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新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4-03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4-009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2 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 日 9:15 至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铁岭市凡河新区昆仑山路 42 号 38-1 号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侯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7 人,代表股份 285,174,300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34.5753%。其中:
1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2 人,代表股份 282,857,500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34.29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5 人,代表股份 2,316,800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0.280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5 人,代表股份 2,316,80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2809%。其中: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5 人,代表股份 2,316,80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0.2809%。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科峰、田浩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
决结果如下:
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借新还旧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283,233,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94%;反对
1,94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0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75,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206%;反对
1,94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3.779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科峰、田浩森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如下:
2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
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及《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二)关于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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