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4-014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仅影响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不 影响净利润,亦不会对公司此前定期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第三季度会计差错 进行更正。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 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披露《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7), 2023 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 27,788,657.27 元,年初至三季度末营业收入为 38,437,059.75 元,其中公司按总额法确认 2023 年第三季度新增混塔业务收入 23,617,256.64 元。 随着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深入以及审计工作的推进,经与年审会计 师深入沟通,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 “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涉及其他方参与其中时,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 交易实质,判断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 收的对价总额确认收入,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即净额) 等确认收入”的相关规定,审慎判断公司在执行 2023 年签订的两个混凝土塔筒 1 环片供货合同过程中未承担存货风险,综合研判公司不是主要责任人,将其收入 确认方式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按照净额法,2023 年第三季度混塔业 务确认收入为 703,223.30 元,公司依此对 2023 年第三季度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 正。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具体情况及影响 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 2023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有关项目进行调整,对总资产、股东权益、 净利润均无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此前定期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产生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对公司 2023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 整如下: 单位:元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营业收入 38,437,059.75 -22,914,033.34 15,523,026.41 营业总成本 123,502,534.00 -22,914,033.34 100,588,500.66 营业成本 42,117,627.60 -22,914,033.34 19,203,594.26 应收账款 45,464,776.04 -23,224,107.67 22,240,668.37 其他应收款 5,904,172.79 25,892,857.67 31,797,030.46 合同资产 2,668,750.00 -2,668,750.00 0.00 应付账款 349,347,159.03 -22,914,033.34 326,433,125.69 其他应付款 83,727,259.22 22,914,033.34 106,641,292.56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意见 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会计处理方法得当,程序合法合规,更正后的财 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2023 年第三季度新增混塔业务收入确认方式由“总 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并对 2023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表进行更正,符合《企 2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 求。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业务实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 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董事会 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 更正事项。 五、其他说明 除对以上 2023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外,其他内容保持不 变,公司依此对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重新进行更新,并于同日披露。公司董事 会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努力提高财务核算和信息披 露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