................................... 128 二、双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 129 三、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 130 四、违约责任 .............................................................................................................. 131 五、保密义务 .............................................................................................................. 131 六、适用的法律和争议解决 ........................................................................................ 132 第七节 交易合规性分析............................................................................................................. 133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 133 二、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发表的明确意见 .. 136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7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137 二、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行业地位及竞争状况 ...................................................... 144 三、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148 3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 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157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60 一、标的资产最近两年一期财务信息 ......................................................................... 160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一期备考审阅报告 ................................................................. 165 第十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170 一、同业竞争情况....................................................................................................... 170 二、关联交易情况....................................................................................................... 171 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 ..................................................................................................................... 195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195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 ......................................................................... 196 三、其他风险 .............................................................................................................. 196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198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 的情形;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198 二、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 的情况 ......................................................................................................................... 198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资产交易情况及与本次交易的关系 ............................ 198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 198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安排 .................................................. 199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200 七、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202 八、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202 九、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 205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 或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205 4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三节 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 207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207 二、法律顾问意见....................................................................................................... 207 第十四节 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 .................................................................................. 209 一、独立财务顾问....................................................................................................... 209 二、法律顾问 .............................................................................................................. 209 三、标的公司审计机构 ............................................................................................... 209 四、资产评估机构....................................................................................................... 210 五、上市公司审阅机构 ............................................................................................... 210 第十五节 声明与承诺 ................................................................................................................. 211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 211 二、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 ........................................................................................ 212 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13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214 五、法律顾问声明....................................................................................................... 215 六、标的公司审计机构声明 ........................................................................................ 216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217 八、上市公司审阅机构声明 ........................................................................................ 218 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 ..................................................................................................................... 219 一、备查文件 .............................................................................................................. 219 二、备查地点 .............................................................................................................. 219 5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一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一汽解放”,股票代码 指 汽解放 “000800” 一汽轿车 指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曾用名 一汽股份 指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 一汽集团 指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一汽奔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 一汽奔腾 指 公司、一致行动人 标的公司/一汽财务 指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参股子公司 一汽汽金 指 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标的资产/标的股权/置出 指 一汽财务 21.8393%股权 资产/交易标的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 一汽解放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出售持有的一汽财务 21.8393% 指 易/本次重组 股权的交易行为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本报告书/重组报告书 指 (草案)》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中伦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审阅机构/致同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天健兴业 指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全部 《评估报告》/《资产评估 股权转让给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所涉及一汽财务有限 指 报告》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4)第 1419 号)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全部 股权转让给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所涉及一汽财务有限 《评估说明》 指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说明》(天兴评报字(2024)第 1419 号)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以及 2024 年 1-5 月审 《审计报告》 指 计报告》(致同审字(2024)第 110A028073 号)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法律意见书》 指 产出售曁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指 大资产出售曁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致同审 《备考审阅报告》 指 字(2024)第 110A028532 号) 6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各相关方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签署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股权转 《股权转让协议》 指 让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 《26 号准则》 指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吉林省国资委 指 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汽协 指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报告期、最近两年及一期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5 月 最近一年及一期 指 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5 月 最近三年 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 评估基准日 指 2024 年 5 月 31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 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7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在此披露的重大事项提示,并认真阅读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董 事会决议公告、本报告书全文、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等相关信息披露资料。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交易形式 现金交易 上市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持有的一汽财务 21.8393%股权出售给控 交易方案简介 股股东一汽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再持有一汽财务股权 交易价格 本次出售一汽财务 21.8393%股权总价为 492,388.61 万元 名称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面向集团及成员单位、终端客户提供存款、资金结算、贷款、票据、即期结售汇 主营业务 等各类金融产品,同时为购买一汽集团各品牌汽车的客户提供汽车金融服务 标 的 所属行业 J66 货币金融服务 公 司 符合板块定位 是 否 不适用 其他(如为拟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下游 是 否 不适用 购买资产)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是 否 不适用 构成关联交易 是 否 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 交易性质 是 否 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 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承诺 有 无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 有 无 本次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 其他需特别说明 营业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与 的事项 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为准。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24)第 1419 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 1,774,358.19 万元,按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 2,254,598.87 万元,增值 480,240.68 万元,增值率 27.07%。标的资产占标的公司全部股 份的 21.8393%,因此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评估值为 492,388.61 万元。参照交易标的评 8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估值并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最终的转让价款合计为 492,388.61 万元。 如评估基准日后一汽财务对评估基准日前的利润进行现金分红,上述转让价格相应进行 调整,调整后的转让价款为上述按照评估值确认转让价格扣除一汽解放领取的现金分红 (税前)。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 评估或估 评估或估值 增值率/ 本次拟交易 其他 基准日 交易价格 名称 值方法 结果 溢价率 的权益比例 说明 一汽财务 2024 年 5 资产基础 2,254,598.87 27.07% 21.8393% 492,388.61 无 有限公司 月 31 日 法 三、本次交易支付方式 单位:万元 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方收 序号 交易对方 交易标的 现金对价 其他 取的总对价 1 一汽股份 一汽财务 21.8393%股权 492,388.61 无 492,388.61 四、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商用车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标的公司为一汽集 团下属的财务公司,主要面向集团及成员单位、终端客户提供存款、资金结算、贷款、 票据、即期结售汇等各类金融产品,同时为购买一汽集团各品牌汽车的客户提供汽车金 融服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将继续大力发展主线产品,致力 成为“中国第一、世界一流”的绿色智能交通运输解决方案提供者。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和股权变动,不影响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致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5 月/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9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总资产 8,073,289.17 8,117,554.03 6,587,338.79 6,645,946.53 总负债 5,662,208.30 5,662,208.30 4,138,662.86 4,138,662.86 净资产 2,411,080.87 2,455,345.73 2,448,675.94 2,507,283.67 归属于母公司的 2,411,080.87 2,455,345.73 2,448,675.94 2,507,283.67 净资产 营业收入 3,113,279.80 3,113,279.80 6,390,453.25 6,390,453.25 利润总额 17,951.03 3,599.94 41,516.87 6,431.42 净利润 31,924.07 17,572.99 76,302.50 41,217.04 归属于母公司所 31,924.07 17,572.99 76,302.50 41,217.04 有者的净利润 如上表所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有所提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所下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回笼资 金,可以优化上市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偿债能力和资产流动性,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1、本次交易已经一汽集团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的评估报告已经一汽集团备案; 3、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1、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尚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批复; 3、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如需)。 本次交易在取得上述决策和审批前不得实施。上述各项决策和审批能否顺利完成以 及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一汽集团已通过董事会审议,一汽奔腾已出具说明,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10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七、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自本次重组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一汽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一汽奔腾承诺: “自一汽解放本次重组首次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不减持所持一汽解 放股份,亦未有任何减持一汽解放股份的计划。期间,本公司如因一汽解放发生送股、 转增股本等事项获得的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执行。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本公司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在本次重组前本人持有一汽解放的股份,则自一汽解放本次交易首次披露之日 起至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减持所持一汽解放股份,亦未有任何减 持一汽解放股份的计划。期间,本人如因一汽解放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获得的股 份,亦遵照前述安排执行。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 新规定的,本人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八、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平、公允 公司已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评估,确 保标的资产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或者估值机构的独立性、 评估或者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本 次交易标的评估或估值的合理性以及定价的公允性进行了分析。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 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 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三)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11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交易的 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的议案已通过非关联董事表决,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由非关联股 东予以表决。 (四)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安排 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时,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为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提供便利,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 网络进行投票表决。上市公司披露股东大会决议时,还将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五)聘请符合相关规定的中介机构 为保证本次重组工作的公平、公正、合法、高效地开展,根据《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聘请了具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 机构对本次交易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专业意见。 (六)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1、本次交易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致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营业收入 3,113,279.80 3,113,279.80 6,390,453.25 6,390,453.25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 31,924.07 17,572.99 76,302.50 41,217.04 润 基本每股收益 0.07 0.04 0.17 0.09 (元/股) 如上表所示,上市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 1-5 月的基本每股收益将分别由本次交 易前的 0.17 元/股、0.07 元/股变为 0.09 元/股、0.04 元/股,上市公司存在因本次交易而 导致基本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2、上市公司对填补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12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针对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情况,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以充分保障对 股东的持续回报: (1)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 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 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 制度保障。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 本。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设计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规范有效地运用各种 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 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3)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和《一汽解 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健全有效的 股东回报机制,以确保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持续性、稳定性、科学性。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3、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作出如下承诺: 13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 害上市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拟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做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 责任,并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 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一汽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一汽奔腾对上市公司本次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 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 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补偿责任,并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 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14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 关文件外,还应特别关注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无法获得相关批准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能否 取得上述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存在无法获得相关批准而导 致交易失败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重组将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且方案的实施尚须满足多项前提条件,故本次 重组工作时间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可能因为以下事项的发生而面临被暂 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尽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仍存 在因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等情况而致使本次交易被暂 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交易存在因标的资产出现无法预见的风险、交易双方因其他重要原因无法 达成一致等因素,而被暂停、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 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中止甚至取消 的可能; 4、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三)标的资产估值的相关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24)第 1419 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 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15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由于评估过程的各种假设存在不确定性,存在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而导致 出现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提请投资者注意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四)交易价款支付及交易对方违约的风险 本次交易对价采用现金方式支付,尽管交易对方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且交易双方 已就本次交易价款的支付进度及违约条款进行了明确约定,但若交易对方在约定时间内 未能足额支付对价,则本次交易价款存在不能按时、足额支付的风险,从而导致交易对 方违约的风险。 (五)标的资产交割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双方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对本次交易双方需履行 的义务、交割条件等作了明确的约定和安排。但若出现交易对方未能及时支付本次交易 对价、标的公司股权变更未获得主管部门批复等原因无法完成过户手续,则本次交易仍 存在终止交易、以及标的资产无法交割履约的风险。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 (一)因出售资产而带来的经营业绩下降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置出自持的财务公司股权,回笼一定资金,公司总资 产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有所提升,上市公司可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偿债 能力和资产流动性,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但根据《备考审阅报告》,上市公司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所下降,虽然上市公司拟采取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但未来上市 公司依然存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所带来的业绩波动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的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 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 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本次交易相关的审批工作尚需要一定的时间 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此外, 16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如果证券或行业分析师不发布研究或报告,或发布不利于业务的研究结果,股票价格和 交易量可能下降。 (二)上市公司对所回笼资金使用效率偏低以及未来投资失误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回笼资金,可以优化上市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偿债能 力和资产流动性,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如果上市公司在未来业务发展过程中无法合理 利用本次交易获得的资金并获得预期回报,将存在使用效率偏低以及未来投资失误的风 险,提请投资者关注该风险。 (三)不可控因素引起的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17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交易背景 1、国家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不断出台利好并购重组的相关政策。2024 年 2 月 5 日,证 监会上市司召开座谈会,就进一步优化并购重组监管机制、大力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 重组提升投资价值征求部分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意见建议,会议认为我国经济正处于实 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上市公司要切实用好并购重组工具,抓住机遇注入优质资产、 出清低效产能,实施兼并整合,通过自身的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获得 感。2024 年 4 月 12 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 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提 高发展质量。 上市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落实相关精神,采取并购重组方式进一步支持主 业发展,从而提升上市公司发展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2、商用车国内市场持续改善,出口市场加速发展 上市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商用车制造企业,生产车型涵 盖重型、中型、轻型卡车、客车,以及发动机、变速箱、车桥等核心零部件。公司产品 主要用于牵引、载货、自卸、专用、公路客运、公交客运等各个细分市场,同时提供标 准化及定制化的商用车产品。 2023 年以来,随着我国货运市场的稳步复苏,国内商用车市场终端需求持续改善, 市场复苏态势明显。根据中汽协数据,2023 年中国商用车销量为 403.1 万辆,同比增长 22%,并预计 2024 年商用车销量将达 420 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 4%。出口方面,随着 “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深化,并得益于中国商用车极具竞争力的性价比,中国商用 车品牌海外影响力不断提升,出口量持续增长,根据中汽协数据,2023 年,中国商用 车累计出口 77 万辆,同比增长 32%,出口的主要目的地为“一带一路”国家及其他亚 非拉等新兴市场。此外,随着我国新能源商用车在技术和商业模式方面逐步建立了较强 18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的国际竞争力,海外商用车市场的新能源转型也将促进对中国新能源商用车出口的需求。 综上,国内市场的改善和出口市场的发展将带动公司产销量的增长和营运资金需求的增 加。 3、上市公司积极向“绿色智能交通运输解决方案提供者”转型 上市公司是中国商用车制造龙头企业,在中重卡领域始终保持行业领先地位。2023 年,公司实现中重卡销售 20.5 万辆,全国重卡北斗数据口径国内市场终端份额 26.3%, 持续保持行业第一。产品研发方面,公司构建了从前瞻技术、发动机、变速器、车桥到 整车的完整的自主研发体系,是掌握世界级整车及三大动力总成核心技术的商用车企业 之一,并通过 ISO9001、IATF16949,为国家级自主汽车产品研发及试验认证基地。自 2017 年以来,公司连续 7 年位列中国商用车创新排行榜第一名。 在商用车行业电动化、智能化转型的背景下,公司积极向“绿色智能交通运输解决 方案提供者”转型,先后发布“哥伦布智慧物流开放计划”及“15333”新能源战略, 致力于成为 E 时代全球商用车技术引领者、标准制定者、价值创造者,牵引产业链健 康发展。在业态创新方面,公司持续推进新模式探索、新业务孵化和新价值点挖掘,与 全球合作伙伴及产业链上下游一同打造面向未来、具备世界竞争力的商用车生态体系。 在新能源领域,公司全面布局纯电动、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大技术路线,在氢能、换 电等新兴领域取得行业重大技术突破,并牵头制定相关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因此,为 实现转型目标,公司需要对前沿技术的研发、现有产品的迭代升级以及生产布局等进行 持续的资金投入,由此导致营运资金需求不断增长。 (二)本次交易目的 1、落实上市公司发展战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一汽集团下属的财务公司,主要面向集团及成员单位、终端 客户提供存款、资金结算、贷款、票据、即期结售汇等各类金融产品,同时为购买一汽 集团各品牌汽车的客户提供汽车金融服务。 作为企业集团的“内部银行”,近年来,财务公司的规范化运营、风险化解受到监 管部门格外关注。2022 年 10 月,原中国银保监会修订发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 法》,明确规定了财务公司的职能定位,即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 19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金融机构,不得发行金融债券,不得向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同时,新增了集团成员单 位作为财务公司出资人的具体要求、增加了强化股东监管的相关措施等。2024 年 4 月 29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促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提升监 管质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引导财务公司回归本源、专注主业, 通过充分发挥资金集中管理功能,切实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不应成为企业集团的营利中 心,《指导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健全了财务公司监管制度体系,明确加强和完善现代 财务公司监管要求,持续引领财务公司行业高质量发展向纵深推进的方向。 因此,为更好地发挥一汽财务功能定位价值,同时落实上市公司发展战略,上市 公司拟将持有的一汽财务全部参股权出售给控股股东一汽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总资产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将有所提升,流动资产占比将有所上升, 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交易有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 2、推动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汽车行业正经历重大变革,电动化和智能化的趋势愈发明显。整车厂商着力于开发 下一代电动化、智能化新车型,并持续在三电技术、智能网联、自动驾驶等关键领域加 大投入。此外,逐渐严格的排放标准也对商用车制造企业产品技术的迭代更新提出了更 高的要求。 为顺应商用车行业发展趋势,上市公司围绕产品高端化、新能源化、智能网联化等 方面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并不断推进新模式探索、新业务孵化和新价值点挖掘,与 全球合作伙伴及产业链上下游一同打造面向未来、具备世界竞争力的商用车生态体系, 为公司持续市场领先奠定坚实基础。 上市公司本次出售一汽财务股权,可以迅速获得大额的现金流入,有助于增强现金 流的灵活性,为公司的日常运营、研发创新、市场拓展等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进而推 动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上市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持有的一汽财务 21.8393%股权出售给控股 股东一汽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再持有一汽财务股权。 20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24)第 1419 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 1,774,358.19 万元,按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 2,254,598.87 万元,增值 480,240.68 万元,增值率 27.07%。标的资产占标的公司全部股 份的 21.8393%,因此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评估值为 492,388.61 万元。参照交易标的评 估值并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最终的转让价款合计为 492,388.61 万元。 如评估基准日后一汽财务对评估基准日前的利润进行现金分红,上述转让价格相应进行 调整,调整后的转让价款为上述按照评估值确认转让价格扣除一汽解放领取的现金分红 (税前)。 (三)本次交易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为过渡期,标的股权过渡期间的损益,由上 市公司承担。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 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 比例的乘积为准。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 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本次交易相关指标计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汽财务 一汽财务 21.8393%股权 一汽解放 项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占比 /2023 年度) 日/2023 年度) 日/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17,404,165.76 3,800,947.97 6,587,338.79 57.70% 资产净额 2,109,616.64 460,725.51 2,448,675.94 18.82% 营业收入 665,435.99 145,326.56 6,390,453.25 10.41% 由上表所示,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1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已提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在召 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时,拟提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相关议案。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的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四、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商用车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标的公司为一汽集 团下属的财务公司,主要面向集团及成员单位、终端客户提供存款、资金结算、贷款、 票据、即期结售汇等各类金融产品,同时为购买一汽集团各品牌汽车的客户提供汽车金 融服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将继续大力发展主线产品,致力 成为“中国第一、世界一流”的绿色智能交通运输解决方案提供者。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和股权变动,不影响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致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5 月/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总资产 8,073,289.17 8,117,554.03 6,587,338.79 6,645,946.53 总负债 5,662,208.30 5,662,208.30 4,138,662.86 4,138,662.86 净资产 2,411,080.87 2,455,345.73 2,448,675.94 2,507,283.67 归属于母公司的 2,411,080.87 2,455,345.73 2,448,675.94 2,507,283.67 净资产 营业收入 3,113,279.80 3,113,279.80 6,390,453.25 6,390,453.25 利润总额 17,951.03 3,599.94 41,516.87 6,431.42 净利润 31,924.07 17,572.99 76,302.50 41,217.04 22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4 年 1-5 月/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归属于母公司所 31,924.07 17,572.99 76,302.50 41,217.04 有者的净利润 如上表所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有所提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所下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回笼资 金,可以优化上市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偿债能力和资产流动性,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1、本次交易已经一汽集团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的评估报告已经一汽集团备案; 3、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1、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尚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批复; 3、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如需)。 本次交易在取得上述决策和审批前不得实施。上述各项决策和审批能否顺利完成以 及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重要承诺 23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公司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 关于所提供 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 材料真实 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 性、准确性 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 和完整性的 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承诺函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 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如因本公司所提供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上市公司投资者及/或相关证券服务机构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1、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和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和义务,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 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 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 2、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上市公司 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 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也不存在尚 关于无违法 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违规行为的 3、本公司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 36 承诺函 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4、本公司符合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上市公司的条件,不存在 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5、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公司已依法履行对标的股权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 迟延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义务、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标 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关于所持标 2、标的股权由本公司实际、合法持有,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 的公司股权 委托持股等特殊安排,不存在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 权属的承诺 冻结、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 函 3、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关于不存在 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 本次重大资 幕交易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 产出售相关 案调查或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 的内幕交易 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情形的承诺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 函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与本次 本公司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独立财务顾问、评估机构、审计机构、 重大资产出 法律顾问)及其负责人、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 售的各中介 预期的利益或冲突,相关中介机构具有独立性。 机构不存在 如上述说明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愿依 关联关系的 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上市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 承诺函 赔偿责任。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公开承诺规范履行,不存在承诺未履行的情形。 2、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规范运作,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 等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未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曾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关于重大资 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不存在正被司 产重组前发 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 生业绩异常 形。 或存在拟置 3、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业绩真实、会计处理合规,不存在虚假交易、虚 出资产情形 构利润,不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不存在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 的承诺函 管要求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不存在滥用会计 政策、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等对上市公司进行“大洗澡”的情 形,应收账款、存货、商誉大幅计提减值准备处理合法合规等。 4、上市公司拟置出资产的相关评估(估值)方法、评估(估值)假设、 评估(估值)参数预测合理,符合资产实际经营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 1、本人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将及时提交本次交易所需的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 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准确和完整,有关副本材料、扫描件或者复印 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本人业经合法授 权(如需)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 关于所提供 上市公司 3、本人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 材料真实 董事、监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 性、准确性 事、高级管 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材料、合同、协 和完整性的 理人员 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承诺函 4、如因本人所提供资料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投资者及/或相关证券服务机构造成损失,本人将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本人所提供资料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在案 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承诺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如有);如调查结论发现本人确存在违法违规情节,则本人承诺该等 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25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1、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的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 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 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 2、本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行为,最近三十 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且最近 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3、最近三年内,本人不存在涉及证券市场相关的以下情形的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无关的除外);(3)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关于无违法 4、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 违规行为的 仲裁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或曾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承诺函 违法违规正在或曾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5、本人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 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 行为; 6、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因与本次 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7、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等相关 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关于不存在 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 本次重大资 交易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产出售相关 调查或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 的内幕交易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情形的承诺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函 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在本次重组前本人持有一汽解放的股份,则自一汽解放本次交易首次 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减持所持一汽 关于股份减 解放股份,亦未有任何减持一汽解放股份的计划。期间,本人如因一汽 持计划的承 解放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获得的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执行。若 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本 人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作出公开承诺及履行情况与上市公司 关于重大资 年报披露情况一致,公开承诺规范履行,不存在承诺未履行的情形。 产重组前发 2、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规范运作,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 生业绩异常 等情形,本人未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曾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 或存在拟置 施、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不存在正 出资产情形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 的承诺函 等情形。 3、本人最近三年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 26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 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关于本次重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 上市公司 组摊薄即期 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董事、高级 回报采取填 5、拟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被 管理人员 补措施的承 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诺函 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做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 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并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 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兼交易对方及一致行动人出具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 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 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 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 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 关于所提供 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材料真实 4、如本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一汽集团 性、准确性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完整性的 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承诺函 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 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 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 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 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如因本公司所提供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上市公司及其投资者及/或相关证券服务机构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27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1、本公司最近三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本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本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 行为,也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关于无违法 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内幕交易 违规行为的 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 承诺函 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本公司符合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条件。 