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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铁岭新城: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24-04-11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4-014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仅影响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不
影响净利润,亦不会对公司此前定期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第三季度会计差错
进行更正。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
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披露《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7),
2023 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 27,788,657.27 元,年初至三季度末营业收入为
38,437,059.75 元,其中公司按总额法确认 2023 年第三季度新增混塔业务收入
23,617,256.64 元。
    随着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深入以及审计工作的推进,经与年审会计
师深入沟通,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
“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涉及其他方参与其中时,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
交易实质,判断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
收的对价总额确认收入,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即净额)
等确认收入”的相关规定,审慎判断公司在执行 2023 年签订的两个混凝土塔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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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片供货合同过程中未承担存货风险,综合研判公司不是主要责任人,将其收入
确认方式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按照净额法,2023 年第三季度混塔业
务确认收入为 703,223.30 元,公司依此对 2023 年第三季度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
正。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具体情况及影响
    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 2023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有关项目进行调整,对总资产、股东权益、
净利润均无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此前定期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产生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对公司 2023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
整如下:
                                                                            单位:元


    报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营业收入                 38,437,059.75            -22,914,033.34        15,523,026.41
 营业总成本              123,502,534.00            -22,914,033.34       100,588,500.66
 营业成本                  42,117,627.60           -22,914,033.34        19,203,594.26
 应收账款                  45,464,776.04           -23,224,107.67        22,240,668.37

 其他应收款                 5,904,172.79            25,892,857.67        31,797,030.46

 合同资产                   2,668,750.00            -2,668,750.00                 0.00

 应付账款                349,347,159.03            -22,914,033.34       326,433,125.69

 其他应付款                83,727,259.22            22,914,033.34       106,641,292.56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意见
    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会计处理方法得当,程序合法合规,更正后的财
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2023 年第三季度新增混塔业务收入确认方式由“总
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并对 2023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表进行更正,符合《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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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
求。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业务实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
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董事会
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
更正事项。
    五、其他说明
    除对以上 2023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外,其他内容保持不
变,公司依此对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重新进行更新,并于同日披露。公司董事
会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努力提高财务核算和信息披
露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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