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4-04-18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
推动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
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
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出具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
二、关于计提 2023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核查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利于更加真实、准
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 2023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的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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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洋 宋 晨 张 峰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