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该等主体控制的 机构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情形。 关于不存在 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 本次重大资 幕交易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 产出售相关 案调查或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 的内幕交易 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情形的承诺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 函 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正在履 本公司于 2020 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中所 行中承诺的 做出的《关于避免与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自出 说明 具至今,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并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 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保证不利用 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 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3、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 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市场公正、公平、 关于规范、 公开的原则,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署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 减少关联交 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 易承诺 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并 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 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 4、上述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将同样适用于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 本公司将在合法股东权利范围内促使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履行规范 与上市公司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将尽最大努力 促使除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合营或联营企业履行规范与上市 公司之间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28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与上市公司保持人员独立,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 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下属单位”)担任除 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在本公司及下属单位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 等体系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下属单位。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且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 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 2、保证本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当前没有、之后也不会非法占用上市公司 的资金、资产。 3、本公司将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自身的债务提供担保。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关于保持一 1、保证上市公司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汽解放集团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股份有限公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司独立性的 4、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兼职。 承诺函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 金使用。 6、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 2、保证上市公司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本公司分开。 3、保证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独立行使 职权,不存在与本公司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或混同。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保持业务独立,不存在且不发生实质 性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 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3、保证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参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之外,不干 涉上市公司的正常业务活动。 29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现阶段必要的本次交 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 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 件资料的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且该 等文件资料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 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关于本次交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易所提供材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 料及信息披 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露真实性、 4、如本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准确性和完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整性的承诺 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函 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 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 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 一汽股份 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 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 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如因本公司所提供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上市公司投资者及/或相关证券服务机构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1、本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体资格。 2、本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受过任何行 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最近五年不存在未 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 关于诚信与 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 无违法违规 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也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 的承诺函 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 侦查的情况,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 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4、如上述说明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 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0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1、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 内幕交易的情形; 2、本公司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或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 关于本次交 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易不存在内 3、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幕交易情形 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 的承诺函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4、本公司保证上述事项的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自一汽解放本次重组首次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不减持所 关于股份减 持一汽解放股份,亦未有任何减持一汽解放股份的计划。期间,本公司 持计划的承 如因一汽解放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获得的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 诺 执行。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 定的,本公司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 利,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深圳证券交易 关于本次重 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 组摊薄即期 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 回报公司采 充承诺; 取填补措施 3、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 的承诺函 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并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 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 关管理措施。 31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1、本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同属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一汽集团”)成员单位。 2、本公司作为一汽集团成员单位具备《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 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出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如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二)该项投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三)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四) 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五)经营管理良好,最 近 2 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六)财务状况良好,最近 2 个会计年度 连续盈利;作为财务公司控股股东的,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七) 最近 1 个会计年度末净资产不低于总资产的 30%。(八)入股资金为自 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九)权益性 投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 50%(含本次投资金额);作 为财务公司控股股东的,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 的 40%(含本次投资金额);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除外。 (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3、本公司不存在《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关于符合本 规定的如下情形: 次交易受让 “(一)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明显缺陷;(二)股权关系不透明、 主体资格的 不规范,关联交易异常;(三)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 承诺函 过多;(四)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五)资产负债率、 财务杠杆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六)代他人持有财务公司股权;(七) 被列为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八)存在严重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九)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十)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 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查处,造成恶劣影响;(十一)其他对财务公司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4、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作为主要股东入股非银行金融 机构的家数不超过 2 家,其中对同一类型非银行金融机构控股不超过 1 家、参股不超过 2 家。 5、本公司收购上市公司所持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21.8393%股权时,本公 司净资产率不低于 30%。 6、本公司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 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 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作为财务公司出资人的资格。 如上述说明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愿依 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于 2020 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中所 关于正在履 做出的承诺,包括《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规范、减少与 行中承诺的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关于保持一汽轿车股份有限 说明 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自出具至今,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 形,并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32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1、本公司用于支付本次交易对价的资金为本公司自有或自筹合法资金, 不存在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形; 关于本次重 2、不存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公司及其出资人提供财 大资产出售 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不存在本公司接受上市公司或其利益相关方以任 资金来源的 何方式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说明 3、如上述说明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 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本人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 关于所提供 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 材料及信息 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 披露真实 名、印章均是真实的,本人已经合法授权(如需)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 性、准确性 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和完整性的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承诺 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 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一汽股份 4、如因本人所提供资料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监 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投资者及/或相关证券服务机构造成损失,本人将 事、高级管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理人员 1、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的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 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 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 2、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 关于诚信与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受过任何重大 无违法违规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 的承诺 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 况。本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 失信行为,也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3、本人保证上述事项的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1、本人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 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 行为;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内 关于本次交 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被 易不存在内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幕交易情形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的承诺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等相关 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4、本人保证上述事项的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自一汽解放本次重组首次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不减持所 关于股份减 持一汽解放股份,亦未有任何减持一汽解放股份的计划。期间,本公司 一汽奔腾 持计划的承 如因一汽解放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获得的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 诺 执行。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 定的,本公司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三)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现阶段必要的本次交 关于本次交 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 易所提供材 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 料及信息披 件资料的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且该 一汽财务 露真实性、 等文件资料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 准确性和完 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整性的承诺 漏。 函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 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如因本公司所提供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上市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4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1、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除 2023 年被原吉林银保监局处 罚三十万元外未受过任何其他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最近五年不存在未 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 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 关于诚信与 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也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 无违法违规 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的承诺函 2、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 侦查的情况,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 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如上述说明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愿依 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 关于本次交 幕交易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 易不存在内 案调查或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 幕交易情形 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的承诺函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汽财务设立、改制、股权转让、增资等历次股权变动事项均已履行内 部审批程序并经有权主管部门(包括国资、银保监/金融监管局等)批准、 已按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包括资产评估、验资等)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符合相关法 关于历史沿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历次股权转让或增资价格公 革有关事项 允、合理,相关变更程序合法、合规、有效,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一 的说明承诺 汽财务合法存续的情况:一汽财务及其相关股东未因历史股权变动事项 函 受到过行政处罚,历史股权变动事项不存在侵占国有资产或导致国有资 产流失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就公司的设立、历次股权变动事项,一汽财务及各股东不存在任何争议 及纠纷。 1、本人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 关于本次交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 易所提供材 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 一汽财务 料及信息披 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 董事、监 露真实性、 名、印章均是真实的,本人业经合法授权(如需)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 事、高级管 准确性和完 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理人员 整性的承诺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函 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 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如因本人所提供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上市公司及其投资者及/或相关证券服务机构造成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35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1、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的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 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 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 2、本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行为,最近三十 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且最近 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3、最近三年内,本人不存在涉及证券市场相关的以下情形的重大违法 关于诚信与 违规行为:(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无违法违规 无关的除外);(3)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行为的承诺 4、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 函 仲裁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或曾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正在或曾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5、本人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 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 行为; 6、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因与本次 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 关于本次交 交易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易不存在内 调查或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 幕交易情形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的承诺函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FAW Jiefang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 4,922,371,176 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碧磊 设立日期 1997 年 6 月 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1244976413E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 2259 号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一汽解放 股票代码 000800.SZ 互联网地址 www.fawjiefang.com.cn 电子邮箱 faw0800@fawjiefang.com.cn 研发、生产和销售中重型载重车、整车、客车、客车底盘、中型卡车变 形车、汽车总成及零部件、机械加工、柴油机及配件(非车用)、机械 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安装维修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和设施租赁;房屋和厂房租赁;劳务(不含对外劳务合作经营 和国内劳务派遣);钢材、汽车车箱、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销售;内燃 经营范围 机检测;工程技术研究及试验;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货物进出口和技术 进出口(不包括出版物进口业务及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及技术);(以下各项由分公司经营)中餐制售、仓储物流(不含易 燃易爆和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汽车修理、化工液体罐车罐体制造、汽 车车箱制造。(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37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汽股份持有公司股份 3,060,649,9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18%,通过控股子公 司一汽奔腾间接控制公司 15.94%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78.12%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 股东。一汽股份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红旗大街1号(吉林省长春 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大路4696号;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 注册地址 区蔚山路4888号;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青路1091 号) 法定代表人 邱现东 注册资本 7,8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1571145270J 成立日期 2011年6月28日 汽车制造及再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发动机、变速箱等汽车零 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金属铸锻、模具加工;工程技 术研究与试验;专业技术服务;计算机及软件服务;火力发电及 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水和燃气供应;道路货物运输;仓 经营范围 储业;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及车用材料销售;机械设 备租赁;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商务服务;劳务服务;汽车及二手 车销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国务院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及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 况 38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有实施《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是在原第一汽车制造厂卡车业务的基础上组建的中、重、轻型卡车及客车研、 产、供、销全价值链的制造企业。公司是商用车制造企业,生产车型涵盖重型、中型、 轻型卡车、客车,以及发动机、变速箱、车桥等核心零部件,公司拥有从毛坯原材料到 核心零部件、从关键大总成到整车的完整制造体系。公司产品主要用于牵引、载货、自 卸、专用、公路客运、公交客运等各个细分市场,同时提供标准化及定制化的商用车产 品。公司致力于成为“中国第一、世界一流”的绿色智能交通运输解决方案提供者,聚 焦产品主线,坚持创新驱动和变革驱动,打造领航趋势。公司已布局五大整车生产基地, 形成“主辅搭配、柔性互补”的产能布局。公司近年来持续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加快推 进产能结构调整,围绕产品高端化、新能源化等持续实施资源优化和智能升级,已形成 多个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先进制造基地,在商用车行业具有突出的技术和能力优势,为 公司持续市场领先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是中国商用车制造龙头企业,在中重卡领域始终保持行业领先地位。2023 年, 公司实现中重卡销售 20.5 万辆,北斗数据口径国内市场终端份额 26.3%,持续保持行业 第一。 产品研发方面,公司构建了从前瞻技术、发动机、变速器、车桥到整车的完整的自 主研发体系,是掌握世界级整车及三大动力总成核心技术的商用车企业之一,并通过 ISO9001、IATF16949,为国家级自主汽车产品研发及试验认证基地。自 2017 年以来, 公司连续 7 年位列中国商用车创新排行榜第一名。 生产制造方面,公司拥有从毛坯原材料到核心零部件、从关键大总成到整车的完整 制造体系,加工制造深度位居行业领先。2022 年,公司荣获中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 39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会颁发的 2021-2022 年度“全国机械工业质量奖”,公司 J7 智能工厂入选工信部智能 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以及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在商用车行业电动化、智能化转型的背景下,公司积极向“绿色智能交通运输解决 方案提供者”转型,先后发布“哥伦布智慧物流开放计划”及“15333”新能源战略, 致力于成为 E 时代全球商用车技术引领者、标准制定者、价值创造者,牵引产业链健 康发展。在业态创新方面,公司持续推进新模式探索、新业务孵化和新价值点挖掘,与 全球合作伙伴及产业链上下游一同打造面向未来、具备世界竞争力的商用车生态体系。 在新能源领域,公司全面布局纯电动、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大技术路线,在氢能、 换电等新兴领域取得行业重大技术突破,并牵头制定相关国家/行业/团体标准。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财务报告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8,003,175.95 6,587,338.79 5,679,250.45 6,979,218.70 负债总计 5,576,360.61 4,138,662.86 3,307,310.57 4,354,967.33 股东权益总计 2,426,815.34 2,448,675.94 2,371,939.88 2,624,251.37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2,426,815.34 2,448,675.94 2,371,939.88 2,624,251.37 者权益合计 注:公司 2021 年、2022 年财务数据有所调整,主要系基于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公司追溯调整因租赁业务确认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 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致。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3,560,229.26 6,390,453.25 3,833,174.71 9,875,124.27 营业成本 3,567,382.92 5,862,963.57 3,525,217.09 8,880,933.88 利润总额 32,394.00 41,516.87 18,257.17 410,917.78 40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净利润 47,825.19 76,302.50 36,744.41 390,012.7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825.19 76,302.50 36,744.41 390,012.78 注:公司 2021 年、2022 年财务数据有所调整,主要系基于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公司追溯调整因租赁业务确认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 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4,093.01 420,171.77 -513,524.40 1,520,312.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930.33 -239,334.97 -162,975.76 260,248.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567.81 -2,296.87 -308,035.84 -204,807.8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75,594.27 178,617.48 -984,500.72 1,575,599.67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69.68% 62.83% 58.23% 62.40% 毛利率 6.60% 8.25% 8.03% 10.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93% 3.16% 1.50% 15.37% 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0 0.17 0.07 0.84 股) 五、上市公司合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41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 7,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邱现东 设立日期 2011-06-2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1571145270J 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红旗大街 1 号(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 注册地址 术开发区汽车大路 4696 号;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蔚山路 4888 号;吉林省 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青路 1091 号) 主要办公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红旗大街 1 号 汽车制造及再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发动机、变速箱等汽车零部件的设计、 开发、制造、销售;金属铸锻、模具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专业技术服 务;计算机及软件服务;火力发电及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水和燃气供 经营范围 应;道路货物运输;仓储业;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及车用材料销售; 机械设备租赁;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商务服务;劳务服务;汽车及二手车销售 (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一)2011 年,一汽股份设立 2011 年 6 月 24 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筹) 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字[2011 第 138 号),截至 2011 年 6 月 24 日,一汽股份已收 到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首期缴纳的注册资本。 2011 年 6 月 28 日,一汽股份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股东中国第一汽车 集团公司、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审议通过了一汽股份设立的相关议案,审议通过 一汽股份公司章程,一汽股份注册资本 7,800,0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中国第一汽车集 团公司认购 7,770,000.00 万元,占比 99.62%;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认购 30,000.00 万元,占比 0.38%。 2011 年 6 月 28 日,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营业执照》,一汽股份正式成立。 设立时,一汽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42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7,770,000.00 99.62% 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0 0.38% 总计 7,800,000.00 100.00% (二)2012 年,注册资本实缴完成 2011 年 11 月、2012 年 6 月,一汽股份股东方先后两次缴纳认购的注册资本。针对 注册资本实缴事项,2011 年 10 月 28 日和 2012 年 4 月 10 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先后出具《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字[2011]第 261 号)和《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 字[2012]第 0072 号)对实缴情况进行了审验。 至 2012 年 6 月,一汽股份注册资本实缴完成。 2012 年 6 月至今,一汽股份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动。截至目前,一汽股份的股权结 构如下: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7,770,000.00 99.62% 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0 0.38% 总计 7,800,000.00 100.00% 三、主营业务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汽股份主要从事汽车制造、汽车零备件制造、贸易、技术服务等,主要业务板块 包括汽车制造业、进出口贸易、仓储物流业等,一汽股份拥有红旗、解放、奔腾等自主 品牌和大众、奥迪、捷达、丰田等合资品牌。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 1-5 月,一汽股份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4-5-31/2024 年 1-5 月 2023-12-31/2023 年度 2022-12-31/2022 年度 流动资产合计 2,812.95 2,655.73 2,085.39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11.37 3,643.88 3,468.82 资产总计 6,224.32 6,299.61 5,554.21 流动负债合计 3,304.67 3,242.19 2,625.82 非流动负债合计 511.75 546.29 536.56 负债合计 3,816.42 3,788.47 3,162.38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07.90 2,511.13 2,391.83 43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4-5-31/2024 年 1-5 月 2023-12-31/2023 年度 2022-12-31/2022 年度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所有 者 2,076.93 2,094.24 1,985.63 权益 营业总收入 2,220.86 6,354.18 5,870.53 营业利润 120.41 392.13 455.34 利润总额 120.92 401.63 458.00 净利润 89.80 333.91 378.97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的 净 50.51 193.69 228.30 利润 注:2022 年、2023 年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 1-5 月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四、产权控制关系 一汽股份为一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一汽股份为独立 法人,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如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 益权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汽股份的产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五、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一汽股份 99.62%的股 份,通过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一汽股份 0.38%的股份。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成立于 1953 年 7 月 15 日的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 司,注册资本 3,540,0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 红旗大街 1 号。 44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7 月 17 日,注册资本 51,000.00 万元, 注册地为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 1951 号。 六、主要下属企业名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汽股份主要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 1 批发和零售业 162,185.00万元人民币 100.00% 公司 2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 制造业 345,464.37万元人民币 100.00% 3 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12,951.02万元人民币 100.00% 4 一汽奔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制造业 250,000.00万元人民币 86.16% 5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制造业 492,237.12万元人民币 62.18% 6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制造业 2,428,200.00万元人民币 60.00% 7 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制造业 329,310.50万美元 50.00% 8 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制造业 526,700.00万元人民币 40.00% 七、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一汽股份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双方存在关联关系。 八、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汽股份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共持有上市公司 62.18% 的股份,一汽股份依法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目前非独立董事中吴碧磊、李胜、王浩、刘延昌、 邓为工、陈华为交易对方一汽股份推荐提名的候选人。上市公司目前高级管理人员均由 公司董事会依法聘任。 九、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 情况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 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 45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十、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 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 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46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一汽财务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袁媛 设立日期 1988 年 3 月 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11239985608 注册地址 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 3688 号 办公地址 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 3688 号 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经营范围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二、历史沿革 一汽财务成立于 1988 年 3 月 2 日,系经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财务公 司改制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汽财务改制设立及主要历史沿革如下: (一)1996 年 11 月,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一汽财务于 1996 年 11 月 8 日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就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事宜,一 汽集团等十二方股东签署《入股协议》,约定成立一汽财务,注册资本为 22,688 万元。 该等出资经吉林创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吉创师验字[96]第 061 号)审验 已经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一汽财务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一汽集团 12,229.00 53.90 2 一汽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22.04 3 一汽解放 3,882.00 17.11 4 一汽四环企业总公司 300.00 1.32 5 一汽集团贸易总公司 200.00 0.88 6 一汽集团实业总公司 200.00 0.88 47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7 机械工业部第九设计院 200.00 0.88 8 一汽集团公司长春轻型发动机厂 169.00 0.74 9 一汽集团公司吉林轻型车厂 169.00 0.74 10 一汽集团汽车研究所 115.00 0.51 11 一汽集团公司长春轻型车厂 112.00 0.49 12 一汽集团青岛汽车厂 112.00 0.49 合计 22,688.00 100.00 (二)2002 年 7 月,增资至 38,680.20 万元及股权结构调整 经一汽财务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关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的批复》(沈银复[1999]204 号)和《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关于一汽财务有 限公司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沈银复[2001]451 号)批准,一汽财务注册资本增加至 38,680.20 万元,并按照批复内容对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其中,一汽集团增资 9,492.20 万元,一汽解放增资 3,400.00 万元,富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增资 1,000.00 万元(后转 让给一汽解放),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富晟”)增资 700.00 万元,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富维”)增资 500.00 万元,一汽青岛汽车厂增资 900.00 万元(后转让给一汽富维)。 一汽财务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完成后的出资金额及股权结构经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分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兴财会吉验字[2002]第 009 号)审验。 2002 年 7 月,一汽财务办理完毕本次增资及股权结构调整的变更登记手续。调整 完成后,一汽财务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一汽集团 25,499.20 65.92 2 一汽解放 8,005.00 20.70 3 一汽富维 4,001.00 10.34 4 一汽富晟 1,014.00 2.62 5 第一汽车集团新疆汽车公司 100.00 0.26 6 第一汽车制造厂青海汽车厂 50.00 0.13 7 辽源汽车电器厂 10.00 0.03 8 肇庆市解放汽车贸易公司 1.00 0.00 48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38,680.20 100.00 (三)2004 年 11 月,增资至 70,000 万元 经一汽财务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出具 《吉林监管局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吉银监复[2004]188 号)批 准,一汽财务注册资本由 38,680.2 万元增加至 70,000 万元,其中,一汽集团增资 21,598.50 万元,一汽解放增资 6,481.50 万元,一汽富维增资 3,239.80 万元。 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分所出具的《验资报 告》(北京京都吉分所验字[2004]第 009 号)审验,截至 2004 年 10 月 29 日,一汽财 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70,000 万元。 2004 年 11 月 29 日,一汽财务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后, 一汽财务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一汽集团 47,097.70 67.28 2 一汽解放 14,486.50 20.70 3 一汽富维 7,240.80 10.34 4 一汽富晟 1,014.00 1.45 5 第一汽车集团新疆汽车公司 100.00 0.14 6 第一汽车制造厂青海汽车厂 50.00 0.07 7 辽源汽车电器厂 10.00 0.01 8 肇庆市解放汽车贸易公司 1.00 0.00 合计 70,000.00 100.00 (四)2008 年 11 月,增资至 112,880 万元 经一汽财务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吉林银监局关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 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吉银监复[2008]251 号)批准,一汽财务注册资本增加至 112,800 万元,其中,一汽集团增资 32,819.60 万元,一汽解放增资 10,060.40 万元。 49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分所出具的《验资报 告》(北京京都吉林分所验字[2008]第 017 号)审验,截至 2008 年 11 月 12 日,一汽 财务的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112,880 万元。 2008 年 11 月 13 日,一汽财务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后, 一汽财务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一汽集团 79,917.30 70.80 2 一汽解放 24,546.90 21.75 3 一汽富维 7,240.80 6.41 4 一汽富晟 1,014.00 0.90 5 第一汽车集团新疆汽车公司 100.00 0.09 6 第一汽车制造厂青海汽车厂 50.00 0.04 7 辽源汽车电器厂 10.00 0.01 8 肇庆市解放汽车贸易公司 1.00 0.00 合计 112,880.00 100.00 (五)2010 年 1 月,股权转让 一汽财务股东辽源汽车电器厂并一汽辽源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于 2001 年经吉林省辽 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01)辽破字第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破产,吉林省辽源市 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指定清算组负责辽源汽车电器厂的清算,负责破产财产的清算、估价、 变卖和分配。破产清算组与一汽富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辽源汽车电器厂持有 的一汽财务 10 万元股权转让给一汽富晟。2009 年 12 月 16 日,一汽财务召开股东会审 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1 月 18 日,一汽财务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 让后,一汽财务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一汽集团 79,917.30 70.80 2 一汽解放 24,546.90 21.75 3 一汽富维 7,240.80 6.41 4 一汽富晟 1,024.00 0.91 5 第一汽车集团新疆汽车公司 100.00 0.09 50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6 第一汽车制造厂青海汽车厂 50.00 0.04 7 肇庆市解放汽车贸易公司 1.00 0.00 合计 112,880.00 100.00 (六)2011 年 10 月,股东变更 经一汽财务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1]579 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吉林监管局作出《吉林银监局关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吉银监复 [2011]484 号)批准,一汽集团将持有的 70.7984%一汽财务股权注入一汽股份,一汽股 份成为一汽财务股东。 2011 年 11 月 1 日,一汽财务办理完毕本次股东变更的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东变 更后,一汽财务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一汽股份 79,917.30 70.80 2 一汽解放 24,546.90 21.75 3 一汽富维 7,240.80 6.41 4 一汽富晟 1,024.00 0.91 5 第一汽车集团新疆汽车公司 100.00 0.09 6 第一汽车制造厂青海汽车厂 50.00 0.04 7 肇庆市解放汽车贸易公司 1.00 0.00 合计 112,880.00 100.00 (七)2015 年 7 月,增资至 160,000 万元 经一汽财务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作出《吉 林银监局关于同意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吉银监复 [2015]243 号)核准,一汽财务注册资本由 112,880 万元变更为 160,000 万元,其中,一 汽股份增资 33,404.92 万元,一汽解放增资 10,260.45 万元,一汽富维增资 3,026.61 万元, 一汽富晟增资 428.03 万元。 51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增资的价格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拟进行增资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 1376 号)评估的一汽财务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确定。 本次新增出资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 字[2015]第 02090004 号)审验,截至 2015 年 7 月 27 日,一汽财务累计实收资本为 160,000 万元。 2015 年 7 月 31 日,一汽财务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后,一 汽财务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一汽股份 113,322.22 70.83 2 一汽解放 34,807.35 21.75 3 一汽富维 10,267.41 6.42 4 一汽富晟 1,452.03 0.91 5 第一汽车集团新疆汽车公司 100.00 0.06 6 第一汽车制造厂青海汽车厂 50.00 0.03 7 肇庆市解放汽车贸易公司 1.00 0.00 合计 160,000.00 100.00 (八)2018 年 6 月,增资至 220,000 万元 经一汽财务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作出《吉 林银监局关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吉银监复 [2018]59 号)核准,一汽财务注册资本由 160,000 万元增至 220,000 万元,其中,一汽 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资本”)增资 42,925.90 万元,一汽解放增资 13,184.85 万元,一汽富维增资 3,889.24 万元。 本次增资的价格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已对本次增资事项出具的 《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7]第 1292 号)评估的一汽财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 评估值确定。 本次新增出资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 字[2018]第 220FC0004 号)审验,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一汽财务累计实收资本为 220,000 万元。 52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8 年 6 月 14 日,一汽财务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后,一 汽财务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一汽股份 113,322.22 51.51 2 一汽解放 47,992.20 21.81 3 一汽资本 42,925.90 19.51 4 一汽富维 14,156.65 6.43 5 一汽富晟 1,452.03 0.66 6 第一汽车集团新疆汽车公司 100.00 0.05 7 第一汽车制造厂青海汽车厂 50.00 0.02 8 肇庆市解放汽车贸易公司 1.00 0.00 合计 220,000.00 100.00 (九)2019 年 4 月,股东变更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疆广汇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购并新疆第一汽车厂的批复》(新政函[2002]20 号)、《关于第一汽车厂购并主体问题 的复函》(新政办函[2002]118 号)等文件批准,一汽财务股东第一汽车集团新疆汽车 公司被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兼并。 经一汽财务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原吉林银保监局筹备组作出《吉林银保监局筹备 组关于同意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吉银保监筹复[2018]293 号)批准, 一汽财务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将“第一汽车集团新疆汽车公司”修订为“新疆广汇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8 日,一汽财务办理完毕本次股东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东变更后, 一汽财务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一汽股份 113,322.22 51.51 2 一汽解放 47,992.20 21.81 3 一汽资本 42,925.90 19.51 4 一汽富维 14,156.65 6.43 5 一汽富晟 1,452.03 0.66 6 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0.05 53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7 第一汽车制造厂青海汽车厂 50.00 0.02 8 肇庆市解放汽车贸易公司 1.00 0.00 合计 220,000.00 100.00 (十)2020 年 9 月,股权被强制执行 2020 年 7 月 7 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20] 吉 0194 第执 152 号之一),裁定原第一汽车制造厂青海汽车厂持有的一汽财务全部股 权归一汽资本享有。 2020 年 9 月 29 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向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吉 0194 第执 152 号之一),请长春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协助将原第一汽车制造厂青海汽车厂持有的一汽财务出资额 50 万元变更登记至一 汽资本名下。 本次股权被强制执行后,一汽财务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一汽股份 113,322.22 51.51 2 一汽解放 47,992.20 21.81 3 一汽资本 42,975.90 19.53 4 一汽富维 14,156.65 6.43 5 一汽富晟 1,452.03 0.66 6 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0.05 7 肇庆市解放汽车贸易公司 1.00 0.00 合计 220,000.00 100.00 (十一)2020 年 10 月,增资至 260,000 万元 经一汽财务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吉林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增加 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吉银保监复[2020]295 号)批准,一汽财务注册资 本由 220,000 万元增至 260,000 万元,其中,一汽股份增资 20,755.27 万元,一汽解放增 资 8,789.90 万元,一汽资本增资 7,862.00 万元,一汽富维增资 2,592.83 万元。 本次增资的价格根据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评报字 [2020]第 009 号)评估的一汽财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确定。 54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致同 验字[2020]第 110ZC00365 号)审验,截至 2020 年 10 月 22 日,一汽财务累计实收资本 为 260,000 万元。 2020 年 10 月 19 日,一汽财务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后, 一汽财务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一汽股份 134,077.49 51.57 2 一汽解放 56,782.10 21.84 3 一汽资本 50,837.90 19.55 4 一汽富维 16,749.48 6.44 5 一汽富晟 1,452.03 0.56 6 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0.04 7 肇庆市解放汽车贸易公司 1.00 0.00 合计 260,000.00 100.00 (十二)2020 年 12 月,股权转让 经一汽财务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一汽资本签署协议, 将其持有的一汽财务 0.0384%股权转让给一汽资本。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根据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评报 字[2020]160 号)评估的一汽财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确定。 2020 年 12 月 8 日,一汽财务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 让后,一汽财务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一汽股份 134,077.49 51.57 2 一汽解放 56,782.10 21.84 3 一汽资本 50,937.90 19.59 4 一汽富维 16,749.48 6.44 5 一汽富晟 1,452.03 0.56 6 肇庆市解放汽车贸易公司 1.00 0.00 合计 260,000.00 100.00 55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十三)2021 年 7 月,股权被强制执行 2021 年 7 月 16 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21] 吉 0194 执 213 号),裁定将被执行人肇庆市解放汽车贸易公司持有的一汽财务全部股 权变更登记至申请执行人一汽资本名下,权属自裁定书送达时起转移。 本次股权强制执行的价格根据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资 评报字(2021)第 169 号)评估的一汽财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确定。 2021 年 7 月 28 日,一汽财务办理完毕股权强制执行的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被 强制执行后,一汽财务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一汽股份 134,077.49 51.57 2 一汽解放 56,782.10 21.84 3 一汽资本 50,938.90 19.59 4 一汽富维 16,749.48 6.44 5 一汽富晟 1,452.03 0.56 合计 260,000.00 100.00 (十四)2022 年 8 月,增资至 1,000,000 万元 经一汽财务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作出 《吉林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批复》(吉银保监 复[2022]80 号)批准,一汽财务以资本公积 740,000 万元转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 260,000 万元变更为 1,000,000 万元,其中一汽股份转增注册资本 381,605.51 万元,一汽 解放转增注册资本 161,610.90 万元,一汽资本转增注册资本 144,979.10 万元,一汽富维 转增注册资本 47,671.52 万元,一汽富晟转增注册资本 4,132.97 万元。 2022 年 8 月 10 日,一汽财务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资本公积转 增注册资本后,一汽财务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一汽股份 515,683.00 51.57 2 一汽解放 218,393.00 21.84 3 一汽资本 195,918.00 19.59 56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4 一汽富维 64,421.00 6.44 5 一汽富晟 5,585.00 0.56 合计 1,000,000.00 100.00 三、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原因、作价依据及其合理性 (一)最近三年增减资情况 标的公司于 2022 年 8 月发生过增资事项,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 况”之“二、历史沿革”之“(十四)2022 年 8 月,增资至 1,000,000 万元”。 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减资事项。 (二)最近三年股权转让情况 标的公司于 2021 年 7 月发生过股权被强制执行事项,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 资产基本情况”之“二、历史沿革”之“(十三)2021 年 7 月,股权被强制执行”。 股权变动 序 转让价款 作价依据及其合理 时间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标的 转让原因 方相关方 号 (元) 性 关联关系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 肇庆市解 公司以 2020 年 10 肇庆市解 一汽财务 放汽车贸 2021 年 一汽资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 1 放汽车贸 0.00038% 91,110.66 司法拍卖 易公司已 7月 本 日对标的公司进行 易公司 股权 于 2004 评估并出具的评估 年被吊销 报告 (三)最近三年股权变动的合法合规性 上述股权变动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的公司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 (四)最近三年评估情况 最近三年,除因本次交易而进行的资产评估外,针对标的公司 2021 年 7 月发生的 股权转让事项,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出具了《肇庆市解放汽车贸易公 司所持有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股权法拍项目所涉及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评报字(2021)169 号),评估价值为 2,403,977.01 万元, 评估增值率为 27.43%。 57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汽富维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告了《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决定出售所持有的一汽财务 6.4421%股权,由 天健兴业出具了《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6.4421%股权转让给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所涉及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天兴评报字(2024)第 1644 号),评估价值为 2,254,598.87 万元,评估 增值率为 27.07%。与本次交易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及其与账面值的增减情况不存在 差异。 本次交易中,天健兴业于 2024 年 9 月出具了标的公司《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 (2024)第 1419 号),评估价值为 2,254,598.87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27.07%。 本次交易与 2021 年 4 月评估存在差异的情况如下: 评估结果(万 评估增值 时间 交易对方及事由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评估方法 元) 率 肇庆市解放汽车贸 2021 年 4 2020 年 10 月 中资资产评估 易公司转让一汽财 收益法 2,403,977.01 27.43% 月 31 日 有限公司 务 0.00038%股权 北京天健兴业 2024 年 上市公司转让一汽 2024 年 5 月 31 资产基础 资产评估有限 2,254,598.87 27.07% 10 月 财务 21.8393%股权 日 法 公司 两次评估存在差异的原因如下: 1、评估方法不同 本次评估未采用收益法,主要是由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促进企业集 团财务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2024-4-29),指出财务公司应 当坚守主责主业,紧密围绕企业集团主业提供金融服务,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整体运营成本,切实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不应成为企业集团的 营利中心,严禁在同业市场上过度融资,防止异化为企业集团对外融资的通道和工具。 基于未来年度集团财务公司回归主业,非集团营利中心,因此不适用采用收益法进行评 估。 2、评估的基准日不同 两次评估基准日间隔三年以上,标的资产经营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商业银行的加 入,导致汽车金融行业的竞争加剧。2022 年 10 月,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 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明确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范围,未包含融资租 58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赁业务。该办法自 2022 年 11 月开始实行,一汽财务停止新增汽车金融融资租赁业务, 导致自 2022 年末及 2023 年一汽财务汽车金融信贷规模缩减。 四、产权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一汽财务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15,683.00 51.5683 2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8,393.00 21.8393 3 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95,918.00 19.5918 4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64,421.00 6.4421 5 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 5,585.00 0.5585 合计 1,000,000.00 100.00 (二)公司章程或相关投资协议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 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公司章程或相关投资协议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 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视自身业务发展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修订后 的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应调整。 (四)是否存在影响该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影响其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五、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权属 59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致同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5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7,734,946.90 44.51% 拆出资金 218,033.30 1.25%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4,833.60 1.18% 预付款项 115.48 0.00% 其他应收款 2,714.59 0.02% 其他流动资产 51,745.69 0.30% 流动资产合计 8,212,389.58 47.25% 发放贷款和垫款 6,226,623.35 35.83% 债权投资 2,351,448.39 13.53% 其他债权投资 5,241.98 0.03% 长期应收款 280,125.74 1.6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611.27 0.02% 投资性房地产 115.95 0.00% 固定资产 14,808.90 0.09% 使用权资产 726.74 0.00% 无形资产 28,308.83 0.16% 长期待摊费用 216,971.06 1.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813.87 0.22% 非流动资产合计 9,166,796.08 52.75% 资产总计 17,379,185.66 100.00%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总资产为 17,379,185.66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 8,212,389.58 万元,占比 47.25%,主要构成为货币资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 非流动资产为 9,166,796.08 万元,占比 52.75%,主要构成为发放贷款和垫款、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等。 1、自有不动产 (1)自有房产 60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一汽财务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情况如下: 面积 他项 序号 房产证号 房屋坐落 房产用途 使用期限至 (M2) 权利 吉(2018)长春市不动 商务金融 1 48,100.9 2052/8/15 否 产第 0045558 号 用地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 街 3688 号 吉(2018)长春市不动 商务金融 2 3,985.03 2052/8/15 否 产第 0040212 号 用地 石家庄市长安区育才 石房权证长字第 商务金融 3 街 56 号九派大厦 302.53 2044/7/12 否 150000909 号 用地 A-1-1901 沈房权证中心字第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 4 商业用地 105.42 2045/4/26 否 N060073872 号 街 322 号 2005 沈房权证中心字第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 5 商业用地 81.47 2045/4/26 否 N060079008 号 街 322 号 2006 沈房权证中心字第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 6 商业用地 81.47 2045/4/26 否 N060078756 号 街 322 号 2007 沈房权证中心字第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 7 商业用地 80.11 2045/4/26 否 N060078755 号 街 322 号 2008 沈房权证中心字第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 8 商业用地 50.45 2045/4/26 否 N060079005 号 街 322 号 2009 沈房权证中心字第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 9 商业用地 54.02 2045/4/26 否 N060078759 号 街 322 号 2010 (2)自有土地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一汽财务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如下: 面积 他项 序号 土地证号 土地坐落位置 用途 使用期限至 (M2) 权利 长国用((2013)第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商务金融 1 47,995.00 2052/8/15 否 081000068 号 3688 号 用地 长安国有(2009) 石家庄市长安区育才街 商务金融 2 57.335 2044/7/12 否 第 00177 号 56 号九派大厦 A-1-1901 用地 沈阳国用(2011)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3 商业用地 15.93 2045/4/26 否 第 HP01008 号 322 号 2005 沈阳国用(2011)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4 商业用地 12.31 2045/4/26 否 第 HP01009 号 322 号 2006 沈阳国用(2011)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5 商业用地 12.31 2045/4/26 否 第 HP01010 号 322 号 2007 沈阳国用(2011)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6 商业用地 12.11 2045/4/26 否 第 HP01011 号 322 号 2008 沈阳国用(2011)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7 商业用地 7.63 2045/4/26 否 第 HP01012 号 322 号 2009 61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面积 他项 序号 土地证号 土地坐落位置 用途 使用期限至 (M2) 权利 沈阳国用(2011)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8 商业用地 8.16 2045/4/26 否 第 HP01013 号 322 号 2010 2、租赁房产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租赁的主要房产(租赁面积 200 ㎡以上)如下: 租赁面积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座落 租赁期限 (㎡) 广州天启房 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161 号 一汽财 1 地产有限公 中泰国际广场写字楼第 33 层 216.48 2023/09/16-2026/09/15 务 司 3301 自编 A06、A07-1 单元 一汽财 九龙仓(无 无锡市梁溪区钟书路 99 号的 2 务、一 锡)置业有 226.86 2022/11/11-2025/11/10 办公楼 26 楼单元 9 及 10 汽汽金 限公司 一汽财 北京路和北辰大道旁欣都龙 3 务、一 陈新 278.66 2022/04/01-2025/03/31 城 1 幢 8 层 02 号 汽汽金 厦门滨江资 一汽汽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 4 产管理有限 250.20 2023/09/07-2026/09/06 金 2206 室 公司 第一创业证 一汽汽 深圳市福田区投行大厦 5 券股份有限 307.18 2023/05/01-2026/04/30 金 301-07 单元 公司 广州天启房 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161 号 一汽汽 6 地产有限公 中泰国际广场写字楼第 33 216.48 2023/09/16-2026/9/15 金 司 层 3301 自编 A07-2 单元 天津市大安 一汽汽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41 号大 7 房地产开发 218.53 2022/01/01-2024/12/31 金 安大厦 A 座 23 层 有限公司 一汽汽 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 226 号林 8 魏一萍 342.65 2022/04/23-2025/04/22 金 国际 2301-2302 号 3、知识产权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无专利及有效期内的商标,其持有的作品著作权 情况如下: 权利 首次发表 序号 作品名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作品类别 人 时间 一汽 1 财司小红 国作登字-2020-F-00976529 2019/09/19 2020/03/12 美术作品 财务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一汽财务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汽车金融的域名情况如下: 62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域名所有权 网站域名 域名所属注册机构 ICP 备案/许可证号 有效期 人 一汽财务有 北京国科云计算技 faf.com.cn 吉 ICP 备 12000900 号 2000-02-16 至 2025-02-16 限公司 术有限公司 (二)主要负债情况 根据致同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主要负债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5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预收款项 478.32 0.003%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14,995,823.68 98.59% 应付职工薪酬 6,966.05 0.05% 应交税费 21,202.51 0.14% 其他应付款 153,929.38 1.0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36.59 0.003% 其他流动负债 5,705.83 0.04% 流动负债合计 15,184,542.36 99.83% 租赁负债 347.07 0.00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64.69 0.0004% 预计负债 797.41 0.01% 递延收益 5,208.33 0.0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52.14 0.01% 其他非流动负债 17,290.68 0.11%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360.32 0.17% 负债总计 15,209,902.68 100.00%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总负债为 15,209,902.68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15,184,542.36 万元,占比 99.83%,主要构成为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其他应付款等; 非流动负债为 25,360.32 万元,占比 0.17%。 (三)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无或有负债。 63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对外担保及抵押、质押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除为客户出具非融资保函业务外,不存在对外担 保情形,不存在抵押、质押情况。 (五)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所有权和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817,268.68 法定存款准备金 银行存款 271.51 证券业务保证金 三类人员保证金 0.79 三类人员保证金 司法冻结数 - 司法诉讼冻结款 发放贷款及垫款 28,861.01 资产证券化业务 六、涉嫌犯罪、涉嫌违法违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一)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如下: 2023 年 6 月 30 日,一汽财务收到吉林银保监局下发的吉银保监罚决字〔2023〕4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载明:因一汽财务为非一汽集团成员单位生产的 产品提供消费信贷服务违反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 2006 年第 8 号,已失效)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 2006 年第 8 号,已失效)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 (五)项,吉林银保监局对一汽财务公司罚款三十万元。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 2006 年第 8 号,已失效)第六十一条 规定:“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64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财务公司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 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 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银行业罚 款原则上按照以下标准确定幅度: (一)法定罚款幅度为 5 万元至 50 万元的,按照 5 万元至 20 万元以下、20 万元 至 35 万元以下、35 万元至 50 万元的标准,分别把握从轻、适中、从重罚款; (二)法定罚款幅度为 10 万元至 30 万元的,按照 10 万元至 15 万元以下、15 万 元至 25 万元以下、25 万元至 30 万元的标准,分别把握从轻、适中、从重罚款; (三)法定罚款幅度为 20 万元至 50 万元的,按照 20 万元至 30 万元以下、30 万 元至 40 万元以下、40 万元至 50 万元的标准,分别把握从轻、适中、从重罚款; (四)法定罚款幅度为 50 万元至 200 万元的,按照 50 万元至 100 万元以下、100 万元至 150 万元以下、150 万元至 200 万元的标准,分别把握从轻、适中、从重罚款。” 鉴于一汽财务就上述行政处罚已足额缴纳罚款且已完成整改,同时参照《国家金融 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罚款幅度,一汽财务的违法行为不 属于从重处罚的情形。 65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综上,报告期内一汽财务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本次交 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涉诉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未 决诉讼、仲裁案件,不存在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七、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汽财务为一汽集团下属的财务公司,主要面向集团及成员单位提供存款、资金结 算、贷款、票据、即期结售汇等各类金融产品,同时为购买一汽集团各品牌汽车的客户 提供汽车金融服务。 八、报告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标的公司最 近两年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7,379,185.66 17,404,165.76 14,257,496.76 负债总计 15,209,902.68 15,294,549.12 12,181,906.4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69,282.98 2,109,616.64 2,075,590.27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041,826.52 1,988,357.72 1,957,326.15 (二)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总收入 268,330.41 665,435.99 657,074.58 营业利润 94,727.18 263,159.83 261,139.12 利润总额 94,736.69 263,261.31 261,157.92 净利润 59,709.30 178,629.31 180,621.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511.76 160,652.83 163,987.54 66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0,567.14 3,326,094.12 1,611,341.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4,520.47 -545,247.13 -1,274,362.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811.62 -264,723.22 -603,992.5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92,285.12 2,516,089.53 -266,965.18 九、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汽财务共有 1 家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84,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徐锦辉 设立日期 2012 年 1 月 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15862180492 注册地址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 3688 号 办公地址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 3688 号 许可项目:汽车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经营范围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历史沿革 1、2012 年 1 月,一汽汽金设立 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中国银监会关于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开业的批 复》(银监复[2011]638 号)批准,一汽财务与吉林银行共同出资设立一汽汽金,一汽 汽金的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其中一汽财务出资 66,000 万元,吉林银行出资 34,000 万元。 一汽汽金设立时的出资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吉林分所出具的《验资报 告》(京都天华吉验字[2011]第 012 号)审验,截至 2011 年 7 月 18 日,一汽汽金(筹) 实收资本合计 100,000 万元。 67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2 年 1 月 6 日,一汽汽金办理完毕设立的登记手续。设立时,一汽汽金的股东 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66,000.00 66.00 2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000.00 34.00 合计 100,000.00 100.00 2、2015 年 12 月,增资至 200,000 万元 经一汽汽金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作出《吉 林银监局关于同意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吉银 监复[2015]334 号)批准,一汽汽金注册资本由 100,000 万元增加至 200,000 万元,新增 注册资本由一汽财务全额认缴。 本次增资的价格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一汽财务有限公司拟 对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增资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 1335 号)评估 的汽车金融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确定。 本次增资的新增注册资本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瑞华验字[2015]第 02090007 号)审验,截至 2015 年 12 月 16 日,一汽汽金的累计实 收资本为 200,000 万元。 2015 年 12 月 17 日,一汽汽金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 后,一汽汽金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166,000.00 83.00 2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000.00 17.00 合计 200,000.00 100.00 3、2019 年 12 月,增资至 284,000 万元 经一汽汽金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作出 《吉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吉银保监复 [2019]823 号)批准,一汽汽金注册资本由 200,000 万元增加至 284,000 万元,其中,一 68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汽财务出资额由 166,000 万元增加至 235,720 万元,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由 34,000 万元增加至 48,280 万元。 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致 同验字[2019]第 110ZC0277 号)审验,截至 2019 年 12 月 25 日,一汽汽金累计实收资 本为 284,000 万元。 2019 年 12 月 27 日,一汽汽金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 后,一汽汽金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235,720.00 83.00 2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8,280.00 17.00 合计 284,000.00 100.00 (三)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汽汽金控股股东为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一汽汽金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四)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 况 1、主要资产权属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一汽汽金总资产为 5,300,123.26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 88,479.80 万元,占比 1.67%;非流动资产为 5,211,643.46 万元,占比 98.33%,主要构 成为发放贷款和垫款、长期应收款、长期待摊费用等。一汽汽金主要资产情况如下表所 示: 69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2024 年 5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35,445.73 0.67% 预付款项 80.89 0.00% 其他应收款 1,216.49 0.02% 其他流动资产 51,736.69 0.98% 流动资产合计 88,479.80 1.67% 发放贷款和垫款 4,852,688.88 91.56% 长期应收款 97,098.40 1.8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611.27 0.07% 使用权资产 1,067.98 0.02% 固定资产 575.29 0.01% 无形资产 7,777.14 0.15% 长期待摊费用 214,481.89 4.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342.61 0.65% 非流动资产合计 5,211,643.46 98.33% 资产总计 5,300,123.26 100.00% 一汽汽金不存在自有不动产,租赁房产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 资产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 况”之“(一)主要资产权属”。 2、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一汽汽金总负债为 4,550,379.39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4,532,148.59 万元,占比 99.60%,主要构成为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其他应付款等;非 流动负债为 18,230.80 万元,占比 0.40%。一汽汽金主要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 年 5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4,359,531.81 95.81% 预收款项 3.96 0.0001% 应付职工薪酬 4,343.70 0.10% 70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4 年 5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应交税费 17,723.96 0.39% 其他应付款 144,435.67 3.1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98.36 0.02% 其他流动负债 5,411.14 0.12% 流动负债合计 4,532,148.59 99.60% 租赁负债 613.95 0.0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3.90 0.00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322.27 0.01% 其他非流动负债 17,290.68 0.38%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230.80 0.40% 负债总计 4,550,379.39 100.00% 3、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一汽汽金无或有负债。 4、对外担保及抵押、质押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一汽汽金不存在对外担保及抵押、质押情况。 (五)涉嫌犯罪、涉嫌违法违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一汽汽金不存在涉嫌犯罪、涉嫌违法违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 况。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服务一汽集团发展为基本宗旨,做强汽车金融,挖掘和整 合汽车金融价值,支撑一汽集团研发、生产、销售事业发展。公司秉承“以客户为中心、 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汽车金融服务、塑造卓越的汽 车金融品牌。一汽汽金面向乘用车经销商和终端购车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业务辐射全国 31 个省级行政区。 (七)主要财务数据 一汽汽金近两年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71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5,300,123.26 6,053,823.61 5,498,065.87 负债总计 4,550,379.39 5,340,535.86 4,802,394.58 所有者权益合计 749,743.87 713,287.76 695,671.30 2、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79,317.61 443,293.39 407,626.76 营业利润 62,097.82 166,342.30 150,173.88 利润总额 62,107.33 166,460.24 150,192.17 净利润 36,456.11 105,744.02 97,845.67 3、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662.87 217,434.34 393,368.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1.61 16,210.25 50,850.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49.47 -208,251.38 -513,736.1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150.74 25,393.21 -69,517.09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是否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是否 不存在法律障碍的说明 本次交易拟出售标的为一汽财务 21.8393%股权。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现实 或潜在的产权纠纷,不存在质押、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 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其他任何限制其转让的情形。 (二)涉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资源类权利的说明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一汽解放持有一汽财务的少数股权,不涉及土地使用权、矿 业权等资源权利。 72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是否取得该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 转让前置条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不存在需经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且本次 股权转让符合标的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四)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 批事项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系股权类资产,不涉及其他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 设许可等有关报批相关事项。 标的公司属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开展业务需要具备《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规定的相关经营资质。一汽财务和一汽汽金现分别持有编号 01050759 和 01050832 的《金 融许可证》,具体信息如下: 序 机构 证书 证书编 业务范围 发证部门 发证时间 号 名称 名称 号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和融 资租赁;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和票据承 中国银行 一汽 兑;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 金融 保险监督 财务 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 1 许可 01050759 管理委员 2023.2.9 有限 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 证 会吉林监 公司 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消 管局 费信贷和融资租赁;从事有价证券投资;对 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接受股东及其所在集团母公司和控股子公 司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接受汽车经销商 和售后服务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 赁保证金;同业拆借业务;向金融机构借款; 一汽 发行非资本类债券;汽车及汽车附加品贷款 国家金融 汽车 金融 和融资租赁业务;汽车经销商和汽车售后服 监督管理 2 金融 许可 01050832 2023.11.24 务商贷款业务,包括库存采购、展厅建设、 总局吉林 有限 证 零配件和维修设备购买等贷款;转让或受让 监管局 公司 汽车及汽车附加品贷款和融资租赁资产;汽 车残值评估、变卖及处理业务;与汽车金融 相关的咨询、代理和服务;经国家金融监督 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 资产的情况 73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 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一汽解放持有一汽财务的少数股权,一汽财务仍作为独立存 续的法人主体开展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债权债务仍由一汽财务承担,不涉及债权债务的 转移。 74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五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一、交易标的评估情况概述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24)第 1419 号《资产 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 1,774,358.19 万元,按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 2,254,598.87 万元,增值 480,240.68 万元,增值率 27.07%。 一汽财务的控股子公司一汽汽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净利润占其对应 财务数据的 20%以上且具有重大影响。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5 月 31 日,一汽汽金的 资产估值结果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 评估值(万 增值额(万 评估标的 评估方法 增值率 值(万元) 元) 元) 资产基础法 749,743.87 750,413.78 669.91 0.09% 一汽汽金 100%股权 市场法 749,743.87 971,524.00 221,780.13 29.58% 基于评估目的、结合一汽汽金所处的发展阶段,选取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一汽汽金 最终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一汽解放享有的一汽财务 21.8393%股权的权益价值为 492,388.61 万元。 二、标的公司一汽财务评估的基本情况 (一)评估方法及其选取理由 1、评估方法简介 企业价值评估基本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也称成本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 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 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 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收益法是从企业 获利能力的角度衡量企业的价值,建立在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基础上。 75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 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 交易案例比较法。 2、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可识别的各项资产、 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结合本次评估情况,被评估单位可以提供、 评估师也可以从外部收集到满足资产基础法所需的资料,可以对被评估单位资产及负债 展开全面的清查和评估,因此本次评估适用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的基础是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即对投资者来讲,企业的价值在于预期企 业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从收益法适用条件来看,由于企业从 2024 年开始回归主业, 主要服务于一汽集团内部单位,不作为集团公司营利中心,企业根据发展规划出具了未 来年度的盈利预测,未来年度基本处于盈亏平衡状态,基于财务公司为资本密集型企业, 资金主要用于投资低收益无风险的债券、基金产品,采用收益法进行估值会造成较大幅 度减值,不符合财务公司实际状况,因此对于企业集团的非营利中心的财务公司不适用 收益法进行评估;对于子公司-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目前受行业竞争激烈的影响,手 续费及佣金的支出大幅增加,未来盈利能力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未采用收益法进 行估值。 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市场法评估 数据直接来源于市场,它具有评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方法以市 场为导向,评估结果说服力较强。对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关于促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2024-4-29), 财务公司应当坚守主责主业,紧密围绕企业集团主业提供金融服务,加强企业集团资金 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整体运营成本,切实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不应成为 企业集团的营利中心,严禁在同业市场上过度融资,防止异化为企业集团对外融资的通 道和工具。该指导意见为近期刚发布,目前产权交易市场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为指导文件 发布之前进行交易的,基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同样会受到重大影 响,评估人员无法对其影响程度进行合理修正,因此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不满足采用市场 法评估的要求;对于子公司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属于汽车金融公司,评估人员可以 76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在产权交易市场或资本市场上查询到一定数量与被评估单位相同类型公司的交易案例, 其市场定价可以作为被评估单位市场价值的参考,因此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适用市场 法。 因此,本次评估对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选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对于子公司一汽 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 (二)具体评估方法介绍 1、资产基础法 (1)流动资产及负债的评估 被评估单位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拆出资金、其他应收款、其 他流动资产;负债包括吸收存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租赁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递延收益、预 计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①货币资金:为银行存款,核实银行对账单、银行函证等,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 定评估值。其中外币资金按评估基准日的国家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值。 ②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能够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的债 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评估人员主要 通过对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表上的内容、发生时间、金额、业务内容,对照记账凭证、 有关文件资料,原始凭证进行抽查核实,确定其真实性和可靠性,对金额较大的逐项核 验,对金额较小的采取抽查复核。对公开挂牌交易的有价证券按评估基准日收盘价计算 评估值。 ③拆出资金:是指一个企业拆借给境内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评估人员主要通过对 拆出资金明细表上的内容、发生时间、金额、业务内容,对照记账凭证、有关文件资料, 原始凭证进行抽查核实,确定其真实性和可靠性。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 ④预付账款:以可以形成相应权益的金额的估计值作为评估值。 ⑤其他应收款:各种应收款项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 确定评估值。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都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对于可 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在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 77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 管理现状等,参照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险损失扣除后 计算评估值;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⑥其他流动资产:为待抵扣进项税,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 ⑦负债:各类负债在查阅核实的基础上,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被评估企业实际需 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对于递延收益为收取的政府补助,分期摊销,为 无需支付的款项,保留应交所得税部分,其余评估为零。 (2)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①发放贷款和垫款:包括被评估单位发放的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和票据贴现等。 通过查阅相关账簿、凭证及贷款合同,核实发放贷款的真实性;根据债务人目前的经营 状况,确定其不能按期偿还债务的风险,以核实后的账面余额扣减贷款风险损失确认评 估值。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②债权投资:包括企业购买的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同业存单、普通金 融债。通过查阅相关明细,并与报表进行核对,并通过查阅记账凭证、有关文件等资料 对债权投资的类别、发生时间、金额、业务内容进行核实,确定其真实性和可靠性。评 估核实了账面价值的计算过程,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账面上的“坏账准备” 科目按零值计算。 ③其他债权投资:为购买的民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该债券基准日后已赎回,评 估人员通过查阅记账凭证确定其真实性和可靠性。经核实账面价值已包含持有期间的利 息,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④长期应收款:为融资租赁形式的汽车金额贷,通过查阅相关账簿、凭证及融资租 赁合同,核实业务内容和金额的真实性、可靠性;根据债务人目前的经营状况,确定其 不能按期偿还债务的风险,以核实后的账面余额扣减风险损失金确认评估价值。账面上 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⑤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为对控股子公司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 78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采用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对被投资单位进行整体评估,再按被评估单位持股比 例计算长期投资评估值。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与市场法对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进 行评估,最终选取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⑥房屋建筑物(包括投资性房地产) 对房屋建筑物主要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均为办公用房,当地房地产市场发达,有可供比较案例, 则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即选择符合条件的参照物,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时间、区域因 素、个别因素修正,从而确定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待估房地产价格=参照物交易价格×正常交易情况/参照物交易情况×待估房地产 区域因素值/参照物房地产区域因素值×待估房地产个别因素值/参照物房地产个别因素 值×待估房地产评估基准日价格指数/参照物房地产交易日价格指数。 对于办公用房配套的绿化、道路、停车场等构筑物,其价值已在房屋价值中体现, 评估为零。 ⑦设备类资产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车辆、电子设备两大类。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设备特点和收集 资料的情况,对设备类资产主要采用成本法、市场法进行评估。 A. 车辆的评估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车辆为抵债车辆,已经很久没有参加年检,为 2006 年生产,本 次评估按照报废价值对其进行评估。 B. 电子设备的评估 a. 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电子设备多为企业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由经销商负责运送安装调试,重置 成本直接以市场采购价确定。 b. 成新率的确定 79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对于电子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c. 评估价值的确定 评估值=电子设备重置全价×成新率 对于购置时间较早,已停产且无类比价格的电子设备,主要查询二手交易价,采用 市场法进行评估。 ⑧使用权资产 核算内容为在租赁期间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评估人员核对了租赁合同, 查阅了 相关记账凭证及测算表,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⑨土地使用权 为一汽金融大厦占用的土地,一汽金融大厦按照市场法进行评估,房屋价值已包含 土地使用权价值,将其评估为零。 ⑩其他无形资产 其他无形资产为软件系统,评估人员查阅原始凭证等相关的证明资料,了解原始入 账价值的构成、摊销的方法和期限,核实支付内容、摊销期限及尚存受益期限。对于开 发定制类软件按照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对于标准软件,按照目前市场价确认 评估价值;对于不再使用的无形资产评估为零;对于商标为非著名商标,按照注册费用 确认评估值;对于软件著作权,为美术作品,无实际用途,按照预计开发成本和注册费 用确认估值。 长期待摊费用 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后还享有的资产和权利价值作为评估值,对于基准日后已 无对应权利、价值或已经在其他资产中考虑的项目直接评估为零。对基准日后尚存对应 权利或价值的待摊费用项目,按原始发生额和尚存受益期限与总摊销期限的比例确定。 递延所得税资产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的原因,查阅了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相 关会计规定,核实了评估基准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记账凭证。除计提减值准备影响 80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的外,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减值准备造成纳税差异,按照 对应科目评估增减值重新进行估算递延所得税资产。 2、市场法 (1)市场法定义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 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根据替代原则,即利用与可比上市公司的 价值指标或可比公司的股权交易案例,通过与被评估单位参照企业之间的对比分析,以 及必要的调整,来估算被评估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思路。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 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的价值 比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上市公司比 较法中的可比企业应当是公开市场上正常交易的上市公司,评估结论应当考虑流动性对 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适当 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运用 交易案例比较法时,应当考虑评估对象与交易案例的差异因素对价值的影响。 被评估单位子公司为一汽汽金,在证券市场上没有类似的上市公司,但在产权交易 市场,近年来同类型公司的股权交易比较活跃,能收集到足够的交易案例,交易及财务 数据公开,信息比较充分,故采用市场法-交易案例比较法进行评估。 综上分析,本次评估选用交易案例比较法作为本次市场法评估的具体方法。 (2)市场法适用前提条件 ①必须有一个充分发展、活跃的资本市场; ②存在相同或类似的参照物; ③参照物与评估对象的价值影响因素明确,可以量化,相关资料可以搜集。 (3)市场法评估模型 81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对可比案例比较法,选择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行业的企业作为对比公司。其次再 选择对比公司的一个或几个收益性或资产类参数,如净利润、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 资产、营业收入、实收资本、总资产等作为“分析参数”,常用的分析参数为净利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资产。通过计算对比公司市场价值与所选择分析参数之间的比 例关系—称之为比率乘数,将上述比率乘数应用到被评估单位的相应的分析参数中从而 得到被评估企业的股权价值。 具体步骤: ①根据业务类型选择近期可比交易案例。 ②选择对比公司的收益性、资产类参数,如利息收入、净利润,实收资本、总资产、 净资产等作为分析参数。 ③计算对比公司市场价值与所选择分析参数之间的比例关系—称为比率乘数 (Multiples)。 ④将对比公司比率乘数的算术平均值乘以被评估企业相应的分析参数,从而得到被 评估企业的市场价值。 公式如下: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对比公司比率乘数算术平均值×被评估企业相应 分析参数+非经营性资产。 (三)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 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 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 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 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 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82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 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处于使 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 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4)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定。即 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企业经营者 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经营能力。 2、其他评估假设 (1)假设本次市场法所采用交易案例是完全市场化下进行的,无特殊的交易背景。 (2)假设交易案例中的非上市汽车金融公司公告的年度报告均是可靠和可以信赖 的。 (3)本次评估是基于现有市场情况进行的,不考虑今后资本市场发生不可预测的 重大变化和波动。如政治动乱、经济危机、恶性通货膨胀等。 (4)本次评估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以及金融政策,不考虑评估 基准日后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 (5)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6)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 方面基本一致。 (7)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现时方 向保持一致。 (8)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评估结论及分析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一汽财务总资产账面价值 16,825,119.71 万元,评估价值 17,301,454.14 万元,增值 476,334.43 万元,增值率 2.83%;总负债账面价值 15,050,761.52 万元,评估价值 15,046,855.27 万元,减值 3,906.25 万元,减值率 0.03%;净资产账面价 83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值 1,774,358.19 万元,评估价值 2,254,598.87 万元,增值 480,240.68 万元,增值率 27.07%。 资产基础法评估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2,514,364.70 12,514,364.70 - - 非流动资产 4,310,755.01 4,787,089.44 476,334.43 11.05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54,842.50 806,364.92 451,522.42 127.25 投资性房地产 115.95 788.15 672.20 579.73 固定资产 14,233.61 48,284.67 34,051.06 239.23 在建工程 - - - - 无形资产 20,531.68 10,788.52 -9,743.16 -47.45 其中:土地使用权 10,402.41 - -10,402.41 -100.00 其他 3,921,031.27 3,920,863.18 -168.09 - 资产总计 16,825,119.71 17,301,454.74 476,335.03 2.83 流动负债 15,043,113.47 15,043,113.47 - - 非流动负债 7,648.05 3,741.80 -3,906.25 -51.08 负债总计 15,050,761.52 15,046,855.27 -3,906.25 -0.03 净资产 1,774,358.19 2,254,598.87 480,240.68 27.07 1、流动资产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产负债表、申报的流动资产各科目评估明细表,评估人员在清查 核实的基础上,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工作原则进行评估工作。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 12,089,801.17 万元,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两部分组成。 ①银行存款及同业存款 评估基准日银行存款账面价值 12,089,742.08 万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存放银 行和同业机构的存款。 评估人员取得了银行对账单和余额调节表,与其账面值进行核对,未发现对净资产 有重大影响的事宜,且经核对被评估单位申报的存款开户行名称、账号等内容均属实, 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其中外币资金按评估基准日的国家外汇牌价折算 为人民币值。 84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②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账面价值 59.09 万元,为存放上海交易所的投资保证金。对于其他货 币资金评估人员通过核对对账单确认,经确认无误,故以核实后账面值 59.09 万元确认 评估值。 经评估,货币资金评估值 12,089,801.17 万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204,833.60 万元,为购买的债券型基金产品,共计 2 笔, 为基金发行单位的基金产品,评估人员主要通过对基金资产明细表上的内容、发生时间、 金额、业务内容,对照记账凭证、有关文件资料,原始凭证进行抽查核实,确定其真实 性和可靠性,经核实企业为公允价核算,账面价值已经净值报告调整。本次评估对于有 净值报告的基金产品按评估基准日收盘价乘以持有份额计算评估值。 经评估,交易性金融资产评估价值 204,833.60 万元,无增减。 3)拆出资金 拆出资金账面价值 218,033.30 万元,为一汽财务公司拆借给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及 其截止到评估基准日应计的利息。评估人员查阅了拆出资金成交单,核对了拆出资金账 面金额、拆借银行、拆借利率、拆借期限,对拆出资金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 4)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账面价值为 34.59 万元,主要内容为预付的各项经营费用。 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经核实账面 预付款项均为已支付正在摊销的费用,本次评估对基准日后尚存对应权利或价值的待摊 费用项目,按原始发生额和尚存受益期限与总摊销期限的比例确定。 经评估,预付账款评估值 34.59 万元。 5)其他应收款 纳入评估范围内其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870.60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1,217.57 万元, 账面价值 1,653.03 万元。 85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对应收账款项,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评估明细表余额是否相符,根据评估明 细表查阅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分析账龄。对金额较大或金额异 常的款项进行函证,对没有回函的款项实施替代程序(取得期后收回的款项的有关凭证 或业务发生时的相关凭证),对关联单位应收款项进行相互核对。 评估人员在对上述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 情况,具体分析欠款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 管理现状等,采用个别认定和账龄分析的方法估计风险损失,对关联企业的往来款项等 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0;对于预计不能全额收回但又没有确 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或不能全额收回的款项,在逐笔分析业务内容的基础上,参考企业 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以账龄分析分别确定一定比例的风险损失,按账面余额扣除风险 损失确定评估值。对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经评估,其他应收款评估值 1,653.03 万元。 6)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值 9.01 万元,是待抵扣的进项税。 评估人员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通过了解企业适用的税种、税率、税额以及缴费的 费率等核实企业的纳税申报表,通过查阅的缴税凭单确认申报数的正确性和真实性。经 核实,企业税款金额与申报数相符。故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经评估,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 9.01 万元。 经实施以上评估,流动资产评估结果无增减。 2、发放贷款及垫款 发放贷款及垫款账面余额 1,385,447.38 万元,计提减值准备 11,512.91 万元,账面 价值 1,373,934.47 万元,核算内容主要为被评估单位发放的汽车金融贷款、集团内部公 司贷款、票据贴现款等。 评估人员根据重要性原则对相关贷款合同、放款回单、记账凭证等进行了查阅,核 实了发放贷款的真实性,同时根据债务人目前的经营状况判断其是否存在不能按期偿还 债务的风险。发放贷款及垫款以核实后的账面余额扣减贷款风险损失确认评估值。 86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发放贷款及垫款评估值为 1,373,934.47 万元,评估无增减。 3、债权投资 评估基准日债权投资账面余额 2,352,202.64 万元,减值准备为 754.25 万元,账面价 值 2,351,448.39 万元,主要是购买的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类债券,包括同业存单、金 融债、次级资本债等。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相关明细,并与报表进行核对,并通过查阅记账凭证、有关文件 等资料对债权投资的类别、发生时间、金额、业务内容进行核实,确定其真实性和可靠 性。经和被评估单位人员了解该科目是采用摊余成本核算的,账面价值为购置成本减去 预期信用损失确定,企业购置产品几乎都是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预计发生回收风 险的概率比较低,评估人员参考企业计提减值准备的方式确认评估风险损失金。对企业 计提减值准备评估为零。 经评估,债权投资评估值 2,351,448.39 万元,评估无增减。 4、其他债权投资 评估基准日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 5,242.35 万元,减值准备为 0.37 元,账面价值 5,241.98 万元,核算内容主要为购买民生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该债券已于 2024 年 6 月赎回。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相关明细,并与报表进行核对,并通过查阅记账凭证、有关文件 等资料对其他债权投资的类别、发生时间、金额、业务内容进行核实,确定其真实性和 可靠性。经核实账面价值已包含持有期间利息,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对企业 计提减值准备评估为零。 其他债权投资评估值 5,242.35 万元,增值 0.37 万元,增值率 0.01%,基准日后已赎 回,未产生损失,不考虑评估风险损失金,导致增值。 5、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 202,080.20 万元,计提减值准备 19,052.86 万元,账面价值 183,027.33 万元,核算内容主要为被评估单位以融资租赁方式发放汽车金融贷款。 87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评估人员根据重要性原则对相关贷款合同、放款回单、记账凭证等进行了查阅,核 实了长期应收款的真实性,同时根据债务人目前的经营状况判断其是否存在不能按期偿 还债务的风险。长期应收款以核实后的账面余额扣减长期应收款风险损失确认评估值。 长期应收款评估值为 183,027.33 万元,无增减。 6、长期股权投资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共计 1 家控股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354,842.50 万元,减值准备 0.00 万元,账面价值 354,842.50 万元,为成本法核算。 (2)长期股权投资概况 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基本情况见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 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83% 354,842.50 一汽汽金具体评估情况详见本节之“二、子公司一汽汽金的具体评估情况”。 (3)评估方法 对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对被投资单位进行整体评估, 最终选取了市场法作为子公司评估结果,按被评估单位持股比例计算长期投资评估值。 (4)评估结果及分析 经评估,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 806,364.92 万元,增值 451,522.42 万元,增值率 127.25%。 增值原因为被评估单位是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为投资成本,本次评估采用了市场 结论定价,估值中包含了历年盈利积累、金融牌照、客户资源等价值,导致评估增值。 具体评估方法及过程详见本节之“二、子公司一汽汽金的具体评估情况”。 7、投资性房地产 (1)评估范围 88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纳入评估范围的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共计 7 项,账面原值 586.86 万元,账面净值 115.95 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投资性房地产——房屋 586.86 115.95 合计 586.86 115.95 (2)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委估房屋建筑物类资产的用途、结构特点和使用性质,对外购的房地产采 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市场法,是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市场上已有交易的类似房地产案例进行比 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价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值的方法。 市场法估价的具体步骤如下: 1)调查收集评估对象所在区域相关的房地产市场价值资料; 2)根据收集到的市场资料进行分析筛选,选择相似参照物确定为比较交易案例; 将比较交易案例与评估对象进行比较,确定修正系数; 3)进行市场交易情况修正、交易时间修正、区位状况因素修正、实物状况因素修 正、权益状况因素修正; 4)求取比准价格; 5)将比准价格按权重进行分摊,确定其市场参考单价; 6)确定其市场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房屋市场参考价=房屋建筑面积×市场参考单价 采用市场法得出的房地产评估价值包含了土地使用权价值。 (3)评估结果及分析 经评估,投资性房地产-房屋评估原值 788.15 万元,评估净值 788.15 万元;评估原 值增值率 34.30%,评估净值增值率 579.71%。建筑物评估汇总表见下表: 单位:万元 89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项目名称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投资性房地产——房屋 586.86 115.95 788.15 788.15 34.30 579.71 合计 586.86 115.95 788.15 788.15 34.30 579.71 经评估后,投资性房地产——房屋资产原值增值 201.29 万元,增值率 34.30%,净 值增值 672.20 万元,增值率 579.71%。评估增值原因:投资性房地产企业采用成本模式 计量,账面原值为原始购置成本,并计提了折旧,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因房 屋购置时间比较早,评估基准日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导致评估增值。 8、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建筑物为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建筑物账面原值 25,936.95 万元, 账面净值 13,686.70 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房屋建筑物 24,959.96 13,144.71 构筑物 976.99 541.99 合计 25,936.95 13,686.70 (2)评估方法 由于委估房屋是办公用途,土地为商务金融用地,根据委估房屋的特点、用途和使 用性质,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市场法,是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市场上已有交易的类似房地产案例进行比 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价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值的方法。 市场法估价的具体步骤如下: 1)调查收集评估对象所在区域相关的房地产市场价值资料; 2)根据收集到的市场资料进行分析筛选,选择相似参照物确定为比较交易案例; 将比较交易案例与评估对象进行比较,确定修正系数; 3)进行市场交易情况修正、交易时间修正、区位状况因素修正、实物状况因素修 正、权益状况因素修正; 90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求取比准价格; 5)将比准价格按权重进行分摊,确定其市场参考单价; 6)确定其市场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房屋市场参考价=房屋建筑面积×市场参考单价 采用市场法得出的房地产评估价值包含了土地使用权价值。 道路和外景观绿化作为主楼的附属设施于房屋建筑物内评估,不单独作价。 (3)评估结果及分析 经评估,建筑物评估原值 47,409.31 万元,评估净值 47,409.31 万元;评估原值增值 率 82.79%,评估净值增值率 246.39%。建筑物评估汇总表见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减值率(%) 项目名称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房屋建筑物 24,959.96 13,144.71 47,409.31 47,409.31 89.94 260.67 构筑物 976.99 541.99 - - -100 -100 合计 25,936.95 13,686.70 47,409.31 47,409.31 82.79 246.39 房屋建筑物账面值为建造成本且建造时间较早,评估基准日长春市办公用楼市场价 格高于历史建造成本,另外评估价值还包含了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 9、固定资产—设备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分为车辆、电子及办公设备两大类,设备账面原值 3,539.18 万元,账面净值 546.91 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车辆 34.56 0.69 电子设备 3,504.62 546.22 合计 3,539.18 546.91 (2)评估方法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车辆、电子设备两大类。 91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设备特点和收集 资料的情况,对设备类资产主要采用成本法、市场法进行评估。 1)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电子设备多为企业办公用电脑、交换机、服务器等设备,由经销商负责运送安装调 试,不含税重置成本直接以市场采购价确定。 2)成新率的确定 电子及办公设备成新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3)评估价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对于购置时间较早,已停产且无类比价格电子设备,主要查询二手交易价采用市场 法进行评估;对于无法使用的资产,按照可回收价值确认评估价值。 (3)评估结果及分析 经评估,固定资产评估原值为 1,643.08 万元,评估净值为 875.36 万元。评估原值 减值率 53.57%,评估净值增值率 60.05%。设备评估结果汇总表见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项目名称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车辆 34.56 0.69 0.60 0.60 -98.26 -13.19 电子设备 3,504.62 546.22 1,642.48 874.76 -51.13 60.15 合计 3,539.18 546.91 1,643.08 875.36 -53.57 60.05 1)车辆评估增值减值:车辆已无法使用,不进行年检,按照报废进行了评估,导 致评估减值。 2)电子设备增减值原因:①该类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市场价格整体呈快速下降趋 势,导致原值减值;②净值增值是因为设备的折旧年限小于经济寿命,部分设备已全额 计提折旧,导致评估净值增值。 10、使用权资产 92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评估基准日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 221.83 万元,核算内容为在租赁期间的房屋建筑 物类资产,为全国各地办事处租赁的房产,共计 17 处。评估人员核对了租赁合同,查 阅了相关记账凭证及测算表,经核实企业使用权资产按照租赁期间进行折旧,账面价值 核实无误,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使用权资产评估值为 221.83 万元,无增减值变化。 11、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 10,402.41 万元,不动产权证编号为 吉(2018)长春市不动产权第 0040212 号、吉(2018)长春市不动产权第 0045558 号, 取得日期为 2012 年 8 月,为商务金融用地,出让用地,七通一平,证载权利人为一汽 财务有限公司,面积为 47,995.00 ㎡,位于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 3688 号,地上建 筑物为一汽金融大厦。 本次评估地上建筑物采用了市场法评估,房屋价值中包含了土地使用权价值,因此 土地使用权按照零估值。 12、无形资产—其他无形 (1)评估范围 委估其他无形资产为外购软件、账外商标、账外软件著作权。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 10,129.27 万元,为包括新核心系统、新一代商用车合作伙伴服务平台、数据资产管理 平台等,主要以专用软件为主,上述其他无形资产均为被评估单位外购或者委托研发取 得,部分软件已不再使用。 (2)评估方法 对于其他无形资产,评估人员查阅原始凭证等相关的证明资料,了解原始入账价值 的构成、摊销的方法和期限,核实支付内容、摊销期限及尚存受益期限。对于开发定制 类软件按照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对于标准软件,按照目前市场价确认评估价 值;对于不再使用的无形资产评估为零;对于商标为非著名商标,按照注册费用确认评 估值;对于软件著作权,为美术作品,无实际用途,按照预计开发成本和注册费用确认 估值。 (3)评估结果及分析 93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经评估,其他无形资产评估价值为 10,788.52 万元,增值 659.25 万元,增值率 6.51%, 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标准软件采用近期购置价作为评估价值,其账面价值为摊销后金 额,购置价高于摊销后净值导致评估增值。 1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 2,489.18 万元,为待摊房屋维修费、汽车金融贷手续费等, 待摊费用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后还享有的资产和权利价值作为评估值,对于基准日 后已无对应权利、价值或已经在其他资产中考虑的项目直接评估为零。对基准日后尚存 对应权利或价值的待摊费用项目,按原始发生额和尚存受益期限与总摊销期限的比例确 定。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值为 2,320.81 万元,减值 168.36 万元,减值 6.76%,减值原因为 长期待摊费用中有部分为大楼的维修费用,归于大楼评估,将其评估为 0。 14、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 4,668.07 万元,是企业会计核算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 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由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所产生。评估人 员就差异产生的原因、形成过程进行了调查和了解。经核实企业该科目核算的内容为因 预计负债、贷款计提减值准备、租赁负债、贷款核销等原因会计基础与计税基础不同所 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的原因,查阅了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相 关会计规定,核实了评估基准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记账凭证。对于由预计负债、租 赁负债、贷款核销等原因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对于 计提坏账税务不允许税前扣除原因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按照评估风险损失准备金估 算金额重新进行估算。 经评估,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 4,667.98 万元,减值 0.09 万元,减值的原因为其 他债权投资已赎回,对其计提的减值准备评估为零,相应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为零,导 致评估减值。 15、负债 (1)评估范围 94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评估范围为企业评估申报的各项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各项负债在评估基准日账 面值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流动负债: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15,026,591.87 预收账款 476.34 应付职工薪酬 2,622.35 应交税费 3,478.56 其他应付款 9,493.7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5.96 其他流动负债 294.69 流动负债合计 15,043,113.47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112.4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60.79 预计负债 797.41 递延收益 5,208.3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69.05 非流动负债合计 7,648.05 负债合计 15,050,761.52 (2)评估方法 1)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吸收存款账面值 15,026,591.87 万元,核算内容包括活期、定期及通知存款等。 评估人员查阅了企业会计账簿和相关凭证,核实了相关存单。吸收存款以核实无误 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吸收存款评估值为 15,026,591.87 万元 2)预收款项 预收款项账面值 476.34 万元,主要核算企业收取的房屋租赁费。 95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评估人员核实了有关合同及记账凭证,在确认其真实性的基础上以经过核实后的账 面值作为评估值。 预收款项评估值为 476.34 万元。 3)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 2,622.35 万元,核算内容为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 各种薪酬,包括按企业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 评估人员按照企业规定对应付职工薪酬各明细项进行核实和抽查复算,同时查阅明 细账、入账凭证,检查各项目的计提、发放、使用情况。经核查,财务处理正确,合乎 公司规定的各项相应政策,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 2,622.35 万元。 4)应交税费 应交税金账面值 3,478.56 万元,主要核算公司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增值税、城市 维护建设税、所得税等。 评估人员查验了企业所交税金的税种和金额,审核纳税申报表和应交税金账户,核 实基准日所应交纳的税种和金额无误,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应交税费评估值为 3,478.56 万元。 5)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为 9,493.71 万元,该科目主要核算日常经营过程中代收、暂收、 暂扣款待核销款项等。 评估人员审查了相关的文件、合同或相关凭证,无虚增虚减现象,在确认其真实性 后,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 9,493.71 万元。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值 155.96 万元,为应在一年内支付的房屋租金。 96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评估人员核对了租赁合同,查阅了相关记账凭证及测算表,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 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值为 155.96 万元。 7)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价值为 294.69 万元,具体为待转销项税额。评估人员对其他流 动负债的核算内容、形成过程及金额进行了核实。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其他流动负债评估值为 294.69 万元。 8)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的账面值为 112.46 万元,为应付的房屋租赁费,评估人员核对了租赁合 同,查阅了相关记账凭证及测算表,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 值。 租赁负债评估值为 112.46 万元。 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的账面值为 60.79 万元,为计提退休人员的离职后福利费,评估 人员对长期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内容、形成过程及金额进行了核实。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 评估值。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 60.79 万元。 10)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的账面值为 797.41 万元,为计提表外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评估人员对预 计负债核算内容、形成过程及金额进行了核实。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预计负债评估值为 797.41 万元。 1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的账面值为 5,208.33 万元,为土地使用权对应的政府补助,评估人员对补 助文件、入账凭证、摊销年限及金额等进行了核实。政府补助为无需偿还的负债,经和 企业核实,收款时未交所得税费用,本次评估保留应缴的所得税额,其余部分评估为零。 97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递延收益评估值为 1,302.08 万元,减值 3,906.25 万元,减值率 75%。 12)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价值 1,469.05 万元,是企业会计核算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 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由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所产生。估值人员就差 异产生的原因、形成过程进行了调查和了解。经核实企业该科目核算的内容由公允价值 变动、使用权资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评估人员对其发生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了核实,核实结果与企 业账面记录一致,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负债评估值为 1,469.05 万元。 (3)评估结果及分析 经实施以上评估,负债评估结果见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增值率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 流动负债: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15,026,591.87 15,026,591.87 - - 预收账款 476.34 476.34 - - 应付职工薪酬 2,622.35 2,622.35 - - 应交税费 3,478.56 3,478.56 - - 其他应付款 9,493.71 9,493.7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5.96 155.96 - - 其他流动负债 294.69 294.69 - - 流动负债合计 15,043,113.47 15,043,113.47 - -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112.46 112.46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60.79 60.79 - - 预计负债 797.41 797.41 - - 递延收益 5,208.33 1,302.08 -3,906.25 -75.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69.05 1,469.05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7,648.05 3,741.80 -3,906.25 -51.08 负债合计 15,050,761.52 15,046,855.27 -3,906.25 -0.03 98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负债减值为递延收益为无需支付的款项,本次评估保留其应缴所得税额,其余评估 为零,导致负债评估减值。 二、子公司一汽汽金的具体评估情况 (一)资产基础法的评估情况及分析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总资产账面价值 5,300,123.26 万元,评估价值 5,300,793.17 万 元,增值 669.91 万元,增值率 0.01%;总负债账面价值 4,550,379.39 万元,评估价值 4,550,379.39 万元,无增减;净资产账面价值 749,743.87 万元,评估价值 750,413.78 万 元,增值 669.91 万元,增值率 0.09%。资产基础法评估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88,479.80 88,479.80 - - 非流动资产 5,211,643.46 5,212,313.37 669.91 0.01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575.29 1,020.99 445.70 77.47 在建工程 - - - - 无形资产 7,777.14 8,001.34 224.20 2.88 土地使用权 - - - - 其他 5,203,291.03 5,203,291.03 - - 资产总计 5,300,123.26 5,300,793.17 669.91 0.01 流动负债 4,532,148.59 4,532,148.59 - - 非流动负债 18,230.80 18,230.80 - - 负债总计 4,550,379.39 4,550,379.39 - - 净资产 749,743.87 750,413.78 669.91 0.09 1、流动资产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及其他 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 35,445.73 万元,全部为银行存款。 99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银行存款共 21 个账户,全部为人民币存款。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会计记录及对账 单,并对其期末余额进行了函证,查阅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根据回函情 况查明未达账项属于正常,经调节后银行存款余额相符,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经评估,货币资金评估值 35,445.73 万元。 (2)预付账款 预付款项账面价值为 80.89 万元,主要内容为预付的物业费、手续费等。 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预付账款均 为预付的服务费,按照服务周期进行摊销,本次评估以预付账款可以形成相应权益的金 额的估计值作为评估值。 经评估,预付账款评估值 80.89 万元。 (3)其他应收款 纳入评估范围内其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258.66 万元,坏账准备 1,042.17 万元,账面 价值 1,216.49 万元。 对应收账款,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评估明细表余额是否相符,根据评估明细 表查阅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分析账龄。对金额较大或金额异常 的款项进行函证,对没有回函的款项实施替代程序(取得期后收回的款项的有关凭证或 业务发生时的相关凭证),对关联单位应收款项进行相互核对,以证实应收款项的真实 性、完整性,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 评估人员在对上述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 情况,具体分析欠款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 管理现状等,采用个别认定和账龄分析的方法估计风险损失,对关联企业的往来款项等 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0;对于预计不能全额收回但又没有确 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或不能全额收回的款项,在逐笔分析业务内容的基础上,参考企业 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以账龄分析分别确定一定比例的风险损失,按账面余额扣除风险 损失确定评估值。对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经评估,其他应收款评估值 1,216.49 万元。 100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值 51,736.69 万元。是企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待抵扣的进项税。 评估人员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通过了解企业适用的税种、税率、税额以及缴费的 费率等核实企业的纳税申报表,通过查阅的缴税凭单确认申报数的正确性和真实性。经 核实,企业税款金额与申报数相符。故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经评估,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 51,736.69 万元。 (5)评估结果及分析 经实施以上评估,流动资产评估结果见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货币资金 35,445.73 35,445.73 预付账款 80.89 80.89 其他应收款 1,216.49 1,216.49 其他流动资产 51,736.69 51,736.69 流动资产合计 88,479.80 88,479.80 评估结果无增减。 2、发放贷款及垫款 发放贷款及垫款账面余额 4,956,881.01 万元,计提减值准备 104,192.14 万元,账面 价值 4,852,688.88 万元,核算内容主要为被评估单位发放和汽车金融相关的长短期贷款。 评估人员根据重要性原则对相关贷款合同、放款回单、记账凭证等进行了查阅,核 实了发放贷款的真实性,同时根据债务人目前的经营状况判断其是否存在不能按期偿还 债务的风险。发放贷款及垫款以核实后的账面余额扣减贷款风险准备金确认评估值。 发放贷款及垫款评估值为 4,852,688.88 万元,无增减。 3、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 97,222.62 万元,计提减值准备 124.22 万元,账面价值 97,098.40 万元,核算内容主要为被评估单位汽车融资租赁款。 评估人员根据重要性原则对相关融资租赁合同、放款回单、记账凭证等进行了查阅, 核实了长期应收款的真实性,同时根据债务人目前的经营状况判断其是否存在不能按期 101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偿还债务的风险。长期应收款以核实后的账面余额扣减长期应收款风险准备金确认评估 值。 长期应收款评估值为 97,098.40 万元,无增减。 4、固定资产—设备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分为车辆、电子及办公设备两大类,设备账面原值 2,957.57 万元,账面净值 575.29 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车辆 35.95 0.72 电子设备 2,921.62 574.57 合计 2,957.57 575.29 (2)评估方法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车辆、电子设备两大类。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设备特点和收集 资料的情况,对设备类资产主要采用成本法、市场法进行评估。 1)车辆的评估 市场比较法,是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同款二手车进行比较,对 这些二手车的已知交易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 方法。 运用市场比较法按下列基本步骤进行: ①搜集交易实例的有关资料; ②选取有效的可比市场交易实例; ③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④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⑤进行交易日期修正; 102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⑥进行地区因素修正; ⑦使用情况及实物状况修正; ⑧求得比准价格。 2)电子及办公设备的评估 ①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电子设备多为企业办公用电脑、交换机、服务器等设备,由经销商负责运送安装调 试,重置成本直接以不含税市场采购价确定。 ②成新率的确定 电子及办公设备成新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③评估价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对于购置时间较早,已停产且无类比价格的电子设备,主要查询二手交易价,采用 市场法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及分析 经评估,设备类资产评估原值为 1,762.57 万元,评估净值为 1,020.99 万元。评估原 值减值率 40.40%,评估净值增值率 77.47%。设备评估结果汇总表见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项目名称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车辆 35.95 0.72 3.96 3.96 -88.98 450.76 电子设备 2,921.62 574.57 1,758.61 1,017.03 -39.81 77.01 合计 2,957.57 575.29 1,762.57 1,020.99 -40.40 77.47 1)车辆评估增值原因:车辆参考近期二手车交易价值进行评估,企业已提足折旧, 账面剩余 2%残值,净值较低,导致增值。 2)电子设备增减值原因:①该类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市场价格整体呈快速下降趋 势,导致原值减值;②净值增值是因为设备的折旧年限小于经济寿命,部分设备已全额 计提折旧,导致评估净值增值。 103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3,611.27 万元,核算内容主要为被评估单位购买自 身发行的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为委托信托机构进行管理。账面剩余为 2021 年屹腾第五 期产品的优先 B 和次级收益权、2021 年屹腾第四期产品的次级收益权,其中:2021 年 屹腾第四期产品本金已全部兑换完毕,剩余收益全部归次级投资者分配;屹腾第五期产 品目前尚在兑付中。信托机构定期出具管理报告。 评估人员对购置协议、购置及回款回单、记账凭证等进行了查阅,核实了其他非流 动金融资产的真实性。企业按照公允价值进行核算,对于第五期产品的优先 B 级按照 公开信息查询的单位净值计算评估价值;对于产品的次级收益权,被评估单位根据现金 流确定其公允价值,评估人员审阅了相关资料,经核实账面金额记录准确,以核实后的 账面余额确认评估值。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评估值为 3,611.27 万元。 6、使用权资产 评估基准日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 1,067.98 万元,核算内容为在租赁期间的房屋建筑 物类资产。评估人员核对了租赁合同,查阅了相关记账凭证及测算表,经核实企业使用 权资产均是根据租赁合同内容入账,根据租赁年限进行折旧,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以 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使用权资产评估值为 1,067.98 万元,无增减值变化。 7、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1)评估范围 委估其他无形资产为外购软件。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 7,777.14 万元,为汽车金融业 务系统、乘用车合作伙伴服务平台、金融产品管理平台等,均为定制软件或者外购的专 用软件,评估基准日系统状态良好,使用正常。 (2)评估方法 对于其他无形资产——软件,评估人员查阅原始凭证等相关的证明资料,了解原始 入账价值的构成、摊销的方法和期限,核实支付内容、摊销期限及尚存受益期限。对于 104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开发定制类软件按照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对于标准软件,按照目前市场价确 认评估价值;对于已经不使用的软件将其评估为 0。 (3)评估结果及分析 经评估,其他无形资产评估价值为 8,001.34 万元,评估增值 224.20 万元,增值率 2.88%。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标准软件采用近期购置价作为评估价值,其账面价值为 摊销后金额,购置价高于摊销后净值导致评估增值。 8、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 214,481.89 万元,主要为汽车金融发生的手续费,按照受益 月数进行摊销,待摊费用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后还享有的资产和权利价值作为评估 值。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值为 214,481.89 万元。 9、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 34,342.61 万元,是企业会计核算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 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由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所产生。评估 人员就差异产生的原因、形成过程进行了调查和了解。经核实企业该科目核算的内容为 因计提减值准备、租赁负债、应付职工薪酬等原因导致会计基础与计税基础不同所形成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的原因,查阅了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相 关会计规定,核实了评估基准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记账凭证。对于由租赁负债、应 付职工薪酬等原因造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对于计提坏 账税务不允许税前扣除原因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按照评估风险损失准备金估算金额 重新进行估算。 经评估,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 34,342.61 万元,无增减。 10、负债 (1)评估范围 105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评估范围为企业评估申报的各项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各项负债在评估基准日账 面值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流动负债: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4,359,531.81 预收款项 3.96 应付职工薪酬 4,343.70 应交税费 17,723.96 其他应付款 144,435.6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98.36 其他流动负债 5,411.14 流动负债合计 4,532,148.59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613.9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3.9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22.27 其他非流动负债 17,290.68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230.80 负债合计 4,550,379.39 (2)评估方法 1)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账面值 4,359,531.81 万元,核算内容为股东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的同业存款和应付的利息。 评估人员查阅了企业会计账簿和相关凭证,核实了相关存单。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评估值为 4,359,531.81 万元。 2)预收账款 预收款项账面值 3.96 万元,主要核算内容为预收的房屋租赁费,为租赁房屋转租 收入。 106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评估人员核实了有关合同及收款凭证,在确认其真实性的基础上以经过核实后的账 面值作为评估值。 预收账款评估值为 3.96 万元。 3)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 4,343.70 万元,核算内容为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 各种薪酬,包括按企业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 评估人员按照企业规定对应付职工薪酬各明细项进行核实,同时查阅明细账、入账 凭证,检查各项目的计提、发放、使用情况。经核查,财务处理正确,合乎企业规定的 各项相应政策,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 4,343.70 万元。 4)应交税费 应交税金账面值 17,723.96 万元,主要核算公司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增值税、城 市维护建设税、所得税等。 评估人员查验了企业所交税金的税种和金额,审核纳税申报表和应交税金账户,核 实基准日所应交纳的税种和金额无误。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应交税费评估值为 17,723.96 万元。 5)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为 144,435.67 万元,为贷款贴息暂扣款、应付的手续费佣金、押 金、各类代收代付的款项等。 评估人员审查了相关的文件、合同或相关凭证,无虚增虚减现象,在确认其真实性 后,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 144,435.67 万元。 6)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107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评估基准日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 698.36 万元,核算内容为在租赁期间 的房屋建筑物类在 1 年内应付的租赁费。评估人员核对了租赁合同,查阅了相关记账凭 证,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评估值为 698.36 万元。 7)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账面值为 5,411.14 万元,主要为经销商存入的保证金。 评估人员审查了相关的文件、合同或相关凭证,无虚增虚减现象,在确认其真实性 后,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其他流动负债评估值为 5,411.14 万元。 8)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账面价值 613.95 万元,核算内容为在租赁期间的房屋建筑物类应付的租 赁费。评估人员核对了租赁合同,查阅了相关记账凭证和测算表, 以核实后的账面值 作为评估值。 租赁负债评估值为 613.95 万元。 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的账面值为 3.90 万元,为计提退休人员的离职后福利费,评估 人员对长期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内容、形成过程及金额进行了核实。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 评估值。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 3.90 万元。 10)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价值 322.27 万元,是企业会计核算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 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由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所产生。估值人员就差 异产生的原因、形成过程进行了调查和了解。经核实企业该科目核算的内容由公允价值 变动和使用权资产折旧等原因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评估人员对其发生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了核实,核实结果与企 业账面记录一致,该部分递延所得税负债在以后年度于相关资产实现账面已确认的税前 108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收益时应付承担的税负,即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为企业实际承担的负债,以核实后账 面值确认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负债评估值为 322.27 万元。 11)其他非流动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为 17,290.68 万元,为企业发行的两只资产支持证券,分 别为 2022 年屹腾第一期和 2023 年屹隆第一期。 评估人员审查了相关的文件、合同或相关凭证,在确认其真实性后,以核实后账面 值确认评估值。 其他非流动负债评估值为 17,290.68 万元。 (3)评估结果及分析 经实施以上评估,负债评估结果见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流动负债: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4,359,531.81 预收款项 3.96 应付职工薪酬 4,343.70 应交税费 17,723.96 其他应付款 144,435.6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98.36 其他流动负债 5,411.14 流动负债合计 4,532,148.59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613.9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3.9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22.27 其他非流动负债 17,290.68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230.80 负债合计 4,550,379.39 负债评估无增减。 109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市场法的评估情况及分析 1、市场法的定义、应用前提及选择理由 (1)市场法的定义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 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根据替代原则,即利用与被评估单位相同 或相似的上市公司或股权交易案例的价值指标,通过与被评估单位价值指标之间的对比 分析,以及必要的调整,来估算被评估单位整体价值的评估思路。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 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的价值 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上市公司比 较法中的可比企业应当是公开市场上正常交易的上市公司,评估结论应当考虑流动性对 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增资案例资料,计算适当 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运用 交易案例比较法时,应当考虑评估对象与交易案例的差异因素对价值的影响。 (2)市场法的应用前提 资产评估师选择和使用市场法时应当关注是否具备以下四个前提条件: 1)有一个充分发展、活跃的资本市场; 2)在上述资本市场中存在着足够数量的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的可比上市公司或 者在资本市场上存在足够的交易案例; 3)能够收集并获得可比上市公司或交易案例的市场信息、财务信息及其他相关资 料; 4)可以确信依据的信息资料具有代表性和合理性,且在评估基准日是有效的。 (3)市场法的选择理由 评估人员对被评估单位进行了相关的尽职调查、管理层访谈和市场调研,经综合分 析,本次评估选用了交易案例比较法,选择的主要理由如下: 110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分析国内汽车金融公司,目前没有在内地市场上市的汽车金融公司,故无法选择上 市公司比较法进行评估。 评估人员能够从资本市场公开市场信息中找到足够的交易案例,收集并获得参考企 业的市场信息、财务信息及其他相关资料;评估师认为依据的参考企业信息资料具有代 表性和合理性,且在评估基准日是有效的。 综上分析,本次评估选用交易案例比较法作为市场法评估的具体方法。 2、市场法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 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评估。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 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 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 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 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 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处于使用 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对于企业的各类经营性资产而言,能够按目前的用途和 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在持 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的利用条件。 4)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它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做出的评估假定。 即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企业经营 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经营能力。 (2)市场法特别假设 1)假设本次市场法所采用交易案例是完全市场化下进行的,无特殊的交易背景。 2)假设交易案例中的非上市汽车金融公司公告的年度报告均是可靠和可以信赖的。 111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本次评估是基于现有市场情况进行的,不考虑今后资本市场发生不可预测的重 大变化和波动。如政治动乱、经济危机、恶性通货膨胀等。 4)本次评估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以及金融政策,不考虑评估基 准日后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 5)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6)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 面基本一致。 7)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现时方向 保持一致。 8)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交易案例比较法 (1)估值模型 本次评估采用交易案例比较法,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公司的股权交 易价格(P)、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 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首先,选择与被评估单位处于同一行业的企业作为对比公司。其次,再选择对比公 司的一个或几个收益性或资产类参数,如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实收资本、总资 产等作为“分析参数”,常用的分析参数为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通过计算对比 公司市场价值与所选择分析参数之间的比例关系——称之为比率乘数,将上述比率乘数 应用到被评估单位的相应的分析参数中从而得到被评估单位的每股市场价格。具体计算 公式为: 1)常用的价值比率 市场法中常用的价值比率形式包括以下三种: ① 权益价格/收益(Price to Earnings,P/E)比率 P/E 比率也称作市盈率,是市场法中应用最多的比率。收益指标为上一年度收益时, 称为现期的 P/E 乘数(Current P/E);收益指标为最近四个季度的收益时,称为近期的 112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P/E(Trailing P/E)乘数;收益指标为预期的下一年度收益时,称为未来的 P/E(Forward P/E)。在实际应用中,收益指标一般采取营业收益(Operating Income)或利息、税收、 折旧和摊销前的收益(Earnings before Interest, Taxes,Depreciation And Amortization, EBITDA)。 ② 权益价格/净资产账面价值(Price to Book Value, P/B)比率 P/B 比率也称作市净率,比较适用于周期性较强的行业,拥有大量固定资产并且账 面价值相对较为稳定的企业,银行、保险和其他流动资产比例高的企业。当采用企业资 产的重置成本(Replacement Cost of Assets)代替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时的 P/B 比又称 作托宾 Q(Tobin’sQ)。 ③ 权益价格/销售收入(Price to Sales, P/S)比率 P/S 比率也称作市销率,一般适用于资本密集、准垄断的公司,另外还适用于微利 或亏损的企业。不管是营业收益,还是资产账面价值,它们都是会计计量标准,必然要 受会计准则的影响,而销售收入受会计因素影响较小。P/S 比率在不同的行业变化较大, 主要受销售利润率的影响。 2)价值比率的确定 就金融企业而言,价值比率通常选择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盈率(P/E)、 市净率(P/B)侧重股东权益价值的判断,以合理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为目的,适合选 取市盈率(P/E)、市净率(P/B)作为价值比率。 一方面,汽车金融是周期性行业,其收益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货币政策等因素影 响较大,相应的市盈率比率波动也较大;另一方面,汽车金融在损益表中作为支出提取 的减值拨备直接影响盈利水平,从而影响市盈率。减值拨备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管理层 的风险偏好,稳健的汽车金融可能会在界定贷款质量上更谨慎一些,在拨备上更保守一 些,而另一些汽车金融则可能相反。由于汽车金融减值拨备的提取有一定程度的差异, 净利润指标不能较好地反映当年的业绩,所以未选取市盈率(P/E)作为价值比率。 汽车金融的运营模式具有较强的资本杠杆作用,为了控制这一运营模式的风险,监 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有严格的要求,市场对其水平也有预期,因而资本充足率或净资产 是汽车金融盈利和增长的基本约束。资本是在充分考虑了汽车金融资产可能存在的市场 113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风险损失和变现损失基础上,对汽车金融净资产进行风险调整的综合性监管指标,用于 衡量汽车金融公司资本充足性,故资本对于汽车金融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同时,净资产 作为累积的存量,当年减值拨备对净资产的影响远远小于对当年利润的影响。因此,本 次评估最终确定采用市净率(P/B)指标来对其市场价值进行估算。 3)市场法评估模型 本次评估采用市净率(P/B)比率估值模型对一汽汽金公司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 评估公式如下: 目标企业股权价值=目标企业 P/B×目标企业净资产 其中:目标企业 P/B=修正后可比企业 P/B 的加权平均值; 修正后可比企业 P/B=可比公司 P/B×可比企业 P/B 修正系数; 可比企业 P/B 修正系数=影响因素 Ai 的调整系数; 影响因素 Ai 的调整系数=目标企业系数/可比企业系数。 (2)交易案例的选取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的要求,市场法评估应当选择与被评估单位有 可比性的公司。本次评估确定可比交易案例公司的步骤如下: 步骤一:通过公开途径搜集可比区域的交易案例; 步骤二:筛选市场独立第三方交易,交易行为已实质完成或者通过股东会决议及签 署转让协议的; 步骤三:在完成以上搜集筛选的基础上,对其余标的公司进行对比分析,选取经营 范围及特点相似,资产规模等接近或可比的交易案例。 1)搜查交易案例 2021 年 5 月至 2024 年 5 月,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标的交易,具体列表如下: 序号 交易标的 交易事项 2022 年 5 月 19 日,上汽集团(600104.SH)发布公告称,经审慎评估,公司 东正金融 1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71.04% 71.04%股权 股权司法拍卖的议案》,并参与了本次司法拍卖。 114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交易标的 交易事项 吉致汽车金融 2022 年 7 月 11 日,吉利汽车将向法巴个人金融及其全资附属公司出售吉致 2 5%股权 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5%股权,初步现金代价为人民币 4.21 亿元。 2022 年 4 月 13 日,根据东风集团公告,公司已与 Stellantis 集团旗下 BanquePSAFinance 的全资子公司标致雪铁龙荷兰财务公司及神龙汽车有限 东风标致金融 公司达成一项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东风标致雪铁龙金融公司股权一事达 3 75%股权 成共识。基于此协议,标致雪铁龙荷兰财务公司和神龙汽车同意转让各自 持有的东风标致雪铁龙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25%及 50%股权,总购买金额为 37.18 亿元。 裕隆集团计划以 13.18 亿人民币的价格,将裕隆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裕隆汽车金融)的控股权转让给北汽集团,这一消息于 2023 年 裕隆汽车金融 11 月 23 日公布。裕隆汽车金融的股权结构显示,裕隆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 4 100%股权 司和裕融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 51%和 49%的股份。根据出售计划, 这两家公司将分别获得 6.72 亿和 6.46 亿的转让金额,总计为 13.18 亿元人 民币。 2)可比交易案例的确定 东正金融控股股东正通汽车因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违规开展关联交易,被 上海银保监局限制股东权利,责令清退控股股东正通汽车持有的东正金融的股权,且基 于该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正通汽车被银保监会列为重大违法违规股东之一, 上海金融法院裁定,因正通汽车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准予强制执行《中国银保监会上 海监管局行政决定书》(沪银保监通〔2020〕41 号)。由于该公司涉及上述事项,故 不宜作为可比案例。 3)可比交易案例分析 案例 1:吉致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吉致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吉致汽车金融 英文名称:Genius Auto Finance 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51145324K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锦康路 308 号 9 层 01、04 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霞 ②交易背景 115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法巴个人金融持有吉利汽车授予的吉致汽车金融至多 50%股权的认购期权。2022 年 7 月吉利汽车发布公告,法巴个人金融将部分行使其认购期权,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与吉利汽车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法巴个人金融向吉利汽车购买 5%股权,转让价格暂 定 4.21 亿元。该交易截止目前尚未完成,待交易完成后吉利汽车及法巴个人金融将分 别持股 75%及 25%。 ③交易案例背景下近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12.31 2019.12.31 2020.12.31 2021.12.31 总资产 2,185,245.53 3,532,971.63 4,608,153.25 5,447,491.78 总负债 1,961,621.90 3,058,439.28 4,060,436.04 4,793,759.04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 223,623.62 474,532.34 547,717.21 653,732.74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 - 327,077.13 413,643.98 利润总额 - - 99,704.24 145,711.53 净利润 21,665.26 50,908.72 73,184.87 106,313.92 案例 2:东风标致雪铁龙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东风标致雪铁龙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东风标致雪铁龙汽车金融 英文名称:DONGFENGPEUGEOTCITROENAUTOFINANCE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4988516G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4 号楼 20 层、25 层 01、05 单元 法定代表人:冯长军 ②交易背景 根据东风集团公告,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已与 Stellantis 集团旗下 BanquePSAFinance 的全资子公司标致雪铁龙荷兰财务公司及神龙汽车有限公司达成一 项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东风标致雪铁龙金融公司股权一事达成共识。 116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基于此协议,标致雪铁龙荷兰财务公司和神龙汽车同意转让各自持有的东风标致雪 铁龙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25%及 50%股权,总购买金额为 37.18 亿元。 ③交易案例背景下近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12.31 2019.12.31 2020.12.31 2021.12.31 总资产 1,649,071 1,157,243 944,524 1,003,378 总负债 1,336,224 796,188 580,349 608,677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 312,847 361,055 364,175 394,702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97,543 83,098 61,234 56,104 利润总额 64,112 64,324 45,118 40,618 净利润 47,599 48,208 33,826 30,521 案例 3:裕隆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裕隆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裕隆汽车金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MA27WXH69P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世纪中心 1301-1305 室 法定代表人:陈金泉 ②交易背景 裕隆集团计划以 13.18 亿人民币的价格,将裕隆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裕隆汽车金融)的控股权转让给北汽集团,这一消息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公布。 裕隆汽车金融的股权结构显示,裕隆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和裕融企业股份有限公 司分别持有 51%和 49%的股份。根据出售计划,这两家公司将分别获得 6.72 亿和 6.46 亿的转让金额,总计为 13.18 亿元人民币。 ③交易案例背景下近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17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1.12.31 2022.12.31 2023.12.31 总资产 277,706.23 211,498.37 212,416.42 总负债 182,378.87 108,979.95 104,766.03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 95,327.36 102,518.42 107,650.39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30,690.78 24,270.67 20,075.06 利润总额 2,370.38 9,607.41 5,763.69 净利润 1,768.52 7,191.07 4,279.39 (3)交易案例比较法计算过程 1)交易案例中可比汽车金融公司及目标汽车金融公司的交易情况统计表 交易基本事项情况如下: 项目 吉致汽车金融 东风标致金融 裕隆汽车金融 交易期日 20220711 20220413 20231123 评估基准日 20211231 20211231 未公布 经济行为 转让 收购 转让 交易总价值(万元) 42,071 371,800 131,796 每股交易价格(元) 2.10 4.96 1.32 交易时点每股净资产(元) 1.63 3.95 1.08 交易案例成交价格 P/B 1.29 1.26 1.25 注:裕隆汽车金融未公布基准日,根据资产评估一般的时间安排,基准日应该在 2023 年中,因此 P/B 数据选择 2022 和 2023 年平均值确定。 评估基准日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吉致汽车金融 东风标致金融 裕隆汽车金融 一汽汽车金融 资产合计 5,447,491.78 1,003,378.20 212,416.42 5,300,123.26 负债合计 4,793,759.04 608,676.50 104,766.03 4,550,379.39 股本 4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284,000.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653,732.74 394,701.70 107,650.39 749,743.87 营业收入 413,643.98 56,104.00 20,075.06 179,305.5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6,313.92 30,521.40 4,279.39 36,456.11 注:裕隆汽车金融未公布基准日,按照距交易日最近一期数据列示。 2)对可比汽车金融公司交易案例相关财务数据及指标因素调整后评估值 118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对各可比汽车金融公司取得的财务数据或指标进行了因素调整,从规模状况、 成长状况、盈利能力、交易价格对应的基准日 4 个方面,包括了业务规模、ROE、收入 增长率等财务指标。 规模修正指标,本次对于规模修正从总资产角度进行修正,总资产指标反映企业经 营规模、抗风险能力以及经营稳定性,因此资产规模系数修改为正相关修正,因此规模 高于目标公司则向上调整,低于目标公司的则往下调整。 成长状况修正指标,评估师选取收入复合增长率、资产规模复合增长率作为参考指 标,汽车金融公司业以负债(存款)撬动资产(贷款),增速越高,代表其成长性越高, 其相应的 P/B 也较高。将待估对象与交易案例进行比较,比目标公司的增速高则向上修 正,相反则向下修正。 盈利能力指标,评估师选取资本收益率比作为企业盈利状况是否优良的参考指标, 资本收益率越高,则企业的盈利状况较优,其相应的 P/B 较高,反之资产收益率比越低 则企业的盈利状况较劣,相应的 P/B 亦低。将待估对象与交易案例进行比较,比目标公 司的盈利状况好则向上修正,相反则向下修正。 交易价格对应的基准日修正指标,本次评估目的为确定目标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于 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5 月 31 日的公允价值,因此评估师在指标修正的时候考虑以评估基 准日作为基准,以交易时点对应的估值基准日上证指数为依据,交易案例基准时点上证 指数比本次评估基准日高向上修正,相反则向下修正。 ①比较因素条件说明表: 裕隆汽车 项目 吉致汽车金融 东风标致金融 一汽汽车金融 金融 业务规模 资产规模(亿元) 544.75 100.34 21.24 530.01 净收入复合增长率% 49.63 -16.84 -12.80 -6.80 成长状况 总资产复合增速% 35.59 -15.26 -12.54 -1.59 盈利能力 资本收益率%(ROE) 17.70 8.04 4.07 15.01 交易价格对 上证指数 3,639.78 3,639.78 3,061.86 3,086.81 应的基准日 ②对比因素及指标权重设定 根据各项对比因素和相关指标的重要性,本次评估设定权重如下: 119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对比因素 指标设置 因素权重 指标权重 总资产 40% 100% 业务规模 小计 40% 100% 净收入复合增长率% 50% 20% 成长状况 总资产复合增速% 50% 小计 20% 100% 资本收益率%(ROE) 40% 100% 盈利能力 小计 40% 100% 各项指标均为标的公司为标准分 100 分进行对比调整,可比汽车金融公司各指标与 目标汽车金融公司比较后确定,低于目标公司指标的则调整指标小于 100,高于目标公 司指标的则调整指标大于 100。以各项指标对比调整后的得分乘以相应的权重小计后得 出各项对比因素得分。再以各项对比因素得分乘以相应权重得出每家公司的最终得分。 P/B 修正系数=100/可比公司得分。 ③比较因素条件指数表 根据上述对调整因素的描述及调整系数确定的方法,各影响因素得分如下: 项目 吉致汽车金融 东风标致金融 裕隆汽车金融 股本 100 91 90 业务规模 合计 100 91 90 净收入复合增长率% 106 99 99 成长状况 资产复合增速% 107 97 98 合计 107 98 99 资本收益率%(ROE) 101 97 95 盈利能力 合计 101 97 95 交易价格对应的基准日 上涨指数修正 102 102 100 ④比较因素修正系数表 根据已确定的调整系数,则 P/B 系数调整表如下: 项目 吉致汽车金融 东风标致金融 裕隆汽车金融 规模指标修正系数 0.9970 1.0940 1.1130 成长指标修正系数 0.9390 1.0190 1.0140 盈利指标修正系数 0.9870 1.0360 1.0580 120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吉致汽车金融 东风标致金融 裕隆汽车金融 交易价格对应的基准日修正系数 0.9820 0.9820 1.0010 修正系数 0.9637 1.0368 1.0723 根据计算得出的修正系数,计算得出可比公司综合修正后的 P/B,本次评估对三家 可比交易案例公司按照算术平均值作为目标公司的 P/B。 项目 吉致汽车金融 东风标致金融 裕隆汽车金融 可比公司 P/B 1.29 1.26 1.25 修正系数 0.9637 1.0368 1.0723 修正后 P/B 1.24 1.30 1.34 算术平均 P/B 1.2958 4、市场法评估结果 一汽汽金公司无非经营资产及负债,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5 月 31 日一汽汽金公司 BPS=2.6399 元。 被评估单位经营性资产估值数据如下表: 价值比例(P/B) 每股净资产(元) 每股评估价值(元) 1.2958 2.6399 3.4209 依据市场法——交易案例比较法模型,测算出一汽汽金公司每股评估价值为 3.4209 元,总股本 284,000.00 万股,则委估一汽汽金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284,000.00 万股×3.4209 元/股= 971,524.00(万元) (三)评估结论及分析 1、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被评估单位总资产账面价值 5,300,123.26 万元,评估价值 5,300,793.17 万元,增值 669.91 万元,增值率 0.01%;总负债账面价值 4,550,379.39 万元,评估价值 4,550,379.39 万元,无增减;净资产账面价值 749,743.87 万元,评估价值 750,413.78 万元,增值 669.91 万元,增值率 0.09%。资产基础法评估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121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88,479.80 88,479.80 - - 非流动资产 5,211,643.46 5,212,313.37 669.91 0.01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575.29 1,020.99 445.70 77.47 在建工程 - - - - 无形资产 7,777.14 8,001.34 224.20 2.88 土地使用权 - - - - 其他 5,203,291.03 5,203,291.03 - - 资产总计 5,300,123.26 5,300,793.17 669.91 0.01 流动负债 4,532,148.59 4,532,148.59 - - 非流动负债 18,230.80 18,230.80 - - 负债总计 4,550,379.39 4,550,379.39 - - 净资产 749,743.87 750,413.78 669.91 0.09 (2)市场法评估结论 经市场法评估,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4 年 5 月 31 日的市场价 值为 971,524.00 万元,较净资产账面值 749,743.87 万元,评估增值 221,780.13 万元,增 值率 29.58%。 (3)评估结论的确定 在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对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分别进行评估后,两种评估方 法的评估结论有一定差异,市场法评估结果较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高 221,110.22 万元, 差异率 29.47%。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重置的角度评价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仅反映了 企业本阶段的报表可体现的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对于一个盈利性的金融企业,资产基础 法无法体现其牌照、客户资源、未来发展前景等无法在账上记录的资源的影响;而资本 市场中汽车金融公司与标的企业经营业务、经营模式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可比性,其溢价 可以作为同样从事汽车金融行业的被评估单位市场价值的参考,考虑到评估目的、结合 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因此评估师以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经市场法评估,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971,524.00 万元, 较账面净资产 749,743.87 万元,增值 221,780.13 万元,增值率 29.58%。 122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评估结论与账面价值比较变动情况及说明 评估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相关负 债进行评估后,部分资产及负债的评估结果与账面价值相比发生了变动,变动情况及原 因主要为: (1)车辆评估增值原因:车辆参考近期二手车交易价值进行评估,企业已提足折 旧,账面剩余 2%残值,净值较低,导致增值。 (2)电子设备增减值原因:①该类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市场价格整体呈快速下降 趋势,导致原值减值;②净值增值是因为设备的折旧年限小于经济寿命,部分设备已全 额计提折旧,导致评估净值增值。 (3)无形资产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标准软件采用近期购置价作为评估价值,其 账面价值为摊销后金额,购置价高于摊销后净值导致评估增值。 3、股东部分权益价值的溢(折)价和流动性折扣 评估报告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没有考虑流动性对 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意见 (一)董事会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充分了解本次交易有关评估事项后,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 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证券法》规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评估机构及其 经办评估师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等本次重组各方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以外,不 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123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评估机构为本次重组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执行,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公司本次交易提供合理 的作价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 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 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 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根据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正式出具并经过 有权国资主管单位核准的评估结果,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方式合理。 本次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和胜任能力,评估 方法选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中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规要求执行了现场核查,取得了相 应的证据资料,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组事项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合理,评估方法选取得当,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 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二)标的公司评估依据的合理性分析 一汽财务为集团财务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促进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规范健康发展 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2024-4-29),财务公司应当坚守主责主 业,紧密围绕企业集团主业提供金融服务,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整体运营成本,切实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不应成为企业集团的营利中心,严 禁在同业市场上过度融资,防止异化为企业集团对外融资的通道和工具。基于未来年度 集团财务公司回归主业,不以盈利为目的,因此不适用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市场法评估需要产权交易市场寻找同类公司比较修正后确定其标的企业价值,目前 能查询的案例均是指导意见发布之前的交易的,该文件对集团财务公司的业务有重大影 响,评估人员无法对其影响程度合理进行调整,因此本次评估不适用采用市场法评估。 124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因此,对一汽财务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只采用了资产基础法评估,未采用 收益法、市场法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不涉及评估预测。 (三)标的公司后续经营方面的变化趋势、董事会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及其对评估的影响 本次评估是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并基于现有市场情况 对未来的合理预测,未考虑今后市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本次评估已 充分考虑未来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发展,未来宏观环境及 行业、技术的正常发展变化,不会影响本次标的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四)报告期内变动频繁且影响较大的指标对评估或估值的影响及敏 感性分析 本次评估中,因未采用收益法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故敏感性分析不适用。 (五)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因此本次交易定价未考虑交 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 (六)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1、可比公司分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促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提升监管 质效的指导意见》(2024-4-29),财务公司应当坚守主责主业,紧密围绕企业集团主 业提供金融服务,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整体运营成本, 切实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不应成为企业集团的营利中心,严禁在同业市场上过度融资, 防止异化为企业集团对外融资的通道和工具。该指导意见为近期刚发布,目前产权交易 市场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为指导文件发布之前进行交易的,基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同行 业可比公司业务同样会受到重大影响,评估人员无法对其影响程度进行合理修正。因此 不存在可比公司。 2、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125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以 2024 年 5 月 31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 对拟出售资产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并以相应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拟出售资 产的交易价格。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 正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 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公允。拟出售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 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 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资产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资产未发生重要变化事项。 (八)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24)第 1419 号评估报告,通过资产基础法进 行评估,截至估值基准日 2024 年 5 月 31 日,一汽财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 2,254,598.87 万元。标的资产占标的公司全部股份的 21.8393%,因此本次交易的标的资 产评估值为 492,388.61 万元。参照交易标的评估值并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股 权转让最终的转让价款合计为 492,388.61 万元。 综上,评估结果与交易对价中对应的股权价格不存在较大差异。 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性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 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证券法》规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评估机构及其 经办评估师与上市公司、一汽财务等本次重组各方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以外,不 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126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为本次重组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执行,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公司本次重组提供合 理的作价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 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 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 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 致。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根据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正式出具并经过 有权国资主管单位核准的评估结果,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方式合理。 本次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和胜任能力,评估 方法选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中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规要求执行了现场核查,取得了相 应的证据资料,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综上所述,本次重组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会 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127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2024 年 10 月 25 日,上市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本次交易的《股 权转让协议》。在本节中,“甲方”指一汽股份;“乙方”指上市公司。 一、本次股权转让安排 (一)标的股权 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标的公司的 21.8393%股权(对应 218,393.00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甲方。 (二)标的股权转让评估基准日 标的股权转让评估基准日为 2024 年 5 月 31 日。 (三)标的股权转让价格 双方同意,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机构评估并经中国 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股权转让价 款为人民币 492,388.61 万元。 特别的,如评估基准日后标的公司对评估基准日前的利润进行现金分红,上述转让 价格相应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让价款为上述按照评估值确认转让价格扣除乙方领取的 现金分红(税前)。 (四)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安排 双方同意并确认,甲方应当按照下述安排进行标的股权交易价款的支付: 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五)标的股权交割安排 1、双方同意,乙方收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之日(以下简称“交割日”)标的股权 即完成交割,乙方应通知标的公司于交割日向甲方出具股东名册,自交割日起标的股权 及其对应的权利义务转移至甲方。 128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双方应当于交割日后 3 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公司向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 本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相关资料。 (六)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双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为过渡期,标的股权过渡期间的 损益,由乙方承担。 过渡期间损益情况由标的公司选聘的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并依据该专项审计报 告进行分配。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含 15 日)之前,则过渡期间损益审计的基准日为 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过渡期间损益的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七)人员安排、债权债务处理 双方确认,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及债权债务处理,原由标的公司聘任的员 工在交割日后与标的公司的劳动关系保持不变,原由标的公司承担的债权债务在交割日 后仍然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 二、双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一)协议双方各自陈述、保证及承诺如下: 1、其系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不存 在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规定应予终止的情形,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民事 行为能力; 2、除尚需满足《股权转让协议》第 3.1 条(参见本节“三、协议的生效、变更与 解除”之“(一)”)所列生效条件外,其已根据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为签署本协议而 获得必要的许可、授权及批准,并将尽最大努力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各自内部决策、 国资监管审批或备案程序,并配合办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程序,协助提供所需 资料; 3、双方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不会违反任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 命令,亦不会与以其为一方的合同或者协议产生冲突; 4、其将配合另一方开展和完成与本协议项下交易安排相关工作,并保证其向对方 所作出的陈述、保证及承诺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129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之目的,乙方向甲方进一步作出如下陈述、保证及承诺: 自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乙方对标的股权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或新设任 何现实或潜在的担保、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或权益限制,或任何第三人权利或 权益;不存在正在进行中或潜在的涉及标的股权的争议纠纷,标的股权上亦不存在委托 持股、代持股等替他人持有或为他人利益而持有的情形。 (三)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之目的,甲方向乙方进一步作出如下陈述、保证及承诺: 甲方知晓并认可标的公司自设立至今历次股权变动相关事宜,甲方不会因标的公司 历史沿革相关的任何事宜而要求乙方承担法律责任或要求解除、中止或终止履行本协议, 亦不会因此拒绝支付本次股权转让对价或拒绝配合办理相关变更备案等交割手续,甲方 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将股权转让价款及时且足额支付给乙方。 三、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一)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 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除本协议第五条自本协议签署日起生效外,其他条款 自以下条件全部成就后即生效: 1、甲方已就本次股权转让履行完毕内部审批程序; 2、本次股权转让取得一汽集团批准,标的公司评估报告取得一汽集团备案; 3、本次股权转让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本次股权转让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 5、甲方就本次股权转让取得国资监管机构必要的批准或备案。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任何对本协议条款的修改、增加或删 除须以书面方式进行,该等书面协议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三)如出现以下情形本协议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 协议。 130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协议解除后,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已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本金(如有),若因乙方 违约导致本协议解除的,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本金按照协议签订时中国人民银行当期 一年期 LPR 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因一方违约导致协议解除的,违约方还应按照本协 议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赔偿金。 (四)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抗力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 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署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 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传染性 疫情、水灾、火灾、台风、地震、罢工、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国家法律法 规、政策、监管要求的修订、调整或新颁布。由于不可抗力影响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 不能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 一方,并应在合理期限内书面说明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协议全部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 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证明,双方应立即进行协商,以寻找一项公平的解决办法,并 尽最大努力减轻不可抗力的后果。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期间,除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 能履行的方面外,双方应在其他各个方面继续履行本协议。 四、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 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声明、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 (二)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 赔偿金。 五、保密义务 (一)任何一方未经信息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披露,或允许其董 事、职员、代表、代理、顾问和律师披露以下保密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 1、本协议的存在; 2、任何在双方之间关于签订与履行本协议的任何讨论、协议条款、交易条件或有 关本协议项下交易的任何其他信息; 3、任何一方在与另一方就本协议项下交易进行协商或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得的关 于另一方或其关联企业的任何非公开的信息。 131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本协议双方的保密义务在下列情形下除外: 1、任何保密信息可以披露给任何一方的因参与本协议项下交易而需要知道此等保 密信息的工作人员、代表、代理、顾问或律师等,进行该等披露的前提是,前述工作人 员、代表、代理、顾问和律师等对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如果非因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保密信息已由第三方合法披露而进入公共领域, 则任何一方不再对此等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3、按中国法律法规和/或监管部门的要求需要公开披露相关信息。 (三)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六、适用的法律和争议解决 (一)本协议的签署、效力、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法规。 (二)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在争议 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仍不能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当任何争议发生时以及在对任何争议进行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 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132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七节 交易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 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为出售一汽财务 21.8393%股权,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货币金融服务(J66), 主要面向集团及成员单位、终端客户提供存款、资金结算、贷款、票据、即期结售汇等 各类金融产品,同时为购买一汽集团各品牌汽车的客户提供汽车金融服务,不属于国家 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中划分的限制类与淘汰类产业,不存 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形。 2、本次交易符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受到重大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涉及新 建项目或新增环境污染,不存在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的情形。 本次交易过程中不涉及新建项目等土地审批事项,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有关土地管 理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3、本次交易符合反垄断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 (一)经营者合并; (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 加决定性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七条、《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指导意见》第 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务 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 133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 或者资产的; (二)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 本次交易为出售一汽财务 21.8393%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一汽解放不再持有一 汽财务股权。本次交易相关参与方为一汽解放、一汽股份以及标的公司一汽财务,本次 交易不影响国务院国资委对一汽解放的控制权,实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二十七条、《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规定第(二)项规定的豁 免申请反垄断申报条件,本次交易无需申请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 4、本次交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过程中不涉及外商投资等审批事项,不存在违反外商投资相关法律和行政 法规规定的情形。 5、本次交易符合对外投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对外投资,不存在违反对外投资相关法律和行政 法规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的条件 本次交易为现金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不涉及发行股份和股权变动,上市公司股本 总额和股权结构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根据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正式出具并经过 有权国资主管单位核准的评估结果,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定价公平、合理,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134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 障碍,相关债权债务的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上市公司持有的一汽财务 21.8393%股权,上述股权权属清晰, 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的产权纠纷,不存在质押、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资产过 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不涉及交易标的债权债务的转移,相关债权债务 处理合法。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 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通过出售一汽财务股权,上市公司可以迅速获得大额的现金流入,有助于增强现金 流的灵活性,为公司的日常运营、研发创新、市场拓展等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有利于 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 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 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 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交 易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且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已出具相关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符合《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 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具有健全的 组织机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上述法人治理结构不会因本次 交易而发生重大变化,上市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完善治理结构,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35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发表 的明确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三节 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之“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相关内容。 (二)法律顾问意见 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三节 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之“二、法律顾问意见”相关 内容。 136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的财务 报告,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合并报表口径)分析如下: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各年末,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2,292,071.09 34.80% 2,104,147.34 37.05% 3,076,126.27 44.08% 应收票据及应 203,401.22 3.09% 105,383.91 1.86% 129,263.09 1.85% 收账款 应收票据 4,462.60 0.07% 18,674.87 0.33% 1,293.70 0.02% 应收款项 198,938.62 3.02% 86,709.03 1.53% 127,969.40 1.83% 应收款项融资 487,812.70 7.41% 346,165.35 6.10% 530,501.83 7.60% 预付款项 68,962.11 1.05% 89,783.49 1.58% 86,881.14 1.24% 其他应收款 130,937.62 1.99% 106,845.42 1.88% 24,908.81 0.36% (合计) 应收股利 0.00 0.00% 260.80 0.00% 856.70 0.01% 其他应收款 130,937.62 1.99% 106,584.62 1.88% 24,052.11 0.34% 存货 921,097.14 13.98% 638,273.99 11.24% 926,812.05 13.28% 合同资产 1,758.29 0.03% 1,112.96 0.02% 5,304.77 0.08% 一年内到期的 22,266.46 0.34% 19,126.20 0.34% 11,482.54 0.16% 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03,208.98 1.57% 89,492.75 1.58% 201,414.96 2.89% 流动资产合计 4,231,515.61 64.24% 3,500,331.40 61.63% 4,992,695.47 71.54% 其他权益工具 48,078.00 0.73% 48,078.00 0.85% 0.00 0.00% 投资 长期应收款 13,203.13 0.20% 12,160.66 0.21% 22,259.08 0.32% 长期股权投资 546,959.20 8.30% 469,264.86 8.26% 476,673.47 6.83% 投资性房地产 4,705.00 0.07% 8,064.76 0.14% 8,020.28 0.11% 固定资产(合 1,138,028.62 17.28% 961,292.28 16.93% 923,678.93 13.23% 计) 固定资产 1,137,257.05 17.26% 960,463.61 16.91% 922,478.64 13.22% 固定资产清理 771.57 0.01% 828.67 0.01% 1,200.30 0.02% 137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在建工程 81,648.43 1.24% 190,214.34 3.35% 96,599.72 1.38% 使用权资产 13,898.99 0.21% 19,822.03 0.35% 14,376.63 0.21% 无形资产 243,843.38 3.70% 254,909.69 4.49% 277,227.71 3.97% 开发支出 10,987.38 0.17% 0.00 0.00% 0.00 0.00% 长期待摊费用 0.00 0.00% 13.04 0.00% 33.46 0.00% 递延所得税资 254,471.07 3.86% 215,099.38 3.79% 167,653.96 2.40% 产 非流动资产合 2,355,823.19 35.76% 2,178,919.05 38.37% 1,986,523.23 28.46% 计 资产总计 6,587,338.79 100.00% 5,679,250.45 100.00% 6,979,218.70 100.00%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6,979,218.70 万元、 5,679,250.45 万元和 6,587,338.79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1.54%、 61.63%和 64.24%,主要为货币资金、存货;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8.46%、 38.37%和 35.76%,主要为固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 (1)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上市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3,076,126.27 万元、2,104,147.34 万元和 2,292,071.09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4.08%、37.05% 和 34.80%,2022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 971,690.76 万元,主要系公司产品 销量受行业需求萎缩等多重因素影响有所下降,以及支付到期的应付款项,导致公司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所致。2023 年末货币资金较 2022 年末变化不大。 2)存货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上市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926,812.05 万元、 638,273.99 万元和 921,097.14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3.28%、11.24%和 13.98%。 2022 年末存货账面价值减少,主要受商用车市场需求减弱影响,公司相应加强库存商 品管理,降低库存商品储备,导致库存商品账面价值较上一年末减少。2023 年末存货 账面价值增加较大,主要系 2023 年商用车市场回暖,销量增加较大,年底备货量也相 应增加。 3)应收款项融资 138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上市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 530,501.83 万元、 346,165.35 万元和 487,812.70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60%、6.10%和 7.41%。2022 年末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减少,主要系商用车市场需求减弱,产品销量及收入大幅下 降,客户通过票据方式支付货款的金额有所减少所致,应收款项融资也相应减少。2023 年商用车市场回暖,公司产销量及收入也大幅增加,年末应收款项融资也相应增加。 (2)非流动资产 1)固定资产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上市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922,478.64 万元、960,463.61 万元和 1,137,257.05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3.22%、16.91%和 17.26%,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新增产线、生产线升级、生产线 扩建等投资所致。 2)长期股权投资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上市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 476,673.47 万元、 469,264.86 万元和 546,959.20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83%、8.26%和 8.30%。2022 年末长期股权投资减少主要系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分配股利 4.29 亿元所致。2023 年末长 期股权投资增加主要系新增投资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6.71 亿元所致。 2、负债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各年末,上市公司的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票据及应 2,826,543.61 68.30% 1,923,220.17 58.15% 2,762,760.42 63.44% 付账款 应付票据 1,176,986.47 28.44% 919,859.30 27.81% 1,306,270.42 29.99% 应付账款 1,649,557.14 39.86% 1,003,360.87 30.34% 1,456,490.00 33.44% 预收款项 64.12 0.00% 186.19 0.01% 171.29 0.00% 合同负债 220,469.26 5.33% 162,952.47 4.93% 270,064.25 6.20% 应付职工薪酬 40,203.99 0.97% 43,664.82 1.32% 36,445.04 0.84% 应交税费 12,922.24 0.31% 30,121.18 0.91% 17,394.85 0.40% 其他应付款 530,505.70 12.82% 609,545.27 18.43% 738,322.32 16.95% 一年内到期的 2,717.12 0.07% 3,299.84 0.10% 4,706.05 0.11% 非流动负债 139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流动负债 21,445.60 0.52% 13,358.43 0.40% 26,747.94 0.61% 流动负债合计 3,654,871.65 88.31% 2,786,348.37 84.25% 3,856,612.17 88.56% 租赁负债 3,049.40 0.07% 5,481.46 0.17% 8,830.72 0.20% 长期应付职工 67,295.76 1.63% 70,731.09 2.14% 76,452.90 1.76% 薪酬 预计负债 73,571.03 1.78% 87,546.88 2.65% 125,748.73 2.89% 递延所得税负 41,507.18 1.00% 45,004.21 1.36% 40,015.52 0.92% 债 递延收益-非 298,367.84 7.21% 312,198.57 9.44% 247,307.28 5.68%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 483,791.21 11.69% 520,962.21 15.75% 498,355.16 11.44% 计 负债合计 4,138,662.86 100.00% 3,307,310.57 100.00% 4,354,967.33 100.00%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上市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4,354,967.33 万元、 3,307,310.57 万元和 4,138,662.86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88.56%、 84.25%和 88.31%,主要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和其他应付款;非流动负债 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1.44%、15.75%和 11.69%,主要为递延收益。 (1)流动负债 1)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上市公司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 2,762,760.42 万元、1,923,220.17 万元和 2,826,543.61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63.44%、 58.15%和 68.30%。2022 年末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金额较 2021 年末减少 839,540.25 万 元,主要系 2022 年商用车行业整体处于低谷期,市场需求大幅减少,公司的产销量大 幅下降,采购量也相应减少所致。2023 年末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金额较 2022 年末增加 903,323.44 万元,主要系 2023 年中国商用车市场终端需求改善,市场复苏明显,公司 产销量大幅增加,采购量也相应增加导致。 2)合同负债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上市公司的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 270,064.25 万元、162,952.47 万元和 220,469.26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6.20%、4.93%和 5.33%。 2022 年末合同负债金额较 2021 年末减少 107,111.78 万元,主要系受商用车市场需求减 弱影响,销量及收入大幅下降,公司预收客户的货款减少所致。2023 年末合同负债金 140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额较 2022 年末增加 57,516.79 万元,主要系 2023 年商用车市场回暖,公司产销量及收 入也大幅增加,公司预收客户的货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付款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上市公司的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738,322.32 万元、609,545.27 万元和 530,505.70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6.95%、18.43%和 12.82%。2022 年末其他应付款金额较 2021 年末减少 128,777.05 万元,主要系应付费用 款结算导致。2023 年末其他应付款金额较 2022 年末减少 79,039.57 万元,主要系应付 工程设备款结算导致。 (2)非流动负债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上市公司的递延收益金额分别为 247,307.28 万元、312,198.57 万元和 298,367.84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5.68%、9.44%和 7.21%。 2022 年末金额较 2021 年末增加 64,891.29 万元,主要系收到商务车广汉基地土地补偿 款 5.56 亿元、收到柳州退城进园项目补贴 5.38 亿元所致。2023 年末金额较 2022 年末 减少 13,830.73 万元,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摊销计入损益。 3、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末,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偿债能力指标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16 1.26 1.29 速动比率(倍) 0.91 1.03 1.05 资产负债率 62.83% 58.23% 62.40%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注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29、1.26 和 1.16, 速动比率分别为 1.05、1.03 和 0.91,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2.40%、58.23%和 62.83%,2022 年末资产负债率较低,主要系 2022 年商用车行业整体处于低谷期、市场需求大幅减少, 公司的产销量大幅下降,采购量减少,年末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余额较低所致。公司偿 债能力总体保持稳定。 4、营运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的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141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营运能力指标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 1.04 0.61 1.4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4.74 35.71 96.09 存货周转率(次) 7.52 4.50 6.08 注 1:应收账款周转率=当期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 注 2:总资产周转率=当期营业收入/〔(期初总资产账面价值+期末总资产账面价值)/2〕 注 3:存货周转率=当期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价值+期末存货账面价值)/2〕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上市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1.47、0.61 和 1.04,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96.09、35.71 和 44.74,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6.08、4.50 和 7.52。2022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上一年度大幅降低,主要原因为受宏观和行业 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总收入下滑幅度较大,且下游客户付款周期存在一定程度的延长。 同时,受营业总收入下降影响,公司 2022 年营业成本相应下降,导致公司存货周转率 亦较上一年度有所降低。2023 年商用车行业逐步走出低谷,公司产销量及收入大幅增 加,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也大幅好转。 (二)本次交易前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1、经营成果分析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的利润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占营业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收入比 入比例 入比例 例 营业总收入 6,390,453.25 100.00% 3,833,174.71 100.00% 9,875,124.27 100.00% 营业成本 5,862,963.57 91.75% 3,525,217.09 91.97% 8,880,933.88 89.93% 税金及附加 26,216.91 0.41% 20,779.82 0.54% 36,679.17 0.37% 销售费用 160,549.52 2.51% 125,588.22 3.28% 175,434.41 1.78% 管理费用 193,127.95 3.02% 204,033.94 5.32% 245,359.72 2.48% 研发费用 298,225.79 4.67% 289,565.51 7.55% 332,894.67 3.37% 财务费用 -91,538.99 -1.43% -105,260.08 -2.75% -122,063.50 -1.24% 其中:利息 380.15 0.01% 556.08 0.01% 753.38 0.01% 费用 减:利息收 76,857.05 1.20% 94,434.26 2.46% 93,199.13 0.94% 入 加:其他收 61,289.15 0.96% 163,806.01 4.27% 33,985.08 0.34% 益 投资净收益 28,232.88 0.44% 23,691.82 0.62% 73,591.41 0.75% 其中:对联 34,798.01 0.54% 34,658.88 0.90% 70,607.89 0.72% 营企业和合 142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占营业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收入比 入比例 入比例 例 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 资产减值损 -20,162.66 -0.32% -42,428.86 -1.11% -22,978.10 -0.23% 失 信用减值损 -5,355.40 -0.08% 91.92 0.00% -2,426.86 -0.02% 失 资产处置收 19,266.95 0.30% 87,103.11 2.27% 45.85 0.00% 益 营业利润 24,179.43 0.38% 5,514.22 0.14% 408,103.30 4.13% 加:营业外 19,783.78 0.31% 15,399.72 0.40% 5,527.80 0.06% 收入 减:营业外 2,446.33 0.04% 2,656.77 0.07% 2,713.32 0.03% 支出 利润总额 41,516.87 0.65% 18,257.17 0.48% 410,917.78 4.16% 减:所得税 -34,785.63 -0.54% -18,487.24 -0.48% 20,905.00 0.21% 净利润 76,302.50 1.19% 36,744.41 0.96% 390,012.78 3.95% 持续经营净 76,302.50 1.19% 36,744.41 0.96% 390,012.78 3.95% 利润 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 76,302.50 1.19% 36,744.41 0.96% 390,012.78 3.95% 净利润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9,875,124.27 万元、 3,833,174.71 万元和 6,390,453.25 万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390,012.78 万元、36,744.41 万元和 76,302.50 万元。2022 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归母净利润较 2021 年分别下降 61.18% 及 90.58%,主要系 2022 年商用车行业整体处于低谷期、市场需求大幅减少等因素影响; 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归母净利润较 2022 年分别上升 66.71%及 107.66%,主要系 2023 年国内经济整体向好发展,各项稳经济政策陆续落地,商用车行业逐步走出低谷,市场 需求回暖,公司产销量大幅增加,公司经营业绩改善所致。 2、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毛利率 8.25% 8.03% 10.07% 净利率 1.19% 0.96% 3.9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07 0.84 注 1: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143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注 2: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注 3: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10.07%、8.03%和 8.25%, 净利率分别为 3.95%、0.96%和 1.19%,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0.84 元/股、0.07 元/股和 0.17 元/股,2022 年度相关指标在各期中最低,主要系当年商用车行业整体处于低谷期、 市场需求大幅减少,公司产销量大幅减少,公司经营业绩下降导致。2023 年国内经济 整体向好发展,商用车终端市场需求回暖,公司产销量回升,经营业绩改善,相关指标 也较 2022 年上升,但尚未恢复到 2021 年水平。 二、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行业地位及竞争状况 (一)行业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的经营属性 属于金融业大类下的货币金融服务(行业代码 J66)。 1、行业主管部门 目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是我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主要监管机构,依法对除 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 监管、持续监管,维护金融业合法、稳健运行。 2003 年 4 月之前,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金融业的主要监管机构。2003 年 4 月,原 中国银监会成立,接管以往由中国人民银行担任的中国银行业主要监管机构的角色。 2018 年 3 月,原中国银保监会成立,将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保监会的职责整合,依照法 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和保险业。2023 年 3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 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在中国银保监会基础上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监 督管理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 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外,我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还接受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督和 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我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144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企业集 团财务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等。 (二)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企业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产物,最早成立于 1987 年, 30 多年以来,伴随大型集团公司的成长,财务公司行业的规模也持续增长。 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底,全国存续的财务公司数量为 241 家。据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统计,截至 2022 年末,全行业资产规模为 8.89 万亿元, 较 2016 年增长 87%,涵盖的企业集团和成员单位涵盖交通运输、电力、石油化工、钢 铁、机械制造、民生消费等 17 个行业。据第一财经报道,企业预警通数据统计已披露 2023 年报数据的 109 家财务公司截至 2023 年末的总资产合计达到 4.38 万亿元。在这些 财务公司中,头尾部机构的资产规模分化较为明显。截至 2023 年底,上述已披露数据 的财务公司中,资产规模前十名的公司,资产规模总计为 2.18 万亿元,占行业总资产 规模的比例接近 50%。部分央企下属的财务公司 2023 年度统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总资产 总负债 营业总收入 净利润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63.95 5,281.05 4,408.87 178.34 63.12 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75.00 2,755.85 2,423.69 46.70 29.30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9.51 2,344.09 2,218.47 35.59 9.30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100.00 1,740.42 1,529.45 66.54 17.86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63.40 1,467.36 1,322.77 12.19 5.63 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90.00 1310.09 1,181.50 21.23 6.50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3.86 971.64 850.15 24.67 8.87 中建财务有限公司 150.00 927.65 733.65 28.12 11.29 数据来源:Wind (三)影响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1、有利因素 2024 年 4 月 29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促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规范 健康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旨在推进财务公司坚守主责主业,坚持差异化、 特色化、专业化发展,为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发挥必要有益的补充作用。《指导意见》提 145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了财务公司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包括 坚持功能定位、坚持深化改革、坚持差异发展、坚持底线思维。 坚守特色化功能定位方面,《指导意见》要求财务公司坚持内部金融服务属性,紧 密围绕企业集团主业提供金融服务,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整体运营成本,切实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严禁在同业市场上过度融资,防止异化为 企业集团对外融资的通道和工具。 深化公司治理机制改革方面,《指导意见》要求财务公司坚持党建引领,强化股东 股权管理,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全面深化行业文化建设;《指导意见》明确,企业 集团应当正确认识财务公司功能定位,维护财务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建立科学的经营考 评机制。严禁企业集团滥用股东权利,越权干预财务公司经营管理。 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方面,《指导意见》要求财务公司防控信用风险、紧盯流动 性风险、重点关注对外业务风险、扎实有序化解存量风险、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等。 2、不利因素 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多变,发展环境不利。当前国际经济形势不确定性、不稳定性上 升,国内经济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但短期内经济增速下行,不少企业集团承 受成本上升、需求乏力、利润下降的压力,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甚至面临流动性大考。 同时,近年来个别财务公司违法违规经营导致风险爆发,倒逼监管出重拳进行整顿,并 通过修改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提高准入门槛、缩减业务范围、严控监管指标,财务公司发 展受到考验。 金融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发展潜力不足。财务公司主要从事集团成员企业的结算、 存款、贷款等服务,与商业银行业务范围的同质化程度较大,金融产品缺乏创新性和竞 争力。金融脱媒和新兴金融业态加剧了金融机构竞争态势,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网点、 产品、技术和规模优势深度介入财务公司的传统市场,冲击财务公司的传统经营优势。 同时,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加速,逐步改变资金价格双轨制格局,使得存贷利差进一步 收窄。财务公司粗放的经营管理模式、无差别化的产品定价、被动的存贷款管理面临严 峻的挑战。 (四)行业进入壁垒 1、资本壁垒 146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财务公司设立准入门槛较高,对母公司、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有较高要求。根据《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母公司最近 1 个会计年度末的实收资本不低于 5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财务公司注 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 1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银保监会根据财务公司的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调整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的 最低限额。 2、人才壁垒 财务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的内部银行,业务覆盖面广,对专业化人才要求较高。根据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设立财务公司需要有符合任职资格条 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且在风险管理、资金管理、信贷管理、结算等关键岗位上 至少各有 1 名具有 3 年以上相关金融从业经验的人员;财务公司从业人员中从事金融或 财务工作 3 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5 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 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引进 1 名具有 5 年以上银行业从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五)行业发展趋势 1、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 财务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 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财务顾 问等业务。除此以外,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经批准后,可以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 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等其他业务。 财务公司的存在形同企业集团的“内部银行”。按照监管规定,财务公司归集资金 后同样需要按比例缴纳存款准备金。但与一般商业银行不同的是,财务公司的服务对象 主要是内部成员,而且,当前财务公司仍然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支付清算系统外,统一执 行对外支付操作时仍以银行为中介。 2022 年 10 月,原中国银保监会修订发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明确规 定了财务公司的职能定位,即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 要经营目标是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 2、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147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指导意见》引导财务公司充分发挥贴近实业优势,持续加大对国家重点领域支持 力度,同时深化公司治理机制改革,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指导意见》再度强调财务公司的基本原则,即坚持“依托集团、服务集团”功能 定位,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具体来看,财务公司要坚守主责主业,发挥企业 集团内源融资的作用,实现集团内部资金统筹调度,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整体运营成本;配合集团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提升支付结算效 率,加速资金循环;紧密围绕企业集团主业提供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量。 《指导意见》同时划清了禁止行为“红线”,要求财务公司不应成为企业集团的营 利中心,严禁在同业市场上过度融资,防止异化为企业集团对外融资的通道和工具。严 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不得协助企业集团通过票据业务拖欠企业账款。 (六)标的公司竞争力分析 1、功能平台优势 按照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对财务公司功能定位,一汽财务拥有一汽集团“资金归 集、资金结算、资金监控和金融服务”四大平台功能。在支持一汽集团战略发展,降低 财务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2、金融牌照优势 经过多年业务创新和市场磨练,一汽财务除拥有境内《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规定的主要业务资质和金融牌照外,还获批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资格和跨国公司 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资格。依托集团,财务公司拥有客户信息充分、金融资源便利、 交易成本低、信用等级高等多方面独特优势,具备快速适应市场环境变化、转型发展的 基础和能力,具有独特竞争力。 3、人力资源优势 一汽财务具有一支有发展潜力的、高端的人才队伍。一汽财务员工具有学历高、专 业性强的特点,既有年轻富有朝气的一线青年员工,也有工作经验丰富、业务熟练的中 层骨干。 三、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48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资产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734,946.90 44.51% 5,686,068.57 32.67% 3,017,664.82 21.17% 拆出资金 218,033.30 1.25% 130,073.01 0.7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4,833.60 1.18% 201,854.37 1.16% 376,261.62 2.64% 预付款项 115.48 0.00% 104.46 0.00% 718.00 0.01% 其他应收款 2,714.59 0.02% 1,948.13 0.01% 6,519.48 0.05% 其他流动资产 51,745.69 0.30% 57,477.63 0.33% 60,426.80 0.42% 流动资产合计 8,212,389.58 47.25% 6,077,526.17 34.92% 3,461,590.71 24.2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6,226,623.35 35.83% 7,221,130.82 41.49% 6,590,139.16 46.22% 债权投资 2,351,448.39 13.53% 3,420,994.86 19.66% 2,581,906.23 18.11% 其他债权投资 5,241.98 0.03% 5,174.15 0.03% 5,084.42 0.04% 长期应收款 280,125.74 1.61% 368,593.72 2.12% 1,377,346.91 9.66% 其他非流动金融 3,611.27 0.02% 6,459.54 0.04% 34,010.73 0.24% 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115.95 0.00% 127.84 0.00% 156.38 0.00% 固定资产 14,808.90 0.09% 15,430.84 0.09% 16,154.78 0.11% 使用权资产 726.74 0.00% 884.42 0.01% 1,305.00 0.01% 无形资产 28,308.83 0.16% 29,007.14 0.17% 27,475.25 0.19% 长期待摊费用 216,971.06 1.25% 222,428.21 1.28% 123,522.81 0.87%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813.87 0.22% 36,408.04 0.21% 38,665.18 0.27%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139.20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9,166,796.08 52.75% 11,326,639.59 65.08% 10,795,906.05 75.72% 资产总计 17,379,185.66 100.00% 17,404,165.76 100.00% 14,257,496.76 100.00% 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5 月末,标的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1,425.75 亿元、 1,740.42 亿元和 1,737.92 亿元。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总资产规模波动上升,主要原因为流 动资产增长。标的公司的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发放贷款和垫款、债权投资、长期应收 款构成。 (1)货币资金 149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存款 6,912,539.68 5,006,837.00 2,490,448.17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822,076.62 670,498.34 509,477.11 其他货币资金 330.60 8,733.23 17,739.54 合计 7,734,946.90 5,686,068.57 3,017,664.82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301.77 亿元、568.61 亿元、773.49 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1.17%、32.67%、44.51%,规模和占比均持续上升,标 的公司货币资金主要来源于成员单位存款。2023 年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期初增长 88.43%,主要原因为标的公司吸收存款规模增长;2024 年 5 月末货币资金余额较 2023 年末增长 36.03%,主要系标的公司贷款、债权投资规模收缩所致。 (2)发放贷款和垫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发放贷款和垫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个人贷款和垫款 4,812,108.59 5,659,678.10 5,554,989.08 企业贷款和垫款 1,530,567.66 1,673,380.32 1,151,999.80 其中:贷款 1,494,672.81 1,642,926.78 802,684.35 贴现 35,894.84 30,453.53 349,315.45 贷款和垫款总额 6,342,676.25 7,333,058.42 6,706,988.88 减:贷款损失准备 116,052.90 111,927.60 116,849.73 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 6,226,623.35 7,221,130.82 6,590,139.16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别为 659.01 亿元、722.11 亿元、622.66 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6.22%、41.49%、35.83%。由个人贷款和垫款及企业贷 款和垫款构成,以个人贷款和垫款为主。2023 年末发放贷款和垫款较期初增长 9.57% 主要系企业贷款增长所致,2024 年 5 月末放贷款和垫款较 2023 年末减少 13.77%主要由 于个人贷款规模收缩。 (3)债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债权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50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金融债券: 账面余额 216,100.88 291,554.59 130,394.80 减值准备 186.67 256.22 61.13 账面价值 215,914.21 291,298.37 130,333.67 同业存单: 账面余额 2,136,101.77 3,130,731.29 2,451,954.42 减值准备 567.58 1,034.80 381.86 账面价值 2,135,534.19 3,129,696.49 2,451,572.55 债权投资账面价值 2,351,448.39 3,420,994.86 2,581,906.23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债权投资分别为 258.19 亿元、342.10 亿元、235.14 亿元, 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8.11%、19.66%、13.53%。标的公司债权投资主要为同业存单, 报告期内债权投资的变动主要受标的公司对同业存单投资政策的影响。 (4)长期应收款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长期应收款分别为 137.73 亿元、36.86 亿元和 28.01 亿元,占 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66%、2.12%和 1.61%,该科目核算内容为标的公司融资租赁业 务。报告期内长期应收款规模逐年下降,主要原因为标的公司根据监管规定停止新增融 资租赁业务,存量融资租赁业务陆续到期。 2、负债结构及其变化分析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负债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预收款项 478.32 0.00% 9.09 0.00% 5.86 0.00% 吸收存款及同业 14,995,823.68 98.59% 15,013,256.82 98.16% 11,682,752.53 95.90% 存放 应付职工薪酬 6,966.05 0.05% 8,655.45 0.06% 6,823.79 0.06% 应交税费 21,202.51 0.14% 28,763.66 0.19% 38,653.55 0.32% 其他应付款 153,929.38 1.01% 200,296.23 1.31% 289,187.91 2.37% 一年内到期的非 436.59 0.00% 571.36 0.00% - -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5,705.83 0.04% 5,653.14 0.04% 8,188.95 0.07% 流动负债合计 15,184,542.36 99.83% 15,257,205.76 99.76% 12,025,612.58 98.72% 非流动负债: 151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租赁负债 347.07 0.00% 400.87 0.00% 1,212.58 0.01% 长期应付职工薪 64.69 0.00% 69.00 0.00% 78.00 0.00% 酬 预计负债 797.41 0.01% 814.06 0.01% 785.36 0.01% 递延收益 5,208.33 0.03% 5,416.67 0.04% 5,916.67 0.0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52.14 0.01% 1,054.51 0.01% 427.47 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17,290.68 0.11% 29,588.25 0.19% 147,873.83 1.21%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360.32 0.17% 37,343.36 0.24% 156,293.91 1.28% 负债合计 15,209,902.68 100.00% 15,294,549.12 100.00% 12,181,906.49 100.00% 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5 月末,标的公司总负债分别为 1,218.19 亿元、 1,529.45 亿元和 1,520.99 亿元。标的公司负债主要为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占负债总额 比重为 95.90%、98.16%、98.59%。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总负债有较大幅度上升,主要原 因为吸收存款增长。 (1)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存入保证金 50,452.00 56,348.80 104,465.26 活期存款 8,023,258.58 4,795,247.86 3,586,664.33 定期存款 3,737,797.06 2,575,722.23 3,352,203.48 通知存款 3,115,712.04 7,464,961.53 4,589,066.84 应付利息 67,267.56 119,672.58 49,245.28 委托存款 1,336.43 1,303.82 1,107.35 合计 14,995,823.68 15,013,256.82 11,682,752.53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主要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2023 年年末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较期初增长 28.51%,主要系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增长 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 5 月末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85.44%、87.88%和 87.52%,基本保持稳定。 标的公司通过对资本充足率水平进行及时监控、分析和报告,采取包括控制资产增 速、调整风险资产结构、提高内部资本积累、从外部补充资本等各项措施,确保各级资 152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充足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和内部管理需要,抵御潜在风险,支持各项业务的健康可持 续发展。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本充足率满足各项法定监管要求。 (二)盈利能力分析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经审计的利润 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68,330.41 665,435.99 657,074.58 其中:营业收入 2,200.15 4,009.92 3,147.98 利息收入 265,798.59 660,414.31 650,606.10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31.67 1,011.75 3,320.50 二、营业总成本 183,779.92 408,938.00 390,005.76 其中:营业成本 11.89 28.53 28.53 利息支出 114,117.68 252,587.48 249,887.05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48,283.20 100,022.62 87,800.05 税金及附加 1,148.45 2,771.31 3,880.74 管理费用 20,218.69 53,528.06 48,409.38 加:其他收益 318.55 820.81 863.7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206.36 -9,475.15 3,340.67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6.53 397.32 1,446.0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3,006.79 14,219.32 -9,174.72 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93.93 657.73 -2,405.4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51 41.82 - 三、营业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94,727.18 263,159.83 261,139.12 加:营业外收入 9.51 131.54 19.09 减:营业外支出 - 30.06 0.28 四、利润总额(损失以“-”号填列) 94,736.69 263,261.31 261,157.92 减:所得税费用 35,027.40 84,631.99 80,536.62 五、净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59,709.30 178,629.31 180,621.3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总收入分别为 657,074.58 万元、665,435.99 万元和 268,330.41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80,621.30 万元、178,629.31 万元、59,709.30 万元,收 入、净利润规模总体稳定。 1、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利息收入、利息支出结构如下: 153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发放贷款及垫款 197,093.28 485,081.47 461,611.34 其中:个人贷款和垫款 177,189.78 452,506.69 430,932.70 公司贷款和垫款 19,631.16 31,609.04 27,293.95 票据贴现 272.34 965.74 3,384.70 存放同业 26,993.46 41,668.31 49,217.11 存放中央银行 3,734.02 8,882.78 8,392.0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798.28 6,438.86 6,518.15 拆出资金 1,798.25 1,339.82 2,515.56 债券投资 27,451.93 71,861.86 50,997.06 其他 6,929.37 45,141.21 71,354.80 利息收入合计 265,798.59 660,414.31 650,606.10 吸收存款 113,840.89 247,782.09 232,985.34 拆入资金 251.93 1,639.40 11,973.96 同业存放 - - 29.6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 2,149.49 3,678.02 其他 24.86 1,016.50 1,220.13 利息支出合计 114,117.68 252,587.48 249,887.05 利息净收入 151,680,90 407,826.83 400,719.05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利息收入分别为 650,606.10 万元、660,414.31 万元、265,798.59 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02%、99.06%、99.25%,利息收入主要来自发放 贷款及垫款、存放同业、债券投资。报告期内,受放贷规模变化和各类生息资产利率波 动的影响,标的公司各期利息收入规模总体稳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利息支出分别为 249,887.05 万元、252,587.48 万元、114,117.68 万元,占营业总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64.07%、61.77%、62.09%,利息支出主要为吸收集 团成员单位存款利息。报告期内,受吸收存款规模变化和各类计息负债利率波动的影响, 标的公司各期利息支出规模总体稳定。 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31.67 1,011.75 3,320.50 代理业务手续费 106.88 126.10 95.78 154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信托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 130.45 791.32 3,130.38 信托承诺手续费及佣金 94.34 94.34 94.34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48,283.20 100,022.62 87,800.05 消费信贷手续费 48,053.06 98,921.87 86,445.82 银行结算手续费 230.14 1,100.75 1,354.2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47,951.53 -99,010.86 -84,479.55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分别为 3,320.50 万元、1,011.75 万元、331.67 万元,由代理业务手续费、信托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信托承诺手续费及佣金构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分别为 87,800.05 万元、100,022.62 万元、 48,283.20 万元,占营业总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22.51%、24.46%、26.27%,包括银行结算 手续费和消费信贷手续费。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规模及占比提升,为 消费信贷手续费增长所致。 3、其他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租赁资产 633.84 1,686.37 1,508.10 赔偿金、违约金收入 1,566.31 2,299.75 1,587.83 其他 - 23.80 52.06 合计 2,200.15 4,009.92 3,147.98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3,147.98 万元、4,009.92 万元、2,200.15 万元,主要由租赁资产收入和赔偿金、违约金收入构成。 4、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职工薪酬 7,222.26 17,917.23 18,478.85 中介费 4,525.96 12,738.53 11,155.70 无形资产摊销 2,393.42 4,328.63 3,157.07 五险一金 1,983.04 4,369.83 4,201.88 固定资产折旧 736.43 1,832.28 1,780.91 财产使用费 679.34 2,006.30 2,144.68 155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业务宣传费 1,091.21 5,621.44 2,635.17 差旅费 384.27 991.89 415.94 劳务用工费 165.75 322.72 328.76 邮电费 158.30 363.64 416.12 职工福利费 157.61 685.67 676.90 工会经费 78.60 358.34 369.58 水电费 67.29 169.19 208.53 企业年金 62.83 161.18 214.75 职工教育经费 58.95 268.76 277.18 投资费用 6.78 31.64 19.52 其他费用 446.67 1,360.78 1,927.85 合计 20,218.69 53,528.06 48,409.38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呈增长趋势,2023 年管理费用较 2022 年增长 10.57%, 主要系 2023 年业务宣传费、无形资产摊销、中介费有所增加。 5、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222.88 4,133.08 6,924.99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333.45 -15,358.33 -500.18 债权投资处置收益 6,316.93 1,750.09 -3,084.14 合计 6,206.36 -9,475.15 3,340.67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3,340.67 万元、-9,475.15 万元、6,206.36 万元。 2023 年标的资产投资收益为负,主要系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 6、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 3,006.79 14,219.32 -9,174.72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9,174.72 万元、14,219.32 万元、 3,006.79 万元。2022 年度标的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负,主要原因为投资的交易性金 融资产价格下跌所致,2023 年后标的公司应监管规定未再持有非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 156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7、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发放贷款及垫款坏账损失 -2,237.75 1,963.37 -11,809.42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2,613.60 147.38 9,824.85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280.56 -954.73 -338.3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80.62 -470.11 184.29 表外信贷承诺损失准备 16.65 -28.70 -273.14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1.50 0.52 6.32 合计 493.93 657.73 -2,405.48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2,405.48 万元、657.73 万元、493.93 万元。 其中,2022 年标的公司发放贷款及垫款坏账损失为 11,809.42 万元,系贷款业务规模较 2021 年末大幅增加导致。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每股收益等 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可回收现金流,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减轻公司未来的项目 资金投入压力,缓解现金流风险,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 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增 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将努力提升公司的可持续经 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优化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保持现有经营管理团队稳定的基础上,大力支持主 业发展、继续做大做强,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并利用资本市 场的平台不断开拓市场份额和业务范围,提升其在行业中的综合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157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 影响 1、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致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5 月/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总资产 8,073,289.17 8,117,554.03 6,587,338.79 6,645,946.53 总负债 5,662,208.30 5,662,208.30 4,138,662.86 4,138,662.86 净资产 2,411,080.87 2,455,345.73 2,448,675.94 2,507,283.67 归属于母公司所 2,411,080.87 2,455,345.73 2,448,675.94 2,507,283.67 有者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 3,113,279.80 3,113,279.80 6,390,453.25 6,390,453.25 利润总额 17,951.03 3,599.94 41,516.87 6,431.42 净利润 31,924.07 17,572.99 76,302.50 41,217.04 归属于母公司所 31,924.07 17,572.99 76,302.50 41,217.04 有者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7 0.04 0.17 0.09 /股) 如上表所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有所提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所下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回笼资 金,可以优化上市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偿债能力和资产流动性,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的回报能力,上 市公司将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积极采取填补每股收益的相关措施,保护中小股东 权益。同时,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对公司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 概况”之“六、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2、对偿债能力和财务安全性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 后,上市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158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资产负债率 70.14% 69.75% 62.83% 62.27% 流动比率(倍) 1.10 1.19 1.16 1.29 速动比率(倍) 0.96 1.05 0.91 1.04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3 年末、2024 年 5 月末的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2023 年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提升,2024 年 5 月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略有提升,未 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可提前回收已投入的资本金, 减轻公司未来的项目资金投入压力,降低公司的投资及运营风险,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财 务安全性。 3、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上市公司资本性支出事项,对于上市公司资本性 支出无影响。 4、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及执行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方案事宜。 5、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中介机构费用均按照市场收费水 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59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资产最近两年一期财务信息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经审计的财务 报表数据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734,946.90 5,686,068.57 3,017,664.82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218,033.30 130,073.0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4,833.60 201,854.37 376,261.62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115.48 104.46 718.00 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 - - - 其他应收款 2,714.59 1,948.13 6,519.4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51,745.69 57,477.63 60,426.80 流动资产合计 8,212,389.58 6,077,526.17 3,461,590.7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6,226,623.35 7,221,130.82 6,590,139.16 债权投资 2,351,448.39 3,420,994.86 2,581,906.23 其他债权投资 5,241.98 5,174.15 5,084.42 长期应收款 280,125.74 368,593.72 1,377,346.91 长期股权投资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611.27 6,459.54 34,010.73 投资性房地产 115.95 127.84 156.38 160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固定资产 14,808.90 15,430.84 16,154.78 在建工程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726.74 884.42 1,305.00 无形资产 28,308.83 29,007.14 27,475.25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216,971.06 222,428.21 123,522.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813.87 36,408.04 38,665.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139.20 非流动资产合计 9,166,796.08 11,326,639.59 10,795,906.05 资产总计 17,379,185.66 17,404,165.76 14,257,496.7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 - 预收款项 478.32 9.09 5.86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14,995,823.68 15,013,256.82 11,682,752.53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6,966.05 8,655.45 6,823.79 应交税费 21,202.51 28,763.66 38,653.55 其他应付款 153,929.38 200,296.23 289,187.91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36.59 571.36 - 其他流动负债 5,705.83 5,653.14 8,188.95 流动负债合计 15,184,542.36 15,257,205.76 12,025,612.5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租赁负债 347.07 400.87 1,212.58 161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64.69 69.00 78.00 预计负债 797.41 814.06 785.36 递延收益 5,208.33 5,416.67 5,916.67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52.14 1,054.51 427.47 其他非流动负债 17,290.68 29,588.25 147,873.83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360.32 37,343.36 156,293.91 负债合计 15,209,902.68 15,294,549.12 12,181,906.49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国家资本 - - - 国有法人资本 929,994.00 929,994.00 929,994.00 集体资本 - - - 民营资本 70,006.00 70,006.00 70,006.00 外商资本 - - - 实收资本净额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资本公积 50,153.42 50,153.42 50,153.42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5.01 47.97 -35.19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165,855.75 163,526.05 148,929.90 一般风险准备 319,341.64 319,341.64 269,267.57 未分配利润 506,470.70 455,288.64 489,010.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041,826.52 1,988,357.72 1,957,326.15 少数股东权益 127,456.46 121,258.92 118,264.12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69,282.98 2,109,616.64 2,075,590.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7,379,185.66 17,404,165.76 14,257,496.76 (二)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68,330.41 665,435.99 657,074.58 其中:营业收入 2,200.15 4,009.92 3,147.98 利息收入 265,798.59 660,414.31 650,606.10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31.67 1,011.75 3,320.50 二、营业总成本 183,779.92 408,938.00 390,005.76 其中:营业成本 11.89 28.53 28.53 162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利息支出 114,117.68 252,587.48 249,887.05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48,283.20 100,022.62 87,800.05 税金及附加 1,148.45 2,771.31 3,880.74 销售费用 - - - 管理费用 20,218.69 53,528.06 48,409.38 研发费用 - - - 财务费用 - - - 其他 - - - 加:其他收益 318.55 820.81 863.7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206.36 -9,475.15 3,340.67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6.53 397.32 1,446.08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006.79 14,219.32 -9,174.7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93.93 657.73 -2,405.4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51 41.8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4,727.18 263,159.83 261,139.12 加:营业外收入 9.51 131.54 19.09 减:营业外支出 - 30.06 0.2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4,736.69 263,261.31 261,157.92 减:所得税费用 35,027.40 84,631.99 80,536.6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9,709.30 178,629.31 180,621.30 (一)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3,511.76 160,652.83 163,987.54 2.少数股东损益 6,197.54 17,976.48 16,633.76 (二)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 59,709.30 178,629.31 180,621.30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2.96 83.07 -44.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42.96 83.16 -44.94 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1 1.61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1.61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2.96 84.37 -46.56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63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1.84 84.76 -41.82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 - - 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1.12 -0.39 -4.74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 - - - 的有效部分)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0.09 0.05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59,666.34 178,712.38 180,576.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53,468.80 160,735.99 163,942.5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6,197.54 17,976.40 16,633.81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25,881.40 3,248,065.59 720,242.24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87,000.00 -130,000.00 260,000.00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 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42,068.16 667,118.95 728,160.95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9,751.61 1,003,278.92 723,263.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8,938.37 4,788,463.45 2,431,667.1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1,053,495.39 613,741.63 -12,871.57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153,877.81 161,189.42 52,910.49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10,572.84 389,043.44 449,973.79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177.82 22,642.50 23,557.23 支付的各项税费 46,905.75 107,875.46 136,010.2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8,332.40 167,876.89 170,745.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1,628.77 1,462,369.33 820,326.12 164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0,567.14 3,326,094.12 1,611,341.0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794,694.25 6,206,982.77 2,196,450.8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668.98 8,635.51 19,926.7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0.06 54.92 -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02,363.29 6,215,673.21 2,216,377.6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1,753.48 7,495.94 6,458.04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696,089.34 6,753,424.40 3,484,282.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7,842.82 6,760,920.33 3,490,740.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4,520.47 -545,247.13 -1,274,362.4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600.00 495,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600.00 495,1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4,686.01 218,335.4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811.62 164,637.22 880,757.0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811.62 309,323.22 1,099,092.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811.62 -264,723.22 -603,992.5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9.13 -34.24 48.7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92,285.12 2,516,089.53 -266,965.1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012,326.11 2,496,236.58 2,763,201.7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904,611.24 5,012,326.11 2,496,236.58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一期备考审阅报告 (一)备考报表编制假设及编制基础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基于如下编制基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订)》 165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6 号”)的要求,本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之目的,编制 了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并按照以下假设基础编制: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假设本次重组已于报告期初(即 2023 年 1 月 1 日)完成, 并依据重组完成后的股权架构、以持续经营为基础进行编制。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1、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923,049.50 2,292,071.09 应收票据 14,416.80 4,462.60 应收账款 1,099,184.03 198,938.62 应收款项融资 679,056.36 487,812.70 预付款项 44,885.60 68,962.11 其他应收款 619,976.49 623,326.23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56,672.98 56,672.98 存货 723,460.38 921,097.14 合同资产 1,782.17 1,758.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2,521.15 22,266.46 其他流动资产 53,817.43 103,208.98 流动资产合计 6,182,149.92 4,723,904.22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12,945.87 13,203.13 长期股权投资 115,419.32 113,178.3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8,078.00 48,078.00 投资性房地产 4,654.35 4,705.00 固定资产 1,096,263.82 1,138,028.62 在建工程 114,168.39 81,648.43 使用权资产 12,087.45 13,898.99 无形资产 237,846.69 243,843.38 开发支出 18,955.72 10,987.38 166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4,984.51 254,471.07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35,404.11 1,922,042.31 资产总计 8,117,554.03 6,645,946.53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 2,386,538.33 1,176,986.47 应付账款 2,007,531.55 1,649,557.14 预收款项 62.62 64.12 合同负债 111,744.21 220,469.26 应付职工薪酬 55,443.74 40,203.99 应交税费 22,256.61 12,922.24 其他应付款 589,865.11 530,505.70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69,564.44 17.1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252.35 2,717.12 其他流动负债 6,758.38 21,445.60 流动负债合计 5,182,452.92 3,654,871.65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3,144.78 3,049.4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68,083.03 67,295.76 预计负债 74,182.09 73,571.03 递延收益 295,635.38 298,367.84 递延所得税负债 38,710.10 41,507.18 非流动负债合计 479,755.38 483,791.21 负债合计 5,662,208.30 4,138,662.8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455,345.73 2,507,283.67 股东权益合计 2,455,345.73 2,507,283.6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8,117,554.03 6,645,946.53 2、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113,279.80 6,390,453.25 167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减:营业成本 2,917,310.06 5,862,963.57 税金及附加 7,336.22 26,216.91 销售费用 70,715.73 160,549.52 管理费用 62,420.56 193,127.95 研发费用 91,562.15 298,225.79 财务费用 -29,993.74 -91,538.99 其中:利息费用 126.16 380.15 利息收入 24,735.05 76,857.05 加:其他收益 26,249.06 61,289.1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994.13 -6,852.5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150.90 -287.4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570.43 -5,355.4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6,335.95 -20,162.6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9.11 19,266.95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346.48 -10,906.03 加:营业外收入 1,546.02 19,783.78 减:营业外支出 292.55 2,446.3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599.94 6,431.42 减:所得税费用 -13,973.05 -34,785.6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572.99 41,217.0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其中: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572.99 41,217.04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572.99 41,217.0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48.80 -329.6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48.80 -329.66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67.99 -470.79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517.00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67.99 46.21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9.19 141.13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8.71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9.19 72.42 六、综合收益总额 18,121.79 -28,326.54 168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8,121.79 -28,326.54 169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一)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前,一汽解放的生产车型涵盖重型、中型、轻型卡车、客车,一汽股 份持股 50.50%的一汽红塔、持股 100%的一汽哈轻从事部分轻型卡车业务,与一汽解放 构成同业竞争。除前述情形外,一汽解放主要业务与一汽集团、一汽股份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从事的主要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仅 涉及出售资产,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同业竞 争。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就本次交易完成后避免与上市公司涉及的同业竞争事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一汽 集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一汽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一汽奔腾出具如下承诺: “(1)本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自 2020 年 4 月 至今,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2)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其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企业(以下简称 “控股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所从事的主 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如果本公司或其控股企业发现任何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 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新业务机会(以下简称“该等新业 务机会”),将立即书面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 条件首先提供给上市公司或其控股企业,上市公司或其控股企业决定放弃该等新业务机 会的,本公司或其控股企业方可从事。 (4)如果上市公司或其控股企业放弃该等新业务机会且本公司或其控股企业从事 该等新业务机会,则上市公司或其控股企业有权随时一次性或分多次向本公司或其控股 170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企业收购在该等新业务机会中的任何股权、资产及其他权益,或由上市公司或其控股企 业根据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选择委托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本公司或其控股企业在该等 新业务机会中的资产或业务。本公司将确保本公司控股企业遵守前述承诺。 (5)本公司的子公司一汽轻型商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轻型汽车”) 下属的一汽哈尔滨轻型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轻公司”)、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 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红塔”,与哈轻公司合称为“轻卡公司”)从事部分轻型 卡车业务,但目前处于停产或亏损状态,其负担较重且盈利状况不稳定。本公司承诺, 将实际控制的哈轻公司及一汽红塔的股权全部委托给上市公司进行管理,并通过适当的 方式,不晚于满足哈轻公司及一汽红塔各自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同期上市公司的净资产 收益率且重组后能够提升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条件的 12 个月内,启动将本公司实际控制 的哈轻公司及一汽红塔的股权分批次或一次性注入上市公司,或者以合理的价格和方式 转让给其他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或通过行使股东权利等方式促使轻卡公司不再从事轻 型卡车相关业务等的程序,并将在启动前述程序后尽快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审批程序。 (6)自承诺函出具日起,如本公司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将采取有利于上市公 司的积极措施消除同业竞争,包括但不限于将同业竞争业务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终 止同业竞争业务或将同业竞争业务相关资产出售予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一汽股份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1、主要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标的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1)控股股东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持有标的 51.57%的股份 (2)标的公司子公司 171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持股 83.00%的控股子公司 (3)其他主要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长春一汽汽车商贸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长春第一汽车服务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长春一汽服贸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轿车销售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长春一汽蓝迪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客车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物流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锻造(吉林)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客车(大连)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解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客车(无锡)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非洲投资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解放柳州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海南热带汽车试验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长春一汽兴业人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无锡泽根弹簧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天津瑞博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物流(长春陆顺)储运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172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道依茨一汽(大连)柴油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智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无锡大豪动力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吉林鼎佳汽车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长春一汽富维华威模具有限公司 最终控制方之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安徽赋界翼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北京)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北京一汽服贸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成都富奥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成都启明春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成都一汽富维延锋彼欧汽车外饰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大连启明海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富奥翰昂汽车热系统(长春)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富奥辽宁汽车弹簧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红旗智行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吉林车城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吉林省启明安信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摩斯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南京盛腾汽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青岛同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天津博郡汽车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天津鼎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天津启明通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天津市汽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丰田发动机(天津)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天津一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天津一汽夏利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信达一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大连)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大连)通商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173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一汽奥迪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奔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出行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出行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东机工减振器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法雷奥汽车空调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丰田(长春)发动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丰田发动机(长春)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富华生态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富维本特勒汽车零部件(天津)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光洋转向装置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哈尔滨轻型汽车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红旗(北京)特种产品展示及保障服务有限公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司 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华翔轻量化科技(长春)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解放大连柴油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解放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靖烨发动机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模具(天津)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轻型商用汽车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物流(成都)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物流(佛山)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物流(青岛)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新能源汽车销售(厦门)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智行(南京)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智行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智行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一汽智行科技(长春)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鱼快创领智能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长春承信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长春启明菱电车载电子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174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长春一汽富维东阳汽车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长春一汽联合压铸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长春一汽普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长春一汽汽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2、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关联采购与销售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 2024 年 1-5 月发生 2023 年发生额 2022 年发生额 关联 易定价 额 关联方 交易 方式及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内容 决策程 金额 易金额的 金额 易金额的 金额 易金额的 序 比例(%) 比例(%) 比例(%) 启明信息技 采购 术股份有限 合同价 76.06 0.16 321.11 6.13 1,473.34 50.53 服务 公司 吉林鼎佳汽 采购 车商务服务 合同价 387.24 0.80 208.04 3.97 284.19 30.10 服务 有限公司 一汽租赁有 采购 合同价 - - 39.35 0.75 136.05 8.04 限公司 服务 一汽物流有 采购 合同价 1.34 0.00 38.02 0.73 54.75 9.30 限公司 服务 吉林省启明 安信信息安 采购 合同价 - - 33.06 0.63 24.46 0.01 全技术有限 服务 公司 一汽资产经 采购 营管理有限 合同价 - - 16.55 0.33 22.91 1.40 服务 公司 长春承信二 采购 手车经销有 合同价 - - 11.13 0.21 14.21 0.01 服务 限公司 鑫安汽车保 采购 险股份有限 合同价 51.02 0.11 8.30 0.16 7.01 1.19 服务 公司 一汽富华生 采购 合同价 - - - - 4.10 0.05 态有限公司 服务 长春一汽汽 采购 合同价 - - - - 0.19 0.03 175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关联交 2024 年 1-5 月发生 2023 年发生额 2022 年发生额 关联 易定价 额 关联方 交易 方式及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内容 决策程 金额 易金额的 金额 易金额的 金额 易金额的 序 比例(%) 比例(%) 比例(%) 车商贸服务 服务 有限公司 长春一汽服 贸丰田汽车 采购 合同价 2.98 0.01 - - 0.12 0.00 销售服务有 服务 限公司 红旗智行科 采购 技(北京)有 合同价 35.49 0.07 - - - - 服务 限公司 青岛同德汽 采购 车销售服务 合同价 63.89 0.13 - - - - 服务 有限公司 青岛同众汽 采购 车销售服务 合同价 1.33 0.00 - - - - 服务 有限公司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2024 年 1-5 月发生 关联交 2023 年发生额 2022 年发生额 额 关联 易定价 占同类 占同类 关联方 交易 方式及 占同类交 交易金 交易金 内容 决策程 金额 金额 金额 易金额的 额的比 额的比 序 比例(%) 例(%) 例(%) 一汽丰田汽 提供 车销售有限 市场价 - - 1,363.52 38.07 8,539.38 87.29 劳务 公司 一汽资本控 房屋 合同价 340.24 15.46 816.59 22.80 776.29 7.94 股有限公司 租赁 鑫安汽车保 房屋 险股份有限 合同价 47.65 2.17 167.35 4.67 130.09 1.33 租赁 公司 一汽租赁有 房屋 市场价 54.35 2.47 136.13 3.80 151.25 1.28 限公司 租赁 吉林鼎佳汽 房屋 车商务服务 市场价 54.55 2.48 115.59 3.23 107.77 1.04 租赁 有限公司 信达一汽商 房屋 业保理有限 合同价 57.18 2.60 57.18 1.60 58.21 0.60 租赁 公司 一汽智行国 房屋 际租赁有限 合同价 2.55 0.12 32.25 0.90 52.30 0.53 租赁 公司 一汽股权投 房屋 合同价 60.80 2.76 133.73 3.73 47.86 0.35 176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4 年 1-5 月发生 关联交 2023 年发生额 2022 年发生额 额 关联 易定价 占同类 占同类 关联方 交易 方式及 占同类交 交易金 交易金 内容 决策程 金额 金额 金额 易金额的 额的比 额的比 序 比例(%) 例(%) 例(%) 资(天津)有限 租赁 公司 一汽资产经 出售 营管理有限 市场价 0.54 0.02 - - - - 商品 公司 (2)其他关联交易 1)吸收存款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4,036,593.90 4,103,058.07 4,274,288.86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2,937,493.95 5,095,067.27 2,220,097.56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272,945.43 1,733,483.48 934,122.05 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958,861.44 21,888.82 799,935.02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766,056.02 823,285.43 981,231.92 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 618,930.63 558,588.23 385,811.89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577,005.53 150,331.90 98,204.82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338,833.81 98,770.28 234,162.94 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338,474.56 89,839.48 117,436.63 一汽丰田汽车(成都)有限公司 233,136.44 10,155.36 154,661.32 一汽奥迪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227,290.12 36,476.04 38,954.53 一汽智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152,298.76 45,401.15 76,093.60 一汽丰田发动机(长春)有限公司 106,910.29 128,137.20 105,110.67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104,235.24 106,197.19 247.29 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93,598.44 95,856.40 44,710.42 一汽奔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75,702.99 510,961.97 -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3,801.04 16,512.94 414.32 一汽哈尔滨轻型汽车有限公司 34,689.10 41,990.13 53,168.08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8,246.49 20,153.39 25,248.00 一汽非洲投资有限公司 27,169.47 29,433.50 810.53 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 26,891.04 27,163.10 45,943.10 有限公司 一汽丰田发动机(天津)有限公司 26,427.73 26,132.12 25,544.44 一汽(北京)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23,638.78 22,881.23 6,968.67 一汽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22,173.54 19,751.49 16,808.90 177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关联方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海南热带汽车试验有限公司 18,852.44 18,198.21 18,768.13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7,486.83 32,334.34 6,719.03 信达一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6,087.23 31,617.92 29,693.07 长春启明菱电车载电子有限公司 14,904.72 13,040.44 12,757.92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10,575.54 8,530.68 6,199.56 一汽物流有限公司 10,026.63 4,580.85 1,466.63 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9,417.29 8,922.91 10,695.77 一汽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9,386.34 35,269.66 13,183.33 吉林省启明安信信息安全技术有限 8,206.86 6,380.37 7,119.12 公司 一汽物流(佛山)有限公司 7,541.09 20,898.79 3,359.31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 7,117.94 4,232.44 4,520.63 一汽(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6,896.35 8,684.99 12,358.14 一汽富华生态有限公司 5,947.13 33,224.15 7,659.57 一汽物流(青岛)有限公司 5,347.90 12,564.40 1,222.20 一汽(大连)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4,914.45 6,180.85 3,631.20 无锡大豪动力有限公司 4,716.89 5,557.15 5,613.16 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4,379.82 3,510.83 12,126.88 一汽富华生态有限公司销售中心 3,653.06 1,563.83 - 大连启明海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596.75 2,607.83 2,567.83 天津启明通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538.73 3,151.63 3,026.01 天津一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3,218.14 9.32 2,097.05 一汽物流(成都)有限公司 2,390.77 18,406.77 6,582.23 一汽华翔轻量化科技(长春)有限 2,317.30 4,439.36 738.11 公司 吉林鼎佳汽车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200.00 2,428.09 2,411.49 一汽(大连)通商有限公司 2,066.84 3,244.98 5,638.45 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1,901.28 2,980.20 864.47 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207.70 1,308.15 - 一汽出行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577.95 306.05 477.16 成都启明春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03.41 468.60 8.81 一汽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 401.14 3,668.99 2,162.84 一汽解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346.98 452.22 302.03 一汽解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 一汽红旗(北京)特种产品展示及 291.37 564.55 495.42 保障服务有限公司 无锡泽根弹簧有限公司 187.69 176.89 289.78 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168.26 251.65 260.63 一汽出行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26.24 11.43 1,854.12 178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关联方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一汽解放大连柴油机有限公司 49.53 62.81 64.67 一汽智行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14.64 340.91 957.87 一汽模具(天津)有限公司 8.57 988.33 13,131.92 长春一汽汽车商贸服务有限公司 1.28 2,453.94 2,689.25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0.80 0.79 - 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0.26 0.26 6,236.39 长春一汽汽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18.06 - 一汽智行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 0.03 322.20 一汽新能源汽车销售(厦门)有限 - 3.08 3.06 公司 合计 14,261,844.40 14,115,253.89 10,850,251.01 (2)发放贷款及垫款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530,000.00 369,465.91 120,000.00 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135,000.00 160,500.00 108,000.00 一汽富华生态有限公司 171,942.73 193,232.27 92,998.18 长春一汽汽车商贸服务有限公司 126,812.00 146,415.25 10,313.75 一汽奔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200,000.00 45,375.09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256,788.10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5,503.00 19,810.00 15,177.00 一汽(大连)通商有限公司 42,442.53 27,320.61 28,392.48 一汽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6,136.81 8,799.35 15,267.93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10,000.00 9,950.56 22,029.59 一汽出行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 6,812.86 鱼快创领智能科技(南京)有限公 3,000.00 3,000.00 490.00 司 一汽-法雷奥汽车空调有限公司 - 2,100.00 900.00 无锡泽根弹簧有限公司 660.60 637.19 412.90 一汽智行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 273.79 天津一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43.53 388.10 - 青岛同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37.52 - - 青岛同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782.00 - - (3)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万元 179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关联方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长春一汽汽车商贸服务有限公司 - - 20,159.06 一汽出行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 2,192.99 一汽智行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 2,806.20 一汽出行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 5,334.93 一汽智行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 - 1,097.15 (4)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42,336.83 55,452.64 81,814.08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31,161.36 53,805.15 116,161.12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8,427.76 28,692.97 22,001.86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2,368.27 5,764.90 25,432.13 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1,878.91 2,947.08 2,701.12 一汽奔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784.88 2,704.07 590.09 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 1,762.15 3,804.72 4,298.67 一汽丰田汽车(成都)有限公司 1,744.20 1,999.02 2,205.92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478.25 3,888.15 5,868.67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1,302.02 3,061.59 2,960.54 一汽丰田发动机(长春)有限公司 1,285.04 2,389.13 1,643.10 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504.84 616.83 169.96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341.74 61.01 156.01 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331.11 651.44 168.07 一汽丰田发动机(天津)有限公司 292.08 589.53 574.46 一汽智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80.21 1,257.36 475.69 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 211.98 1,038.49 993.47 有限公司 一汽哈尔滨轻型汽车有限公司 198.26 468.85 1,106.12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93.23 292.56 665.69 海南热带汽车试验有限公司 174.86 464.13 407.24 一汽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169.83 180.64 178.45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1.12 17.96 23.33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39.10 407.51 128.22 一汽奥迪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131.39 227.47 149.68 一汽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122.82 153.75 152.50 一汽(北京)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117.51 153.97 214.89 长春启明菱电车载电子有限公司 111.82 186.29 491.88 一汽物流(佛山)有限公司 101.57 104.15 66.28 信达一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99.78 223.78 165.58 180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关联方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一汽物流有限公司 88.68 155.67 167.24 吉林省启明安信信息安全技术有限 74.74 158.34 80.11 公司 一汽物流(成都)有限公司 74.29 105.58 107.28 一汽物流(青岛)有限公司 55.68 62.67 75.10 一汽非洲投资有限公司 47.17 11.47 117.52 无锡大豪动力有限公司 46.30 123.35 214.05 一汽(大连)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42.87 22.04 30.90 一汽模具(天津)有限公司 39.51 261.63 26.84 一汽(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7.15 93.33 136.49 天津启明通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0.76 81.12 29.00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23.65 38.41 8.04 大连启明海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3.51 51.21 51.13 一汽(大连)通商有限公司 19.27 83.99 119.47 一汽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 18.63 38.88 41.78 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7.76 38.89 48.99 吉林鼎佳汽车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16.10 38.57 18.18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 13.10 33.88 32.27 一汽解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8.13 15.45 19.16 一汽华翔轻量化科技(长春)有限 8.04 17.19 5.20 公司 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7.83 5.73 - 一汽富华生态有限公司 7.59 78.27 36.28 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7.36 26.60 55.83 一汽出行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7.24 12.32 3.70 天津一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5.56 8.23 83.13 一汽红旗(北京)特种产品展示及 2.83 5.47 4.70 保障服务有限公司 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2.47 16.12 7.91 成都启明春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93 0.12 0.04 一汽解放大连柴油机有限公司 1.72 4.44 562.32 一汽锻造(吉林)有限公司 0.39 0.68 0.21 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0.38 1.46 0.31 长春一汽汽车商贸服务有限公司 0.34 1.79 1.09 一汽智行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0.31 0.80 0.62 无锡泽根弹簧有限公司 0.16 0.27 0.17 一汽物流(长春陆顺)储运有限公 0.11 0.05 0.02 司 一汽智行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0.03 0.26 0.99 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0.02 5.19 9.15 181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关联方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一汽出行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0.02 0.45 0.50 一汽新能源汽车销售(厦门)有限 0.01 0.01 0.17 公司 一汽出行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0.00 0.12 3.66 长春一汽汽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0.00 - 0.56 一汽智行科技(长春)有限公司 0.00 0.01 0.04 长春承信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长春一汽服贸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 - 0.11 - 限公司 (5)放贷款利息收入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5,702.16 5,486.61 1,213.56 长春一汽汽车商贸服务有限公司 1,744.48 2,358.13 2,892.42 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1,676.64 2,430.78 2,417.53 一汽富华生态有限公司 1,441.29 2,595.86 374.95 一汽奔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358.49 283.02 - 一汽(大连)通商有限公司 445.51 930.27 1,007.72 一汽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155.61 601.46 841.80 鱼快创领智能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40.68 - - 一汽—法雷奥汽车空调有限公司 15.63 - - 无锡泽根弹簧有限公司 3.27 11.24 14.04 青岛同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92.73 - - 青岛同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827.31 - - 一汽出行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181.74 580.71 一汽出行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126.45 496.20 一汽智行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80.68 298.50 一汽智行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 9.39 183.60 一汽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 - 2.89 -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723.91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 - 292.19 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 - - 206.49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 170.37 一汽智行科技(长春)有限公司 - - 77.80 一汽富华生态有限公司销售中心 - - 8.47 一汽模具(天津)有限公司 - - 6.06 一汽新能源汽车销售(厦门)有限公司 - - 3.93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2.19 182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6)长期应收款利息收入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长春一汽汽车商贸服务有限公司 - 459.74 2,142.44 一汽智行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 11.40 197.28 一汽出行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136.19 468.00 一汽智行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79.93 244.41 一汽出行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28.82 123.90 (7)租赁 标的公司作为承租方的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租赁资产种 2024 年 1-5 月应 2023 年应支付 2022 年应支付的 出租方名称 类 支付的租赁款项 的租赁款项 租赁款项 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7.05 20.15 26.92 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8.29 7.85 8.18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 3.19 3.33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坏账 坏账 坏账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准备 准备 准备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 应收利息 2,096.44 - 294.74 - 72.26 - 口有限公司 长春一汽汽车商贸服务 应收利息 836.20 - 131.16 - 16.59 - 有限公司 应收利息 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667.33 - 128.11 - 90.53 - 应收利息 一汽富华生态有限公司 678.65 - 122.90 - 63.52 - 一汽奔腾汽车股份有限 应收利息 412.50 - 120.00 - - - 公司 一汽(大连)通商有限 应收利息 106.90 - 10.00 - 14.64 - 公司 应收利息 一汽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68.43 - 14.32 - 24.69 - 一汽出行科技(成都) 应收利息 - - - - 11.05 - 有限公司 鱼快创领智能科技(南 应收利息 16.88 - 3.44 - - - 京)有限公司 一汽智行科技(天津) 应收利息 - - - - 0.44 - 有限公司 183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坏账 坏账 坏账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准备 准备 准备 应收利息 无锡泽根弹簧有限公司 1.64 - 0.25 - 0.26 - 一汽出行科技(广州) 应收利息 - - - - - - 有限公司 其他应收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 382.66 - 382.66 - 389.06 - 款 公司 其他应收 吉林鼎佳汽车商务服务 54.55 - - - - - 款 有限公司 其他应收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54.35 - - - - - 款 其他应收 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 47.65 - 0.09 - - - 款 公司 其他应收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30.35 - 30.35 - - - 款 公司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2024 年 5 月 31 2023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2 月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日 日 31 日 应付利息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6,816.66 61,218.65 28,373.94 应付利息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5,104.25 8,689.89 4,509.79 应付利息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4,633.05 32,126.83 4,687.72 应付利息 一汽丰田发动机(长春)有限公司 1,978.53 1,344.74 23.11 应付利息 一汽丰田汽车(成都)有限公司 1,715.62 923.07 31.03 应付利息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1,625.61 10.18 236.47 应付利息 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 1,461.15 198.96 142.46 应付利息 海南热带汽车试验有限公司 269.63 145.18 190.41 应付利息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81.16 97.12 1,022.13 应付利息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149.32 20.27 - 应付利息 一汽哈尔滨轻型汽车有限公司 139.93 11.05 15.15 应付利息 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60.64 29.60 31.51 应付利息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22 - 2.54 应付利息 一汽智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52.27 46.80 434.91 应付利息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50.02 29.11 249.92 吉林省启明安信信息安全技术有限 应付利息 49.72 48.42 51.10 公司 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 应付利息 39.93 5.87 211.43 有限公司 应付利息 一汽非洲投资有限公司 39.70 21.42 7.70 应付利息 天津启明通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6.62 53.41 54.13 应付利息 信达一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33.98 19.03 10.32 184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4 年 5 月 31 2023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2 月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日 日 31 日 应付利息 长春启明菱电车载电子有限公司 29.56 82.03 2.07 应付利息 一汽(北京)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24.07 43.26 20.90 应付利息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1.39 30.92 0.61 应付利息 无锡大豪动力有限公司 20.71 1.00 0.69 应付利息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17.57 8.15 0.72 应付利息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 17.39 8.01 7.97 应付利息 一汽(大连)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5.23 2.04 2.70 应付利息 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5.17 300.72 80.31 应付利息 一汽(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0.40 48.65 1.17 应付利息 一汽(大连)通商有限公司 9.14 - - 应付利息 一汽丰田发动机(天津)有限公司 7.90 11.43 9.58 应付利息 一汽物流(佛山)有限公司 7.88 11.19 - 应付利息 大连启明海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16 0.47 - 应付利息 一汽出行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4.26 0.14 - 应付利息 一汽解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4.08 0.43 - 应付利息 一汽富华生态有限公司 3.00 - 3.60 一汽华翔轻量化科技(长春)有限 应付利息 2.40 8.64 - 公司 应付利息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19 718.64 748.18 应付利息 一汽模具(天津)有限公司 2.05 0.14 19.40 一汽红旗(北京)特种产品展示及 应付利息 1.27 - - 保障服务有限公司 应付利息 一汽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 0.48 15.19 5.34 应付利息 吉林鼎佳汽车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0.19 11.95 20.46 应付利息 一汽解放大连柴油机有限公司 0.03 - - 应付利息 长春汽车研究所农安试车场加油站 - 0.00 - 其他应付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1.46 21.46 4.80 款项 其他应付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9.12 9.12 9.12 款项 其他应付 吉林鼎佳汽车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 85.28 款项 其他应付 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10.00 款项 预收账款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1.48 5.19 4.39 预收账款 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2.17 - 预收账款 吉林鼎佳汽车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0.49 1.73 1.46 4、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185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相关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作为一汽集团下属的 财务公司,标的公司主要面向集团及成员单位、终端客户提供存款、资金结算、贷款、 票据、即期结售汇等各类金融产品,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标的公司关联交易遵守法律、 法规、国家会计制度和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符合合规、诚信和公允的原则,以不优 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定价具有公允性。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最近一 年及一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采购与销售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68,184.74 165,960.79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35,003.44 71,980.63 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24,102.26 47,758.80 长春宝友解放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21,343.59 36,925.39 司 长春一汽鞍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17,910.78 37,774.25 司 一汽物流(青岛)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16,755.43 31,266.91 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14,192.73 63,921.58 一汽锻造(吉林)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13,065.89 45,791.98 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12,234.97 20,428.92 公司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11,674.95 46,824.07 公司 格拉默车辆部件(哈尔滨)有限责任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11,328.14 22,968.65 公司 鱼快创领智能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10,220.62 20,173.56 一汽物流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10,018.11 38,299.31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8,641.30 20,032.09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8,252.60 2,528.58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4,019.45 15,750.75 一汽哈尔滨轻型汽车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3,126.94 10,901.06 长春威伯科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2,466.24 5,020.95 186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2,266.77 1,777.39 一汽股份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2,185.70 33,475.44 一汽物流(长春陆顺)储运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1,680.00 7,505.56 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1,388.48 1,447.01 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1,035.66 2,375.34 一汽物流(成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983.24 - 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600.95 12,052.41 一汽集团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511.82 1,362.79 长春一汽综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433.63 626.99 长春一汽汽车商贸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293.11 935.95 长春一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288.43 3,624.43 无锡泽根弹簧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262.41 579.60 苏州挚途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189.71 176.95 红旗智行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136.86 190.14 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124.42 333.35 长春一汽联合压铸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120.50 156.12 一汽(大连)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116.40 2,212.39 无锡中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75.33 295.13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保洁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47.59 248.02 有限公司 海南热带汽车试验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28.70 447.10 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26.34 135.09 大连启明海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22.27 67.92 一汽智行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11.81 15.77 长春一汽延锋伟世通电子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5.94 53.10 长春一汽汽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0.44 8.24 长春一汽实业索迪斯管理服务有限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98.13 公司 一汽富华生态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64.61 长春一汽天奇工艺装备工程有限公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57.59 司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35.23 吉林省启明安信信息安全技术有限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0.80 公司 联通智网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6.57 一汽物流(佛山)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0.41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187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750,873.98 1,156,803.06 解放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6,912.64 29,854.32 解放赋界(天津)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3,769.30 244,687.27 长春一汽综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6,329.69 20,514.91 一汽富华生态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943.95 1,719.26 一汽哈尔滨轻型汽车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214.54 23,048.09 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815.54 879.25 一汽物流(青岛)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74.75 14.19 鱼快创领智能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55.96 10,777.34 一汽集团 提供劳务 202.83 - 长春宝友解放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05.90 105.62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4.06 262.00 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2.97 131.05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5.37 72.00 一汽物流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4.67 21.87 联合燃料电池系统研发(北京)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6.78 88.33 一汽股份 销售商品 5.95 1,719.17 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44 - 佛山迪一元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42 8.03 长春一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04 9.36 苏州挚途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36 867.68 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0.22 244.38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02 1.16 长春一汽汽车商贸服务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1,504.90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173.04 信达一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18.94 格拉默车辆部件(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 10.65 一汽物流(长春陆顺)储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6.34 一汽锻造(吉林)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5.79 无锡泽根弹簧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1.42 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1.02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0.77 长春一汽延锋伟世通电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0.76 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0.61 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0.19 (2)关联租赁情况 1)上市公司出租 188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2024 年 1-5 月确 2023 年度确认的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认的租赁收益 租赁收益 长春宝友解放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105.62 105.62 一汽股份 房屋及建筑物 77.49 101.73 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38.60 76.77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19.77 39.54 佛山迪一元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4.04 7.54 长春一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土地 4.04 9.36 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土地 - 128.84 2)上市公司承租 单位:万元 2024 年 1-5 月应 2023 年度应支付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支付的租赁款项 的租赁款项 一汽集团 土地 426.59 391.36 一汽股份 房屋及建筑物 383.99 1,195.42 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 233.58 3)公司作为承租方当年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一汽股份 房屋及建筑物 12.05 62.34 一汽集团 土地 8.12 30.27 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1.79 9.37 (3)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4,273.26 9,684.45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397.72 1,602.59 (5)其他关联交易 1)股权投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189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670,872,897.94 2)其他金融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贴现支出 - 49.44 2、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额 备 额 备 应收账款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667,578.44 1,926.03 56,504.55 143.89 应收账款 解放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6,183.98 209.58 19,308.90 74.34 应收账款 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4,308.13 1,035.49 5,481.42 1,178.18 应收账款 一汽哈尔滨轻型汽车有限公司 1,174.57 1.21 26,008.19 26.20 应收账款 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45.50 45.50 45.50 45.50 应收账款 鱼快创领智能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39.78 0.19 510.70 0.51 联合燃料电池系统研发(北京)有限公 应收账款 17.79 0.09 21.07 0.10 司 应收账款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4.45 0.02 - - 应收账款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4.36 0.02 1.59 0.01 应收账款 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 3.83 0.02 1.31 0.01 应收账款 苏州挚途科技有限公司 2.50 0.01 - -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 应收账款 0.87 0.00 0.87 0.00 司 应收账款 一汽股份 - - 215.00 1.03 应收账款 一汽靖烨发动机有限公司 - - 182.10 182.10 应收账款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13.19 0.06 格拉默车辆部件(哈尔滨)有限责任公 应收账款 - - 11.61 0.06 司 应收账款 长春一汽综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 - 2.44 0.01 预付账款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15,190.38 - 29,160.22 - 预付账款 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977.31 - 2,642.63 - 预付账款 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1,226.83 - 1,226.83 - 190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额 备 额 备 预付账款 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 375.75 - 1,225.61 - 预付账款 鱼快创领智能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297.20 - 547.34 - 预付账款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5.06 - 208.40 - 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预付账款 26.78 - 60.00 - 司 预付账款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 - - 2.05 - 其他应收 鱼快创领智能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871.86 26.59 759.77 23.17 款 其他应收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36.39 0.25 - - 款 其他应收 一汽物流有限公司 27.91 0.01 5.54 0.17 款 其他应收 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6.23 - 312.49 9.38 款 其他应收 一汽股份 5.97 - - - 款 其他应收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 0.24 - - - 款 其他应收 一汽锻造(吉林)有限公司 - - 2.35 0.07 款 其他应收 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 - 2.00 0.06 款 其他应收 一汽物流(长春陆顺)储运有限公司 - - 0.12 0.00 款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44,953.26 32,163.75 应付账款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 12,340.17 4,428.70 应付账款 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 10,051.53 3,361.23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 应付账款 7,937.11 14,250.22 司 应付账款 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 7,861.13 9,500.78 格拉默车辆部件(哈尔滨)有限责任公 应付账款 6,696.09 1,012.09 司 应付账款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3,738.30 5,224.79 应付账款 一汽哈尔滨轻型汽车有限公司 3,022.34 6,551.38 应付账款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571.69 3,285.74 应付账款 一汽锻造(吉林)有限公司 2,486.58 7,689.19 应付账款 长春威伯科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1,100.06 541.49 191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一汽股份 1,031.51 2,947.62 应付账款 鱼快创领智能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878.77 1,862.41 应付账款 一汽物流有限公司 669.32 8,029.01 应付账款 一汽物流(长春陆顺)储运有限公司 571.02 862.97 应付账款 无锡泽根弹簧有限公司 223.18 37.72 应付账款 苏州挚途科技有限公司 168.21 1.02 应付账款 长春一汽综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164.42 236.19 应付账款 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144.69 685.17 应付账款 长春一汽联合压铸有限公司 135.80 4.00 应付账款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38.69 267.87 应付账款 长春一汽汽车商贸服务有限公司 31.25 260.96 应付账款 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2.62 22.62 应付账款 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19.84 113.34 应付账款 红旗智行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15.28 32.65 应付账款 一汽(大连)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3.05 694.28 应付账款 长春宝友解放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11.73 11.73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保洁有 应付账款 7.42 45.19 限公司 应付账款 长春一汽延锋伟世通电子有限公司 6.05 5.18 应付账款 一汽智行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5.79 1.62 应付账款 长春一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5.50 6.15 应付账款 海南热带汽车试验有限公司 3.02 162.55 应付账款 长春一汽实业水星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1.52 1.52 应付账款 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0.12 - 应付账款 一汽物流(青岛)有限公司 - 10,466.27 应付账款 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282.28 应付账款 一汽集团 - 221.26 应付账款 大连启明海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4.00 应付账款 长春一汽天奇工艺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 17.81 应付账款 联通智网科技有限公司 - 3.02 应付账款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2.68 应付账款 一汽物流(佛山)有限公司 - 0.43 预收账款 长春一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0.83 - 预收账款 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 - 21.04 预收账款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10.77 合同负债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1,637.71 405.74 合同负债 解放赋界(天津)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1,606.40 30,931.41 合同负债 一汽富华生态有限公司 521.02 2,811.70 合同负债 长春一汽综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118.65 246.37 192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合同负债 苏州挚途科技有限公司 17.70 33.44 合同负债 长春一汽汽车商贸服务有限公司 2.68 2.68 合同负债 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 - 49.27 合同负债 一汽新能源汽车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 0.81 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其他应付款 12,906.07 9,426.60 司 其他应付款 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2,177.83 13,483.24 其他应付款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1,867.04 1,009.54 其他应付款 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1,676.16 1,722.74 其他应付款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597.92 2,104.67 其他应付款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959.63 348.56 其他应付款 一汽集团 869.69 - 其他应付款 长春一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234.62 306.24 其他应付款 一汽股份 123.20 9,580.29 其他应付款 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 80.00 104.00 其他应付款 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77.86 2,684.77 其他应付款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31.04 - 其他应付款 鱼快创领智能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7.91 187.65 其他应付款 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13,483.24 其他应付款 一汽哈尔滨轻型汽车有限公司 - 824.18 其他应付款 一汽富华生态有限公司 - 32.00 其他应付款 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7.78 其他应付款 苏州挚途科技有限公司 - 1.00 其他应付款 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0.39 3、财务公司存款及利息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内容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存款中财务公司 货币资金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1,469,797.90 1,404,657.52 存款及利息 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订了规范关联 交易的相关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 披露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出售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 不发生变更,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上市公司后续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形。 (四)关于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93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为规范及减少本次交易完成后与上市公司之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一汽集 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一汽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一汽奔腾出具如下承诺: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 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 务。 (2)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 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 利益。 (3)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 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将与上市公 司依法签署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 有公允性,并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 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上述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将同样适用于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本公司 将在合法股东权利范围内促使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履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已经存 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将尽最大努力促使除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合 营或联营企业履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194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 关文件外,还应特别关注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无法获得相关批准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能否 取得上述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存在无法获得相关批准而导 致交易失败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重组将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且方案的实施尚须满足多项前提条件,故本次 重组工作时间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可能因为以下事项的发生而面临被暂 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尽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仍存 在因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等情况而致使本次交易被暂 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交易存在因标的资产出现无法预见的风险、交易双方因其他重要原因无法 达成一致等因素,而被暂停、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 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中止甚至取消 的可能; 4、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三)标的资产估值的相关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24)第 1419 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 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195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由于评估过程的各种假设存在不确定性,存在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而导致 出现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提请投资者注意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四)交易价款支付及交易对方违约的风险 本次交易对价采用现金方式支付,尽管交易对方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且交易双方 已就本次交易价款的支付进度及违约条款进行了明确约定,但若交易对方在约定时间内 未能足额支付对价,则本次交易价款存在不能按时、足额支付的风险,从而导致交易对 方违约的风险。 (五)标的资产交割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双方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对本次交易双方需履行 的义务、交割条件等作了明确的约定和安排。但若出现交易对方未能及时支付本次交易 对价、标的公司股权变更未获得主管部门批复等原因无法完成过户手续,则本次交易仍 存在终止交易、以及标的资产无法交割履约的风险。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 (一)因出售资产而带来的经营业绩下降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置出自持的财务公司股权,回笼一定资金,公司总资 产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有所提升,上市公司可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偿债 能力和资产流动性,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但根据《备考审阅报告》,上市公司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所下降,虽然上市公司拟采取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但未来上市 公司依然存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所带来的业绩波动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的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 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 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本次交易相关的审批工作尚需要一定的时间 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此外, 196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如果证券或行业分析师不发布研究或报告,或发布不利于业务的研究结果,股票价格和 交易量可能下降。 (二)上市公司对所回笼资金使用效率偏低以及未来投资失误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回笼资金,可以优化上市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偿债能 力和资产流动性,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如果上市公司在未来业务发展过程中无法合理 利用本次交易获得的资金并获得预期回报,将存在使用效率偏低以及未来投资失误的风 险,提请投资者关注该风险。 (三)不可控因素引起的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197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上市公司资金使用或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 应授权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 规占用或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不会因本次交易产生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 资金、资产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 (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上市公司总负债均为 5,662,208.30 万元,负债规模不变。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可以迅速获得大额的现金流入,有助于增强现金流的灵活性, 为公司的日常运营、研发创新、市场拓展等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资产交易情况及与本次交易的关系 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购买、出售同一交 易方所有或者控制的资产,亦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同一或相关资产的 情况。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在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规及规章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和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上述制度的制定与实行,保障了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198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有关法规及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更加符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实 际情况,维护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安排 上市公司现行的《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 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三条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状况进行中期利润分 配。 3、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4、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5、现金分配的条件: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 计划是指达到以下情形之一: (1)对外投资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20%; (2)收购资产交易时,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值的 30%,对同 一交易事项的金额在连续十二月内累计计算。 199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6、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满足上述条件下,最 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二)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1、公司应当多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方案 的意见,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盈利情况、投资安排、现金流量和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提 出合理的利润分配建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 分讨论,经独立董事发表专门意见,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 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公司如因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 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 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和公司长远规划为出发点,由董事会做出 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 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 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三)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 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将不会发生变化。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 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采取了如下保密措施: 200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 施,严格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 2、在本次交易的过程中,通过交易进程备忘录的形式,记载了筹划过程重要环节 的进展情况,包括商议相关方案、形成相关意向的具体时间、地点、参与机构和人员、 商议和决议内容等。 3、公司与各交易相关方沟通时,均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 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 卖公司股票。 4、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均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了各方的保密内容、保密期限及 违约责任。 5、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表,并将有关材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备。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安排 1、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首次 披露本次重组信息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首次披露之前一日止,即 2024 年 4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8 日。 2、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为: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或主要负责人; (3)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4)标的公司及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6)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201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7)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上市公司将在相关交易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 自查报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并及时公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 情况。 七、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 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参与本次重组的其他主体等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 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八、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平、公允 公司已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评估,确 保标的资产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或者估值机构的独立性、 评估或者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本 次交易标的评估或估值的合理性以及定价的公允性进行了分析。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 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 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三)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202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交易的 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的议案已通过非关联董事表决,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由非关联股 东予以表决。 (四)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安排 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时,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为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提供便利,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 网络进行投票表决。上市公司披露股东大会决议时,还将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五)聘请符合相关规定的中介机构 为保证本次重组工作的公平、公正、合法、高效地开展,根据《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聘请了具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 机构对本次交易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专业意见。 (六)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1、本次交易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致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营业收入 3,113,279.80 3,113,279.80 6,390,453.25 6,390,453.25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 31,924.07 17,572.99 76,302.50 41,217.04 润 基本每股收益 0.07 0.04 0.17 0.09 (元/股) 如上表所示,上市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 1-5 月的基本每股收益将分别由本次交 易前的 0.17 元/股、0.07 元/股变为 0.09 元/股、0.04 元/股,上市公司存在因本次交易而 导致基本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2、上市公司对填补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203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针对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情况,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以充分保障对 股东的持续回报: (1)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 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 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 制度保障。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 本。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设计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规范有效地运用各种 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 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3)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和《一汽解 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健全有效的 股东回报机制,以确保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持续性、稳定性、科学性。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3、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 害上市公司利益; 204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拟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做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 责任,并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 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一汽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一汽奔腾对上市公司本次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 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 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补偿责任,并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 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九、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一汽集团已通过董事会审议,一汽奔腾已出具说明,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自本次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 计划 205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一汽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一汽奔腾承诺: “自一汽解放本次重组首次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不减持所持一汽解 放股份,亦未有任何减持一汽解放股份的计划。期间,本公司如因一汽解放发生送股、 转增股本等事项获得的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执行。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本公司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在本次重组前本人持有一汽解放的股份,则自一汽解放本次交易首次披露之日 起至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减持所持一汽解放股份,亦未有任何减 持一汽解放股份的计划。期间,本人如因一汽解放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获得的股 份,亦遵照前述安排执行。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 新规定的,本人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206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三节 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中信建投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根据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正式出具并经 过有权国资主管单位核准的评估结果,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本次交 易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 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 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事项;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 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确保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 独立性,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 法人治理结构; (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价和程序履行符合相关规定,关联交易 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 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法律顾问意见 中伦律师认为: “(一)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207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本次交易的各方均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不存在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其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终止的情形,交易各方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交易已取得现阶段所需取得的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和形式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生效后对合同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的产权纠纷,不存在质押、 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上市公司不会由于本次交易而新增关联方;本次 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新增同业竞争。 (七)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和员工安置。 (八)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定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不 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九)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十)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均具有合法的执业资格。 (十一)上市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并完善了《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及时签订了保密协议,履行了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十二)本次交易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获得本法律意见书所述之全部 批准与授权并履行全部必要的法律程序后,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208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四节 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电话:86-10-56052830 传真:86-10-56118200 主要经办人员:刘明浩、张伯华、王雪峰、张浩、高少华、刘子川、万一民 二、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楼南塔 22-31 层 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022 经办律师:慕景丽、曹雪峰、李科峰 三、标的公司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电话:010-85665588 传真:010-85665220 经办注册会计师:盖大江、周园 209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资产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建民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A 座 23 层 电话:010-68081471 传真:010-68081109 经办注册评估师:郗利宁、丰廷隆 五、上市公司审阅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电话:010-85665588 传真:010-85665220 经办注册会计师:吴松林、杨东敏 210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五节 声明与承诺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吴碧磊 李 胜 王 浩 刘延昌 邓为工 陈 华 韩方明 毛志宏 董中浪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4 年 11 月 15 日 211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李 颖 许海根 王立君 段英慧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4 年 11 月 15 日 212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于长信 季一志 王建宇 王建勋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4 年 11 月 15 日 213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项目经办人员同意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及项目经办人员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明浩 张伯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刘乃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15 日 214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五、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 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经办律师审阅,确认重组报告 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 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学兵 经办律师签字: 慕景丽 曹雪峰 李科峰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024 年 11 月 15 日 215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六、标的公司审计机构声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意本报告书及其摘要 中引用本所出具的致同审字(2024)第 110A028073 号审计报告内容,且所引用内容 已经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盖大江 周 园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 年 11 月 15 日 216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评估机构”)及本评估机构签字评 估师同意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 容已经本评估机构及本评估机构签字评估师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郗利宁 丰廷隆 法定代表人: 孙建民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15 日 217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八、上市公司审阅机构声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意本报告书及其摘要 中引用本所出具的致同审字(2024)第 110A028532 号审阅报告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 经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吴松林 杨东敏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 年 11 月 15 日 218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一汽解放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二)一汽解放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专门会议决议;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 (四)中信建投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中伦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致同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 (七)天健兴业出具的《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00, 下午 3:00-5:00,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 2259 号 电话:0431-80918881、0431-80918882 传真:0431-80918883 联系人:王建勋 219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此页无正文,为《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之签章页)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4 年 11 月 15 日 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